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

在怀孕之后 , 便可以在相关处领取对应的生育金 , 生育金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 近日有一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 , 这是怎么回事呢?丈夫重婚要怎么做?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
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
近日 , 上海松江 , 王女士生产后前往社会保障中心领取生育金 , 不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的“丈夫”魏某和其他女子在婚姻状态 , 她无法领取生育金 。
魏某此前与王女士离婚过一次 , 次年和尹女士在松江领证结婚 , 并生有一女 。
2020年 , 魏某联系王女士重新生活在一起 , 并办理复婚手续 。
由于魏某的工作常年需要在外出差 , 一年回家时间较少 , 因此几年间 , 两位女士都没有察觉到丈夫的异常 。
魏某称 , 自己也知道重婚犯法 , 提出离婚后被王女士拒绝 , 后又编造理由与尹女士离婚 。目前 , 尹女士已报警 , 魏某已因重婚被公诉 。
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罪还生了孩子的判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 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中明确的规定 , 如果有配偶 , 但是却和他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也是属于重婚的 , 这种行为必须要按照刑事法律规范来进行一定的惩罚 ,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犯重婚罪的那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
重婚罪的认定为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 ,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 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 ,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 ,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就构成重婚罪;
【女子领生育金被告知丈夫已婚◎重婚罪生了孩子判几年】3、主体要件 ,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 一是有配偶的人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 二是没有配偶的人 , 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