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集合竞价交易规则】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
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
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