接收燕京大学金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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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 中央政府就筹划接收国民党统治下的和外国人开办的各级学校 , 使教育尽快适应新中国的建设与革命需要 , 并陆续接受了一些 。

1950年12月 , 政务院第65次政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 。

1951年1月11日 , 教育部又根据政务院的决定作了具体部署 , 并召开了一些会议 , 强调新中国不允许外国人在我们国家内办学校的方针 。 首批确定的改为公办的有11所 , 其中有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等;中国人自办 , 仍维持私立 , 政府给予补贴的有如沪江大学、东吴大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