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权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 , 分为一般代理和全权代理两种 , 
各自的代理权限范围有所不同。
一、一般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 , 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
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 , 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 , 向法庭提供证据 , 鉴定人和勘验人 , 要求
【律师代理权限】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 , 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
二、全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 , 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
讼权利的同时 , 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
理 , 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