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居延边塞生活漫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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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延垦区是当时全国边地开发的样板区 , 也许是居延地区的农垦成就让朝廷欣慰 , 汉武帝末年 , 中央负责农业的官员“搜粟都尉”赵过总结出一种先进的耕作技术“代田法” , 就是首先在居延试点推广的 。 居延边塞的屯田看来很成功 , 在居延汉简中可以看到 , 居延地区有很多余粮可在市场交易 。

西汉历史上不仅“盐铁官营” , 也经常把酒管起来 , 禁止私酿、私自贩售 。 那是朝廷在与民争利 , 大概也是为了节约粮食 。 若非节日遇有朝廷特准“天下大酺” , 汉朝平民很多时候是不能随意酿酒聚饮的 , 居延地区似乎是个例外 。 由于西北地寒 , 居延的饮酒风气盛行 , 酒的交易量很大 , 汉简中不仅有大量买酒记录 , 还有邀请他人聚饮的请帖简 , 下层戍卒也会聚两三人买酒聚会 。

汉简中常见当时的居延人用“足衣善酒食”“愿调衣进酒”等字眼祝福他人身体健康 。 那时的酒 , 还都是发酵酒 , 相对充裕的粮食 , 也为酒的酿造提供了条件 , 民间能够大量私酿 。 所以 , 简牍中也有群饮遭罚的记载 , 官府一再申明“禁酤酒群饮” 。 一片汉简记录了一个士兵擅离职守 , 到另外一个“亭”聚会的情况 , 这名开小差的士兵显然是受到了处罚 。

气候干冷的西北边地 , 无霜期短 , 昼夜温差大 , 水资源宝贵 , 历来缺乏蔬菜 。 居延汉简记载的食物里 , 谷类农作物与肉类居多 , 蔬菜较少 , 水果几乎看不到 。 居延市场上的蔬菜仅有几种 , 而且价格奇高 。 在物价水平较低的西汉时期 , 一束葱值4枚五铢钱 , 一束韭菜3枚五铢钱 , 一束毋青(蔓菁)2.5枚五铢钱······而居延的粮价最低时 , 1石粟仅仅60钱 , 粮价偏高时 , 1石粟或大麦原粮也就是110钱 , 1斤肉也不过3钱 。

可能是由于蔬菜少 , 居延的士卒每人每月配给三升食盐 , 估计是用来腌制咸菜和咸鱼、咸肉的 , 以弥补副食的匮乏 。 由于豆类相对黍稷类粮食便宜得多 , 边塞普遍制作一种“酱”(豉) , 成为当时军士主要的副食 。

汉简里记载有那时边塞军人的食品搭配:“酒三斛 , 黍米二斛 , 酱二斗” 。 “酱”是边塞官兵佐餐下酒的主要食材 。 不止戍卒日常生活缺少蔬菜 , 官方的迎来送往 , 也缺乏蔬菜佐餐 。 一个简册披露 , 王莽当政时 , 朝廷派出钦差赴居延地区慰问戍边将士 , 抵达居延南面的关口时 , 守关的27名官吏集体宴请钦差 , 宴会主要是粱米(上等粟米)、稷米和两只羊 , 外加酒二石 。 不见鸡、鱼、蔬菜 , 调味品只是盐、豉、荠、姜之类 。

汉代西北边塞的公款吃喝显然也有限制 , 这次公务性质的宴请花销还是当地的官兵“凑份子”集资的 , 上述食品加上其他费用 , 27名边吏每人出了55钱 。 汉简中还可以见到其他“集资”记录 , 一份发放薪俸的“工资表”显示 , 某年甲渠侯官属下的107名官吏为祭奠一位将军 , 每人捐出自己一个月的俸钱 , 共捐出了108850钱 。

边塞官兵粮饷、薪俸往往不能按时发放 , 常被拖欠两三个月 , 有的甚至长达八九个月之久 。 所以汉简有许多赊买物品记录 。 反映在边塞官兵发放薪俸的“工资表”上 , 较为常见的是戍边官兵偿还各类欠款和补发薪资的记录 。

当时居延地区的最高长官是居延都尉 , 也是当地“工资”最高的人 。 他的级别是“比二千石” , 算是汉代的“中高级干部”了 , 每月薪俸12000钱 , 西汉物价低时 , 这些钱可以买3~4头役牛 , 物价较高时可以买1头牛 。 居延县令和甲渠侯官的月俸都是1200钱 , 西汉宣帝至平帝时可以买400斤肉 , 约合今天的210市斤;乡啬夫(乡长)720钱 , 可以买240斤肉 , 约合今天的127市斤 。

居延地区无法养蚕种植桑麻 , 也不见专事缝纫的手工业者 。 官家提供的粮食尚可果腹 , 官兵身上的衣装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 无论西汉还是东汉时 , 居延的丝麻布帛类织物价格普遍比内地高出几倍 。 大概是政府统一配发的服装在边地不足以御寒 , 所以汉简中有许多戍卒买卖衣物的记载 。

相较而言 , 裘皮类衣物稍便宜一些 , 丝、丝絮和丝织服装明显高出许多 。 一领丝锦棉袍动辄2000钱或2500钱 。 当时一亩地的价格为100钱 , 住宅价格较低时 , 一处也就是3000钱 。 一领体面的棉袍穿在身上 , 差不多等于一处住宅 。

东汉初年 , 朝廷屡下诏令 , 对天下吏民的婚丧嫁娶、林木保护、耕牛耕马保护等作出规定 。 那时的居延边塞 , 娶亲嫁女禁止大操大办 , 也禁止滥杀马牛、毁林伐木 。

建武四年(公元28年)甲渠侯官的几个上报文书中申明 , 在自己的防区内 , 部吏庶民嫁娶花费“毋过万五千”;在农忙季节“毋得屠杀牛马”;根据朝廷诏书 , 自己属下部吏“毋伐树木者”等等 。 学者们也许会用现代语言评说 , 这是在禁止奢靡之风 , 保护农业生产力 , 保护自然环境等等 。 总之 , 古代居延的日常生活中 , 也是要遵守许多法律规范的 。

莫久愚 。 中国民族学会昭君文化研究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北疆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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