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骨什么意思( 二 )


但其实从“以貌取人”的具体操作来看,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 。
我们在犯罪人论中列出了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几项发现:
小偷:他的脸和手很难保持安静 。他有一双主动的小眼睛,斜着眼睛,浓眉 。他眉毛之间的距离很窄 。他的鼻子一般不直,胡子稀疏,头发一般不浓密.
强奸犯:眼睛闪着光,嘴唇和眼皮很厚,大部分强奸犯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柔软的姿态,比如驼背,语气柔和,长发,女人的首饰.
他还发现“小偷的头骨体积通常不会太高,而杀人犯的头骨体积则比前者高” 。
……
我们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样本分析,但还是忍不住去匹配身边的人 。
这是切萨雷龙勃罗梭没有意识到的 。他将罪犯的尸检结论与遥远的返祖现象联系起来,以揭示犯罪原因从而预防犯罪,包括社会法律利益,但他不知道后来会被种族优越论所利用 。
你可以仔细阅读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 。当你怀疑并忍不住去想身边的人时,你应该意识到在生活中不恰当地使用一种理论是多么可怕 。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那个被别人恰当地落座的人 。法西斯主义是要让整个种族都占有一席之地 。
所以评价一个人的“先天反骨”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完全无知的情况下 。
但也有学者指出,学术界对的批评大多是基于偏见,并没有真正理解犯罪人论中“犯罪”的概念(参见黄:重新解读“天生犯罪人理论的科学性”) 。
首先,切萨雷龙勃罗梭的“罪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而是精神病学上具有危险人格的人;
其次,切萨雷龙勃罗梭发现早期提出的“天生罪犯”理论有问题,并在后来的著作中对其进行了修正,他没有把所有的犯罪都归结为先天因素,而是把犯罪的原因扩展为后天因素,并对生理、心理、环境、气候进行了思考 。
“天然抗骨”的启示
犯罪学研究涵盖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三个领域,显示了切萨雷龙勃罗梭在犯罪学领域的开创性贡献 。
,我们仍然有很多疑问要开始 。俗话说“心与腹分离”,你永远不能排除一切风险,也就是说我们在实际的日常生活中还是要享受“受益于心”的体验利益,当然我们可能会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
事实上,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人论的贡献在于开拓了犯罪学的实证方法,将自然科学引入犯罪学而不是指导人生 。
当然,作为“犯罪学之父”,也提醒了“严控家族”:
不要因为对方长得帅或者长得漂亮就认为没有危险 。
“犯罪人并不全是一些长相凶狠的人 。”
托马斯霍布斯在 利维坦 中认为社会契约下人们放弃随心所欲的自由,以保障自己的生命权,避免面对原始的“人人对人人的战争” 。
作为现代社会的理性人,我们不应该迷信“天生反骨”的理论,而且更不要因为他人给自己贴了“标签”就自动归类、毫不抗争 。
“相由心生”有心理学的依据,我们也不应该忽视生活的细节,学会自我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