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合伙创业需要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的创业意识比以往时候都强 。一方面,现在的创业支持比以前好 。只要你有创新的模式,有人愿意给你风险投资 。另一方面,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说了算,而不是为别人打工 。
虽然创业条件已经成熟,但也不是那么容易 。大多数人在度过初始阶段之前就结束了他们的业务流程 。真正能在市场上做出成绩的人很少 。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创业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需要有人配合 。所以,团队创业的,和两个朋友一业的 。既然是合伙,那就涉及到一个核心利益,就是股权 。不要认为股权归上市公司所有 。只有和朋友做生意,才会涉及到股权 。
不管是两个人一起工作还是多人一起工作,其中一个必须是领导,公司的决策要以他为基础 。那这个人怎么会有的话语权呢?这涉及到股权 。
笔者就和大家分享海底捞的故事,看看两位好朋友合作中涉及的股权纠纷如何解决 。
合伙创业
1994年,四个年轻人集资8000元,开了一家火锅店,每人持有25%的股份 。后来这四个年轻人成了两对,各持有50%的股权 。这家火锅店现在已经成为餐饮业的领导者,即著名的海底捞 。
这两对夫妇是张勇和段永红 。我创业的时候,四个老板齐心协力,敢打敢打,火锅店慢慢有了成绩 。后来,张勇成了海底捞的真正主人 。到2007年,海底捞已经发展成为中国高品质餐饮品牌 。
张永
这时,张勇要求段永红夫妇转让18%的股份 。根据海底捞当时的表现,18%的股份可能价值上亿 。但张勇希望以比较早注册的原始资本价格购买,也就是1000多元 。
这个时候,如果你是段永红,肯定不会卖 。大家都是商人,都是好朋友 。这不是明摆着的队友吗?让人没想到的是,段永红决定放弃股权,留下了一个商业故事 。
公平背后的
为什么永红愿意放弃价值上亿元的股权?为什么张勇获得了18%的股份?
段永红为什么愿意放弃股权?这个首先要讲一个公司制度的缺陷,叫做不完全契约 。简单来说,一份合同不可能把未来的事情都提前考虑清楚,写清楚 。
比如海底捞的年利润,要给员工发工资,给国家交税,在轮到几个创始股东分钱之前,把合同中需要分配的钱分配出去 。还不清楚能分配多少 。
经常看到海底捞门口排队
经济学上,认为这种剩下的钱归谁谁就掌握了“剩余索取权” 。因为股东比较后才能分享公司剩余的利润,剩余索取权这样的制度设计实际上是对股东的激励,公司干得好他们就能多分,要是公司发展不好股东就挣不到钱,甚至还要赔钱 。所以股东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也是比较有动力把公司做好的人,不需要人去监督他们 。
因此,段永红并不想将自己的股权交给张勇 。他判断,在张勇获得18%的股权后,他会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 。原来段永红是对的 。2018年9月26日,海底捞上市当天市值945亿港元 。即使施永红夫妇转出18%的股份,剩余股份仍为255亿港元 。施永红在2007年将自己价值数亿的股权换成了2018年自己的255亿 。
如果当时他坚持不给张勇股权,以张勇的强势性格,很可能双方的合作关系已经分崩离析,之后就没有海底捞了 。
海底捞上市了
另一方面,让我们再来看看张勇 。他为什么提议买股票?除了要求更多的剩余利益,他还希望得到比较大的控制权 。比如海底捞该不该上市?在哪个发展阶段上市?这些都是大事 。合同里一开始肯定没有约定 。谁能决定这件事,谁就对公司有比较大的控制权 。
公司的比较大控制权可以给经理吗?从股东的角度来看是不可以的 。因为经理可能会为自己谋私利或者胡乱决策,常年花钱又不分红,伤害股东利益 。而且,剩余索取还需要跟控制权相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