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博州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新医保〔2022〕41)文件精神,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有保障,统一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凡在集中缴费延长期内及时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参保人,仍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请目前尚未缴费的人员尽快在3月31日之前参加我市2023年度的居民医保,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2023博州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拓展消息:2023年度博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救助对象中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320元/人,个人缴费80元;对稳定脱贫户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人,个人缴费200元 。对参保缴费后、动态新增的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人员,及时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