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维钧:舌战巴黎的青年外交家

提示您,本文原题为 -- 顾维钧:舌战巴黎的青年外交家

很少有哪场历史事件 , 像1919年的“五四”运动那样 , 将历史如此清晰明澈地划为两个时代 , 它既是一个崭新时代的开端 , 也是一个没落时代的终局 。 它蕴藏的巨大力量不仅深刻地改变了这个国家的命运 , 更冲击了人们的心灵 , 以高声的呐喊让人们向过去告别 , 又以万丈激情将人们带向新的未来 。 它更给人以一种积极的信心 , 让人们相信新的、几乎触手可及的光明未来正在前方等待着这个国家的人们 。

几乎这个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参与到这场为国家命运寻求答案的运动中 。 从公共知识界和学界 , 到工商界 , 再到工人 。 运动中的每一个人都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这个国家中的一员 , 个体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 , 对国家命运的共同关切也将每一个个人联系在一起 。

在“五四100年”来临之际 , 我们特别策划了“我在 , 我见 , 我记得(1919-2019)”专题 。 当后世回望这场运动时 , 就会发现 , “五四”运动带给这个国家最重要也是最深远的遗产 , 并不仅仅是那一时代的变革 , 而是一种历史的自觉:“五四”运动中的中国人第一次如此深刻地意识到历史正把握在自己手中 , 中国人有能力也有必要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 。

所谓的“历史自觉”正是“五四运动”创造出的大写的“我” 。 “我”是这个国家的一分子 , “我”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 , “我”感受到了时代的风云变化 , “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正在创造“我们”的历史 。

匡互生、梁启超、李大钊、蔡元培、傅斯年、罗家伦、陈独秀、胡适、顾维钧、陶孟和、孟宪彝、那桐、辜鸿铭、梁漱溟......这些名字 , 有的如雷贯耳 , 有的寂寂无闻 。 但他们都为我们一次次还原着历史的细节 。 从4月10日开始 , 我们将会每日在公号推送一位五四人物 。 今天是顾维钧——舌战巴黎的青年外交家 。

撰文 | 唐启华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对于五四运动的爆发??在巴黎的中国政治领袖、中国学生各组织、华侨代表等 , 每日必往中国代表团总部 , 不断要求代表团明确保证 , 不允保留即予拒签 。 他们还威胁道 , 如果代表团签字 , 他们将不择手段 , 加以制止 。 ”

——《顾维钧回忆录》

顾维钧(1888-1985)没有直接参与五四运动 , 但是与五四运动密切相关 。 当时他是驻美公使、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第三号全权 , 在巴黎为“山东问题”与日本代表团激烈交锋 。 就因为1919年4月下旬中国在山东问题上外交失败 , 消息传回国内 , 引爆了五四学生爱国运动 。 五四运动以“外争主权 , 内除国贼”为主要要求 , 结果让经手山东问题的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下台 , 更直接促成中国在巴黎和会拒绝签署对德凡尔赛和约 。 可以说 , 五四运动与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密切相关 , 顾维钧在和会参与了山东问题辩论 , 也对拒签和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堪称五四运动期间内政与外交互动的关键人物 。


顾维钧:舌战巴黎的青年外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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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顾维钧

时年:31岁

身份:驻美大使、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第三号全权

地点:巴黎

山东问题之起源

1914年夏欧战爆发 , 中国即宣布中立 。 不久日本对德国宣战 , 并借道山东进攻青岛 , 要求中国划出广大战区 。 北洋政府努力缩小战区范围 , 日本不愿遵守 , 越区占领胶济铁路沿线车站 , 严重破坏中国之中立地位 。

1915年初 , 日本政府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 , 其中第一号即欲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租借地与各项利权 , 袁世凯政府努力周旋交涉 , 最后在5月25日签署两个条约并作13件换文 。 其中《关于山东之条约》第一款规定:“中国政府允诺 , 日后日本国政府向德国政府协议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于中国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 , 概行承认 。 ”此即所谓“山东问题”法理争议之起源 。

