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
相关知识:
财产保全的对象
【保全期限是多久】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 。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 。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