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
二、提交证明材料 。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
若是放弃继承的 , 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
3、遗产若为房屋的 , 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
4、亲属证明 。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 ,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继承公证怎么办理】(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 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 , 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