袁世凯过世后 , 段祺瑞掌握北洋政府实权 。 段祺瑞于1917年7月平定张勋复辟 , 8月 , 一方面对德宣战 , 以争取和会入场券 。 一方面与日本交好 , 于1917年秋冬起大举对日借款(即所谓“西原借款”) , 订立一连串协定与合同 , 取得借款编练参战军 , 准备对西南遂行武力统一 。 由于未经国会批准也未公布 , 一般称之为“中日密约” 。

五四时期喧腾一时之所谓“中日密约” , 主要指1918年9月24日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日本外相后藤新平关于济顺高徐二铁路、满蒙四路、解决山东悬案等三事的换文 , 以及28日章宗祥与日本兴业银行副总裁小野英二郎签署之有关济顺高徐铁路及满蒙四铁路两个预备合同 。 尤其山东问题换文中章宗祥复函:“欣然同意日本政府之提议”几个字 , 广为国人所知 , 恶名昭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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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维钧 。

一般认为 , 1915年之中日新约可以说是在日本武力胁迫之下签署的 , 国际法上的效力有争议 , 加以后来中国对德宣战 , 可以引用情势变迁原则主张该约无效 。 但是1918年的中日换文及合同 , 是在中国参战以后签订 , 内容与山东铁路权益相关 , 可以解释为中国政府参战后仍然同意日本继承德国原来在山东的权益 , 此与后来巴黎和会中国在山东问题上外交失败密切相关 。 然而 , 此“中日密约”签署及换文时 , 北洋政府与日本关系良好 , 相信依赖日本政府将归还胶州湾租借地之承诺 , 并未准备在战后和会中提出山东问题 。

顾维钧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政治博士 , 精通国际法 , 对山东问题有深入的研究 。 他于1915年秋被任命为驻美公使 , 以28岁之英年 , 向威尔逊总统呈递到任国书 , 成为华盛顿外交团中最年轻的一员 。 顾氏不断建议北洋政府拉拢美国抵制日本之在华扩张 , 迨1917年美国对德宣战 , 北洋政府不久也对德奥宣战 。 1918年底欧战停火 , 协约列强准备召开巴黎和会 , 顾氏建议北洋政府采“联美制日”外交方针 , 并受命与美国政府联系 , 对具体促成中美在巴黎和会联手对抗日本 , 居功厥伟 。

顾氏于1918年底 , 与驻英公使施肇基、驻法公使胡惟德共同被外交总长兼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徵祥派遣为和会中国代表团先遣部队 , 顾氏遂先行与美国代表团同船抵达巴黎 。 陆徵祥到达巴黎之后 , 确定“联美制日”外交方针 , 决定在和会提出山东问题及废除“二十一条” , 顾氏与美国总统威尔逊及国务卿兰辛等保持畅通联系 。

激辩山东问题

巴黎和会于1919年1月18日开幕 , 28日上午最高会议讨论山东问题 , 中日激烈竞争 , 顾氏代表中国与日本全权牧野伸显正面交锋 。 顾氏首先发言 , 陈述山东因历史、人种、宗教、风俗、语言、国防等关系 , 应令德国将所租青岛及胶济铁路及附属权利 , 完全直接归还中国 。 日本牧野全权谓:日本占领胶州湾 , 迄今事实领有 , 中日间已订有交还之成约 , 关于铁路亦订有成约 , 应先得德国同意让日本取得自由处分权 , 中日间即依成议办理 。

主席威尔逊询问日本全权 , 所有中日从前接洽各条件 , 可否提交大会 。 日本全权牧野答复支吾 , 以此种条件宣布须请示政府 。 威总统即询中国愿否交出 , 顾使答以我国并无反对交出之意 。 牧野再次强调中日间对胶州湾已有成议 。 顾回复:中国对于归还胶州一事 , 与日方代表意见不同 , 并分七个层次驳斥日本:

