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里的韦小宝 生活在清朝活不过五分钟

1992年出品的香港喜剧电影《鹿鼎记》 , 由王晶执导 , 周星驰、吴孟达、温兆伦、林青霞、李嘉欣、邱淑贞、陈德容等联合出演 。 电影不管是票房和口碑 , 都获得丰收 , 成为周星驰电影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 还被观众喻为是最接近原著的经典版本 。

在《鹿鼎记》的开头 , 周星驰扮演的韦小宝戴着古灵精怪的虎头帽 , 在丽春院里说书 。 他说书的内容 , 是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的事迹 , 还言之凿凿地宣称:“虽然我只跟他见过半面 , 但是一见倾心 , 唏哩哗啦我就斩鸡头、烧黄纸 , 跟他结拜为兄弟!”


《鹿鼎记》里的韦小宝 生活在清朝活不过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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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韦小宝真的生活在清朝 , 那么就凭这段话 , 他就死定了 。

首先 , 天地会自创立以来 , 一直是清廷严厉查禁的对象 。 天地会最初只是一个互济互助、自卫抗暴的民间组织 。 随着人数增多、势力变强 , 开始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 , 反对清朝统治 。 韦小宝在光天化日之下宣传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的事迹 , 如果被人告发到官府 , 必然是死罪一条 。

1660年 , 顺治皇帝在文人张晋彦的文章里发现一句“将明之才” , 认为这句话诡谲暧昧难以解释 , 干脆就不解释了 , 直接将张晋彦杀头 。 韦小宝的脖子有张晋彦硬吗?


《鹿鼎记》里的韦小宝 生活在清朝活不过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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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韦小宝还主动承认与陈近南“斩鸡头、烧黄纸” , 结拜为兄弟 , 这又是死罪一条 。

此话怎讲?

这是因为 , 清朝入关以后 , 明文禁止民间异姓结拜行为 。 1646年出台的《大清律例》里明确规定:“凡异姓人结拜弟兄者 , 鞭一百 。 ”那时候 , 结拜兄弟还仅仅是被鞭打100 , 可到了1661年 , 法律规定就变得严厉起来:“凡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者 , 著即正法 。 ”这时候 , 结拜兄弟是要掉脑袋的 。

康熙皇帝即位后 , 继续对结拜兄弟保持高压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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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4年3月12日 , 康熙皇帝颁发上谕:“歃血盟誓、焚表结拜者 , 殊为可恶!此等之人 , 著即正法 。 ”依然是杀头的死罪 。

1668年 , 对结拜兄弟的高压态势有了松动的迹象:“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应正法者” , 改为“秋后处决” 。 “其止结拜弟兄 , 无歃血焚表等事者 , 仍照例鞭一百 。 ”

以前是“著即正法” , 现在改为“秋后处决” , 判了缓刑 , 有望得到皇帝开恩 , 逃过一死 。

1669年 , 刑部将结拜兄弟列为“杂犯”类别:“歃血盟誓、焚表结拜者 , 殊为可恶!此等之人 , 着即正法 。 查此款因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为非 , 所定相应 , 仍留此例遵行 。 其立决改为监候 , 秋后处决 。 如无歃血焚表盟誓 , 止结拜弟兄者 , 照依原定 , 鞭责一百可也 。 ”


《鹿鼎记》里的韦小宝 生活在清朝活不过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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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 到了1671年 , 结拜兄弟从“杂犯”罪名变成了“谋叛”罪名 , 惩罚措施也更为严苛 。

据《大清会典》记载:“(康熙)十年题准 , 歃血结拜弟兄者 。 不分人之多寡 , 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 , 秋后处决 , 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止结拜弟兄 , 无歃血焚表等事者 , 为首杖一百、徒三年 , 为从者杖一百 。 (康熙)十二年题准 , 凡异姓人结拜弟兄 , 未曾歃血焚表者 , 为首杖一百 , 为从杖八十 。 ”

在这里 , 清朝对结拜兄弟行为进行了划分 。 有“歃血焚表”的 , 不论人数多少 , 一律以“谋叛”罪名处置 。 没有“歃血焚表”的 , 则从宽发落 。 韦小宝与陈近南“斩鸡头、烧黄纸” , 那是典型的“歃血焚表” , “谋叛”罪名是逃不掉的 。

【参考资料:《鹿鼎记》《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