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晓群|五行占:火沴水之法严刑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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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汉志中五行变异 , 在水的名下有火沴水一项 , 所谓“凡听伤者病水气 , 水气病则火沴之” 。 前文已记载《汉书》《后汉书》《晋书》及《宋书》火沴水例目 , 其中有水斗、水变色、水中有火等故事 。 此文续记如下:

《魏书·灵征志上》记载火沴水 , 例目为涌泉 , 有五段 , 录于下:

其一 , 太宗泰常五年十二月壬辰 , 涌泉出于平城 。

其二 , 高宗和平五年十一月 , 雁门泉水穿石涌出 。

其三 , 前废帝普泰元年秋 , 司徒府太仓前井并溢 。 占曰:民迁流之象 。 永熙三年十月 , 都迁于鄴 。

其四 , 孝静天平四年七月 , 泰州井溢 。

其五 , 元象元年二月 , 鄴城西南有枯井溢 。

《隋书》火沴水 , 记载水变色五段:

其一 , 后齐河清元年四月 , 河、济清 。 襄楷曰:“河 , 诸侯之象 。 应浊反清 , 诸侯将为天子之象 。 ”是后十余岁 , 隋有天下 。

其二 , 大业三年 , 武阳郡河清 , 数里镜澈 。 十二年 , 龙门又河清 。 后二岁 , 大唐受禅 。

其三 , 陈太建十四年七月 , 江水赤如血 , 自建康 , 西至荆州 。 祯明中 , 江水赤 , 自方州 , 东至海 。 《洪范五行传》曰:“火沴水也 。 法严刑酷 , 伤水性也 。 五行变节 , 阴阳相干 , 气色缪乱 , 皆败乱之象也 。 ”京房《易占》曰:“水化为血 , 兵且起 。 ”是时后主初即位 , 用刑酷暴之应 。 其后为隋师所灭 。

其四 , 祯明二年四月 , 郢州南浦水 , 黑如墨 。 黑水在关中 , 而今淮南水黑 , 荆、扬州之地 , 陷于关中之应 。

其五 , 后周大象元年六月 , 咸阳池水变为血 。 与陈太建十四年同占 。 是时 , 刑罚严急 , 未几国亡 。

《旧唐书》记载火沴水 , 包括水变色、醴泉六例:

其一 , 神龙二年三月 , 洛阳东七里有水影 , 侧近树木车马之影 , 历历见水影中 , 月余方灭 。

其二 , 乾元二年七月 , 岚州合河关黄河水 , 四十里间 , 清如井水 , 经四日而后复 。

其三 , 宝应元年九月甲午 , 华州至陕州二百余里 , 黄河清 , 澄澈见底 。

其四 , 大历二年 , 醴泉出栎阳 , 愈疾 。

其五 , 贞元四年七月 , 自陕州至河阴 , 河水色如墨 , 流入汴河 , 止于汴州城下 , 一宿而复 。

其六 , 宝历二年 , 亳州言出圣水愈病 。 江淮已南 , 远来奔凑求水 。 浙西观察使李德裕奏论其妖 。 宰相裴度判汴州所申状曰:“妖由人兴 , 水不自作 。 ”牒汴州观察使填塞讫申 。

《新唐书》记载火沴水共十七段 , 本文列二段:

其一 , 武德九年二月 , 蒲州河清 。 襄楷以为:“河 , 诸侯象;清 , 阳明之效也 。 ”

其二 , 贞观十四年二月 , 陕州、泰州河清 。 十六年正月 , 怀州河清 。 十七年十二月 , 郑州、滑州河清 。 二十三年四月 , 灵州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