1.中国很高兴听到牧野全权在会中确认:日本对胶州湾租借地不欲据为己有 。

2.但在归还手续直接或间接中 , 中国宁愿直接 , 此事一步能达 , 自较分为二步为直捷 。

3.至于中日成约 , 日方应指1915年“二十一条”交涉后签署之条约与换文 , 当时中国政府是因日本提出最后通牒后 , 被迫同意签署的 。

4.即使舍弃当时被迫签署之情形 , 中国政府充其量认为这些条约与换文只是战事引起之临时问题 。

5.即使这些条约及换文有效 , 中国对德宣战之事实已使情况改变 , 根据“情势变迁原则”今日已不能执行 。 中国当时被迫同意德国在山东之租借地与权利之处置 , 但这些条款不能阻止中国加入战局 , 也不能阻止中国以交战国身份参与和会 , 因此也不能排除中国要求德国直接归还其权利 。

6.且中国对德宣战时业已明确声明:中德间一切约章 , 皆因开战而失效 。 因此中德租借章程中止 , 胶州湾租借地与其他德国在山东享有之权利与特权 , 于法律上都早已归还中国 。

7.纵使租借不因中国对德宣战而中止 , 也不能转移给中国之外的第三国 , 因为1898年租借章程规定:租借权利不能转移给他国 。

顾维钧在最高会议的陈述 , 可谓中国外交史上最富传奇性的演说 。 百年来 , “中国不能失去山东 , 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一样” , 这个有力的精彩发言不断被传颂复制 , 近年更被当成爱国主义教育典范拍成电影一再播放 , 给国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 然而这个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 , 与档案史料所见差距颇大;当天顾维钧之发言内容 , 依据《中国代表团会议录》《秘籍录存》《外交档案》及王芸生撰《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七卷 , 各个版本都很相近 , 记载颇翔实可靠;近年出版之《顾维钧外交演讲集》 , 收录顾氏在巴黎和会之英文发言记录 , 辅以中文翻译 , 更是最接近发言状况的一手记载 。 所有文本中 , 顾氏虽提及山东是孔孟诞生中国文化发祥之圣地 , 但未提及耶路撒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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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维钧(右)与第三任夫人黄蕙兰及王宠惠合影

事实上 , 顾维钧当天发言确实精彩 , 他在后半段的辩论中 , 以流利英文 , 娴熟充分的国际法理论点 , 层层申述中国要求直接收回山东德国权益的理由 , 驳斥日本的法理依据 , 一鸣惊人 , 获得各国外交代表的激赏与喝彩 。 消息传回国内 , 顾维钧立即成为家喻户晓的爱国抗日英雄 。

顾氏在和会还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联盟委员会” , 积极参与《国联盟约》起草工作 , 顾氏虽支持威尔逊 , 但为维护中国国权 , 反对将门罗主义列入盟约 。 又为公理正义 , 支持日本代表将“人种平等”列入盟约 。 顾氏在委员会中的优异表现 , 对日后中国在国际联盟的地位有很大的帮助 。

外交失败与五四运动

巴黎和会因各国利益冲突 , 美国总统威尔逊主张之公开外交、公理正义、民族自决等崇高理想 , 不断遭英、法、意、日各国抵制 , 又因《国联盟约》草案受到美国国会质疑牵制 , 日益孤立处境维艰 , 支持中国的力道不断减弱 。

山东问题于4月下旬进入关键的定案阶段 , 日本全力抵制 , 在国联盟约中坚持“人种平等” , 让美国立场为难 。 日本又不断提出有利法理依据 , 尤其是战时协约列强都与日本订定密约 , 承诺支持日本战后取得德国在山东的权利 , 让英、法各国必须支持日本立场 。 而意大利则为了阜姆(Fiume)问题不遂己愿 , 断然退出和会 , 并扬言不加入国联 。 威尔逊为了保全国际联盟 , 让和会不致破裂 , 对日本态度逐步软化 。 乃借口中国在山东问题换文中“欣然同意”日本取得山东铁路权益 , 让美国无法支持中国 。

