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权收回公有住房 , 说明如下:
【国家有权收回公有住房吗】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 ,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 , 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 , 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
2、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 , 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 ,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 银三角是哪三个国家
- 国家节水标志的构图创意
- aj是什么国家的缩写
- 全球有哪些国家过春节
- 珠穆朗玛峰是哪个国家的
- 洛阳5a景区有哪些
- 军人运动会多少国家
- 丹麦为什么叫童话国家
- 罗弗敦群岛是哪个国家
- 软件工程考研国家线一般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