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川:中国古代法律没有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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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郝铁川 原载2019年1月1日蒋安杰主编《法制日报·法学院》


郝铁川:中国古代法律没有儒家化

郝铁川:中国古代法律没有儒家化// //

上个世纪40年代 , 瞿同祖先生撰写了《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 , 提出虽然秦、汉法律是法家所制定的 , 体现的是法家精神 。 用汉儒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 , 并以经义决狱开始 , 法律步入了儒家化征程 , 魏、晋、南北朝的法律为儒家所制定 , 他们逐渐将儒家提倡的“礼”掺入法典 , 至唐而集其大成 。 法律于是为儒家思想所支配 , 虽然此后法律条文有变化 , 法律儒家化的基本精神没有变 。

1997年 , 笔者在拙著《中华法系研究》中 , 提出汉、唐间虽然吸收了儒家的一些主张 , 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秦汉法家化法律的基本面貌 , 中国两千年封建法典的基本精神仍然是法家 。 最基本的理据就是封建法典的指导思想是“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 而“三纲”源于《韩非子》 , 成于董仲舒 , “三纲”的特点是把君权、父权、夫权绝对化 , 臣民、子女和妻子只能单向的服从义务 , 而没有权利去反向制约君主、父亲和丈夫 , 所以封建法典中没有臣民制约君权、父权和夫权的权利规定 。 而儒家的奠基者孔子、孟子、荀子等恰巧保留了原始社会遗留的原始民主思想 , 主张君臣、父子和夫妻的关系是双向制约的关系 , 臣民对君主、子女对父亲、妻子对丈夫拥有一定的道义上的制约权利 。 因此 , 封建法典的灵魂是法家的君权、父权和夫权绝对化的思想 。

拙著出版后 , 范忠信兄等批评者有之 , 饶鑫贤前辈等赞成者亦有之 。 2018年10月 , 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在常州召开的“质疑成说重述法史”学术研讨会上 , 杨一凡、武树臣等不少学者对法律儒家化的观点都提出了商榷 , 似乎愈来愈多的学者都倾向于否定瞿先生的观点 。 这是学术研究日益深入的表现 。

拙著出版后 , 笔者看到了民国学者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一文(载于《读书与出版》1947年第4期) 。 关于明朝朱元璋删削《孟子》内容的梳理文章 , 近来谌旭彬先生又发文提及 。 笔者认为 , 通过朱元璋对《孟子》内容的删改一事 , 更能说明儒家思想没有成为法典的指导思想 。

容氏依据当时国立北平图书馆所藏洪武二十七年刻本《孟子节文》 , 与《孟子》足本比对 , 梳理了朱元璋所删内容 。 择其要者有:

第一 , 不许说人民有尊贵地位和权利 。 因此 , 《孟子》中“民为贵 , 社稷次之 , 君为轻” , “右皆曰贤 , 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 , 未可也;国人皆曰贤 , 然后察之;见贤焉 , 然后用之 。 左右皆曰不可 , 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 , 勿听;国人皆曰不可 , 然后察之;见不可焉 , 然后去之 。 左右皆曰可杀 , 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 , 勿听;国人皆曰可杀 , 然后察之;见可杀焉 , 然后杀之 。 故曰 , 国人杀之也 。 如此 , 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 “《太誓》曰 , ‘天视自我民视 , 天听自我民听’ , 此之谓也” , 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第二 , 不许说人民反抗暴君污吏的话 。 因此 , 《孟子》中“君之视臣如手足 , 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 , 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 , 则臣视君如寇雠”、“贼仁者谓之贼 , 贼义者谓之残 。 残贼之人谓之一夫 。 闻诛一夫纣矣 , 未闻弑君也”、“暴其民甚 , 则身弑国亡;不甚 , 则身危国削 。 名之曰幽厉 , 虽孝子慈孙 , 百世不能改也”、“君有大过则谏 , 反覆之而不听 , 则易位”、“无罪而杀士 , 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 , 则士可以徙” , 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第三 , 不许说人民应有生存的权利 。 因此 , 《孟子》中的“无恒产而有恒心者 , 惟士为能 。 若民 , 则无恒产 , 因无恒心 。 苟无恒心 , 放辟邪侈 , 无不为已 。 及陷于罪 , 然后从而刑之 , 是罔民也 。 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 , 必使仰足以事父母 , 俯足以畜妻子 , 乐岁终身饱 , 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 , 故民之从之也轻 。 今也制民之产 , 仰不足以事父母 , 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 , 凶年不免于死亡 。 此惟救死而恐不赡 , 奚暇治礼义哉?”被朱元璋删去 。

