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

旧时当铺里的当口 。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

如今仿古修建的典当行 。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

旧时的当铺 。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

存放抵押物的地方 。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土地契约中的典当官司 无钱赎回抵押物只得卖地// //

洛带古镇民居有着典型的客家文化风格 。

典当 , 也称当铺或押店 , 是以收取物品做抵押并收取利息的一种机构 , 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 , 堪称现代金融业的鼻祖 , 是抵押银行的前身 。 由于典当期间有高额的利息 , 典当时间越长越难赎回 。 很多时候 , 典当的物品因为无力赎回而被典当行变卖 , 甚至被告到官府 , 引发官司 。 在民间 ,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 在留存至今的土地契约中 , 我们能真切地看到典当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 。

壹周文江卖地

嘉庆16年(1811)三月一日 , 周文江夫妇与周凤章、周凤纲两个儿子在将3块水田出售的土地契约中写道:“周文江夫妇、父子 , 情因拖欠萧起富当价银两无偿 , 控经县主 , 愿施火神庙清平会内 , 又无银两交还 , 愿将分受石头堰灌溉水田大小三块 , 计丈四亩一分四厘四毫八丝九忽 , 载粮七分四厘 。 ” 这3块水田 , 总面积为4亩1分4厘4毫8丝9忽 , 按每亩40两银子的价格出售 , 一共卖了165.79两银子 。 买主为清平会首事高绮、曹昉、刘朝先、傅瑞、喻志元等 。 这份土地契约透露的信息是比较丰富的 , 对卖主周文江一家来说 , 涉及的方面比较多 , 卖地背景比较复杂 。 周文江此前将物品抵押给开典当行的萧起富 , 双方签订了赎回的契约 。 结果到期后 , 周文江无钱赎回 , 萧起富把周文江告到了县衙 。 从前述关于典当业的特点来看 , 周文江抵押给萧起富的物品 , 应该不是动产 , 否则萧起富在到期后可以按规定直接将其收归己有 , 用不着还去官府跟周文江打官司 。 既然不是动产 , 那很有可能是不动产 , 会不会是土地呢?如果是土地 , 萧起富也可以直接收归己有 , 不用打官司 。 由于土地契约很简单 , 没有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 , 所以这里无从明确推测究竟是什么物品 , 就略去不讨论了 。

贰有“被逼”的因素

周文江卖地这事为什么又与火神庙清平会搭上了关系呢?因契约中写得太过简略 , 又无背景资料可查 , 无法确切得知 。 通过买主的身份来看 , 估计萧起富与清平会多少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 甚至有可能这份土地交易有“被逼”的因素 , 周文江一家是有苦说不出 。 清朝乃至民国 , 民间的各种社会组织团体众多 , 功能和性质也不一 , 设在火神庙中的清平会 , 就是其中之一 。 周文江卖给清平会的水田 , 价格是偏低的 。 嘉庆11年(1806)的一份卖水田的契约显示 , 当时每亩水田价格为46.2两银子 , 而周文江卖出的水田是每亩40两银子 。 对于这个价格 , 契约中说卖给清平会时用了“抵卖”一词 , 还有一句“(清平会)承买以作焚献” 。 “抵卖” , 可以理解为抵押出卖 , 价格当然不能等同于市价;“焚献”二字表明 , 清平会把土地买过去后 , 是作为公产所用的 , 土地的产出用作火神庙的日常开支 。 所以 , 周文江不得不低价卖给清平会 。 此外 , 这份地契中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 , 在旧时的面积单位中 , 一般是精确到“厘” , 而这里却在“厘”后面出现了“毫、丝、忽”更小的单位 , 真是长知识了 。

土地契约里的丧葬文化

咸丰8年(1858) , 温子云、温子惠、温子敬3兄弟与侄儿温永智 , “因为母扶柩 , 要钱使用 , 无处出办 , 弟兄叔侄商议”后 , 决定把父亲名下的一块水田出售 。 1925年 , 刘陈氏“情因夫故 , 无从借办 , 请凭家族商议” , 把丈夫名下的大小5块约计5亩的水田出售 。 在这两份土地契约中 , 提到卖地的原因 , 都是为家人备办丧事而无钱 , 只得卖地 。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档案编研负责人胡开全说 , 这里面包含着中国人的丧葬文化 。

