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传唤条款如何理解

【新刑事诉讼法传唤条款如何理解】新刑事诉讼法传唤条款如何理解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 ,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 , 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 , 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新刑诉法规定"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 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书面传唤的形式 , 而新刑诉法增加的口头传唤 , 是对传唤犯罪嫌疑人方式的一种必要补充 。口头传唤有紧迫性、简易性、规范性的特点 。口头传唤按照条款的规定理解,应该是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后 , 由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件 , 当场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指定的地点 , 在法定时限内接受讯问并在制作笔录时予以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