第四 , 不许说统治者的坏话 。 因此 , 《孟子》中的“庖有肥肉 , 厩有肥马 , 民有饥色 , 野有饿殍 , 此率兽而食人也 。 兽相食 , 且人恶之;为民父母 , 行政 , 不免于率兽而食人 , 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 , 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 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不信仁贤则国空虚;无礼义则上下乱;无政事则财用不足” , “不仁而得国者 , 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 , 未之有也” , 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第五 , 不许说君主横征暴敛 。 因此 , 《孟子》中的“有布缕之征 , 粟米之征 , 力役之征 。 君子用其一 , 缓其二 。 用其二而民有殍 , 用其三而父子离” , “古之为关也 , 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 , 将以为暴” , 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第六 , 不许说反对内战的话 。 因此 , 《孟子》中的“争地以战 , 杀人盈野;争城以战 , 杀人盈城 , 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 , 罪不容于死 。 故善战者服上刑 , 连诸侯者次之 , 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 “今夫天下之人牧 , 未有不嗜杀人者也 。 如有不嗜杀人者 , 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 。 诚如是也 , 民归之 , 由水之就下 , 沛然谁能御之?”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第七 , 不许说行仁政救人民的话 。 因此 , 《孟子》中的“惟仁者宜在高位 。 不仁而在高位 , 是播其恶于众也 。 上无道揆也 , 下无法守也 , 朝不信道 , 工不信度 , 君子犯义 , 小人犯刑 , 国之所存者幸也” , “得百里之地而君之 , 皆能以朝诸侯 , 有天下;行一不义 , 杀一不辜 , 而得天下 , 皆不为也” , 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第八 , 不许说君主要负善良或败坏风俗责任的话 。 因此 , 《孟子》中的“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 一正君而国定矣” , “夫国君好仁 , 天下无敌 。 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 , 是犹执热而不以濯也” , “夫人必自侮 , 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 , 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 , 而后人伐之” , “仁则荣 , 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 , 是犹恶湿而居下也 。 如恶之 , 莫如贵德而尊士 , 贤者在位 , 能者在职;国家闲暇 , 及是时 , 明其政刑 。 虽大国 , 必畏之矣 。 诗云:‘迨天之未阴雨 , 彻彼桑土 , 绸缪牖户 。 今此下民 , 或敢侮予?’”等等 , 被朱元璋删去 。

以上八条 , 足以说明儒家的民本思想和君主的君本思想是尖锐对立的 , 体现皇帝意志的法典是不可能吸取儒家民本思想的 。

瞿同祖先生强调汉唐间的法典是儒家制定的 , 因而 , 法典被儒家化了 。 但瞿先生并未对陈群、刘劭(以上为《曹魏律》起草者) , 贾充、羊祜、杜预、裴楷(以上为《泰始律》起草者) , 孝文帝、常景(以上为《北魏律》起草者)等人的思想进行论证 , 直接说他们是儒家还为时过早 , 因为 , 从董仲舒开始 , 甚至还有人说从战国荀子开始 , 儒家就逐渐法家化了 , 此后的所谓儒家实质上是“阳儒阴法” 。 限于篇幅 , 这一问题留待它日再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