成都客家人旧时办丧事花费巨大

在成都客家人的传统中 , 办丧事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 , 也是很耗费钱财的 。 如果丧事办得简单寒酸 , 会被人指责 , 认为是“不孝” 。 旧时客家人办丧事 , 要为参加的亲戚提供伙食 , 时间持续到入葬为止 , 民间称这种免费伙食叫打丧火 。 旧时办丧事还有一项重要内容 , 就是做道场 , 一般要做一场以礼生为主导的家祭 。 家祭内容包括行“三献”礼(读祭文 , 初献、亚献、三献 , 科诗)和说书 , 涉及到的人员多 , 甚至还要请乐队 , 劳务费用巨大 。 这样一场丧事办下来 , 不亚于现在一个普通人家中某个家人生一次重大疾病的花费 。 所以又有“病不起也死不起”的感慨 。 在上述契约中 , 刘陈氏死了丈夫 , 家里没钱办丧事 , 族人亲朋中估计也没有富裕得可以借出钱来解困的 , 最终给出的主意 , 是卖地 。 从卖的地来看 , 大小5块水田才5亩 。 契约中没有说刘陈氏夫妇有无子女 , 即使没有 , 这5亩水田在农作物产量很低的当时 , 其土地产出也是很少的 , 估计最多能勉强维持两夫妇的日常用度 。 可想而知 , 刘陈氏夫妇平时的生活过得是多么的艰难 。 刘陈氏把赖以生存的地卖了 , 办完丈夫的丧事后 , 她又该如何生存?如果这5亩水田是她家的所有财产 , 那真是难以想象 , 唯有叹息 。

客死他乡都让遗体归葬故土

上述第一份契约中 , 提到了“为母扶柩” 。 胡开全说 , 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 , 客死他乡 , 无论如何 , 都要想法让遗体归葬故土 。 多年前有一部叫《落叶归根》的电影 , 就是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 旧时扶柩回故土 , 一路上涉及到的交通、住宿等 , 其花费非寻常旅行可比 。 即使是现在 , 拉一个活人到某地 , 车费可能只要100元 , 如果是拉遗体 , 就是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了 。 即使明明知道这是不合理的 , 但没有办法 , 你爱拉不拉 , 找其他人 , 价格也都差不多 , 从事这个行业的人 , 相互间都是通的 , 价格不可能低得下来 。 被誉为“清朝第一清官、贤相”、遂宁县黑柏沟(今四川蓬溪县任隆镇黑柏沟村)人张鹏翮 , 雍正3年(1725)二月在北京病逝 。 按当时的传统 , 后人是要扶柩回老家安葬的 。 但做过宰相的张鹏翮 , 两袖清风 , 他去世后 , 家里根本没有多余的钱财 。 大儿子张懋诚“四顾茫然” , 竟然拿不出钱来给父亲办丧事 。 雍正帝得知后 , 特别赐给1000两治丧银子 , 张懋诚才得以扶柩回家 , 把父亲与祖父葬在一起 。 胡开全进一步解释说 , 张鹏翮的后事还算圆满 , 毕竟有皇帝赞助 。 对更多的普通人家来说 , 要么只能在当地安葬 , 要么将灵柩暂时停放在寺庙中 , 等后人有钱了再扶柩回家 。 要么就另外想办法 , 比如在一些文学影视作品中出现的赶尸 。 之所以有赶尸这个行当 , 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 , 死者家属没有多少钱扶柩 , 只得委托赶尸人运送遗体 , 这样的花费要少得多 。

孤独老人准备后事卖掉土地备办棺木

清朝留存下来的一份土地契约比较特殊 , 其卖地原因非常罕见 。 光绪4年(1878)六月二十五日 , 刘凤春的卖地契约中写道: “情因无子侍奉 , 备办棺木 , 无从出办 , 请凭胞侄(刘)成贵、侄孙(刘)文明、(刘)文星等 , 是以叔侄商议 , 愿将己名下分受祖业大堰、萝卜堰、小堰 , 系官堰灌溉水田一段 , 大小四块……约计四亩零……自行请中说合 , 先尽房族 , 无人承买 , 甘愿卖与二圣会首士值年名下张孝善、许锡三等承买 , 以作焚献 。 一捆作时值价银一百八十两零四钱 。 ” 上一期我们讲到 , 中国人尤其是客家人对丧事非常重视 , 这里面不仅包含丧葬文化 , 也有死亡文化 。 通俗地讲 , 就是“视死如生”的坦然人生态度和风光大葬的仪礼追求 。

孤老卖地

从这份契约中 , 我们可以得知 , 刘凤春应该是一个孤寡老人 , 没有妻子(或许妻子早逝或许未娶妻) , 也没有儿女 , 只有几个算是比较亲近的有血缘关系的侄子、侄孙 。 刘凤春在风烛残年之际 , 想为自己置办一副棺木 , 以便死后身体能有一个归所 。 所以 , 他委托亲侄子刘成贵和两个侄孙 , 把自己的4亩水田出售 , 卖了180.4两银子 , 一方面用来备办棺木 , 另一方面维持时日不多的残生 。 对于一个即将行木的老人来说 , 这样安排后事 , 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 如果刘凤春不卖地 , 他会面临怎样的情况呢? 刘凤春年老体弱 , 为维持生计 , 他不得不吃力地耕种那4亩水田 。 即使他已经无力耕种 , 从种植到收获都请人帮忙 , 那也是要花费一笔钱财的 。 这笔钱财 , 与收获的谷物相冲抵 , 能留给他的还有多少? 置办棺木 , 要买木材 , 要木匠来做 , 也需要花费一大笔钱 , 刘凤春一个孤寡老人 , 从哪里去筹措这样一笔不菲的钱?“备办棺木 , 无从出办” , 已经将他的凄苦境遇表露无遗了 。 另外 , 刘凤春一旦到了卧床不起的地步 , 吃饭需要人帮忙 , 买药熬药需要人跑腿 , 排泄屎尿需要人服侍 , 死后更是需要人把他抬去安葬 , 还要做道场 , 谁来张罗这一切? 他面临的现状是“无子侍奉” , 即使是有子女 , 如果卧床时间长了 , 中国有句老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 , 子女都要不耐烦 , 更何况是请人照顾 。 如果他卧床时间较长 , 虽然有侄子、侄孙 , 但他们也不可能长期义务照顾 , 他们还有一大家人 , 还要考虑生计 。 所以 , 刘凤春把地一卖 , 既解决了置办棺木的资金难题 , 又能剩余一些钱财留作后用 , 如花钱请人照顾 , 死后用于做道场 。 如还有剩余 , 留给侄子、侄孙 , 也不枉亲人一场 。 活得有骨气 , 死得有尊严 。 对刘凤春来说 , 卖地是最好的选择 。

从容恬淡

在很多人看来 , “死”是很忌讳的事情 。 在以前的农村 , 小孩子要是嘴里蹦出“死”字 , 轻则被大人呵斥 , 重则屁股吃“竹笋烧肉” 。 在农村待过 , 如今有一定年龄的人应该印象深刻:很多有老人的家庭中 , 某一间偏僻的房屋中 , 会有一副或两副棺木 , 感觉阴森森的 , 有些瘆人 。 其实 , 即使是现在 , 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农村中 , 也有这种情况存在 。 尤其是在土葬风气浓厚的乡村 , 如果家有老人 , 基本上都会备办棺木 。 不仅备办棺木 , 还会备办寿衣之类的物品 。 对这些老人来说 , 人上了一定岁数 , 对生死的认识也进入了新的境界 。 从容 , 恬淡 , 宁静 , 是对“死”的态度 。 人固有一死 , 这连古代的皇帝都很清楚 , 都不学秦始皇去追求长生不老了 。 翻阅史书就会发现 , 历史上 , 几乎每个皇帝登基后 , 着手为自己修建皇陵是必做的大事之一 。 上行下效 , 从皇帝到王公贵族再到平民百姓 , 都本着“视死如生”的人生态度 , 热衷于自己的后事 。 明朝首任蜀王朱椿 , 到成都就藩后 , 在城北凤凰山为自己修建了王陵 。 他没想到的是 , 他的继承人、世子朱悦燫竟然死在他的前面 。 21岁的朱悦燫当然没资格提前为自己修建王陵 , 爱子情切的朱椿 , 经请示永乐帝朱棣后 , 把自己的王陵让给了儿子 , 此所谓“子葬父墓” 。 这就是朱悦燫墓的规制高于众多蜀王和郡王的原因 。 而在民间 , 老人们提前为自己备办棺木等 , 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 民间把棺木叫做寿材 , 其意味让人深思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黄勇 特别鸣谢: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