22日上午和会最高会议讨论山东问题 , 日本代表坚持胶州必须由日本继承 , 强调中日1915年与1918年成约之有效性 , 中国宣称因对德宣战而废除胶澳租借条约 , 在国际法上不能成立 。 又以与英、法、意之间战时密约 , 迫使英、法领袖公开支持日本在山东问题之主张 。 而当天意大利宣布退出和会 , 让日本拒签和约不加入国际联盟的威胁更加有力 。 威尔逊孤掌难鸣 , 只能与日本代表讨论将胶州湾归还中国之条件 。

22日下午 , 最高会议听取中国的意见 , 陆徵祥与顾维钧出席 , 日本代表不愿参加这一问题的讨论 , 没有出席 。 威尔逊先表示受限于战时密约 , 英、法、意支持日本意见 , 认定中日间成约 , 尤其是1918年之换文为有效 。 顾维钧努力解释1918年换文“欣然同意”之义 , 一切有待和会作出最后决定 , 但是已无法扭转局势 。

最后 , 最高会议确认由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 , 威尔逊要求日本作出最终归还胶州湾租借地之保证 , 好对美国国内有所交代 。 日本于30日对美、英、法作出口头保证 , 然而因事属机密 , 中国代表团要一个多月后才看到会议记录 , 还被要求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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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会议中国全权代表 , 左至右:驻英公使顾维钧、驻美公使施肇基、大理院长王宠惠 。

顾维钧在回忆录中写道:“最高会议的决定使整个中国代表团和北洋政府深感失望 , 我们当时曾立即通过外交部将情况呈报总统和总理;以前我们也曾想过最终方案可能会不太好 , 但却不曾料想到结果竟是如此之惨;至于日本 , 则是如愿以偿 , 它可以先将德国在山东的领土和经济权利直接攫取到手 , 然后再就归还租借地一事与中国谈判 。 换言之 , 1918年9月的《山东问题换文》及1915年《民四条约》受到了尊重 , 或者说 , 至少其中有关山东的条款得到了承认 。

当时国人知道巴黎和会形势对中国十分不利 , 由于电报不畅 , 当时巴黎代表团发到北京外交部的电报 , 1月至4月中旬平均3天可到 , 4月下旬平均5天 。 5月上旬 , 因京沪水陆电线有阻 , 电报传递特别慢 , 平均需要9天 , 而消息见报的时间还会更晚一两天 。 有的报纸依据外电或西文报纸之报道 , 消息较快 。 但至5月3日止 , 各报最多报道到4月29日和会之传闻 , 尚不知30日四人会之决议 。

在国内报纸报道及社论的鼓动之下 , 当时国人咸认为日本在和约中将完全继承德国山东权益 , 并归咎于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经手之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及山东问题换文 , 是中国在和会外交失败的主因 , 遂引发“外争主权 , 内除国贼”之五四学生爱国动 。

拒签和约

五四之后 , 曹、章、陆辞职下台 , 国人关心焦点集中于拒签对德和约 。 北洋政府权衡利弊得失 , 认为签字比较有利 , 但因许多外交机密不能公布 , 而国人拗于成见 , 一致要求拒签 , 北洋政府及巴黎代表团陷于两难 。

由于和会外交失败 , 中国代表团离心离德 , 北洋政府对签约与否不能作出明确指示 , 旅欧侨民华工及学生持续对代表团施压 , 国内各人民团体也不断去电要求拒签 , 代表团无人愿意承担签字责任 , 陆徵祥又生病住院 。 此时顾维钧发挥专业国际法知识及坚毅耐烦的交涉能力 , 协助陆徵祥 , 只手承担了中国代表团与和会当局交涉的重责大任 。

顾氏首先要求和会提供山东问题会议记录 , 协助陆徵祥向和会提出抗议 , 然后尝试各种保留山东条款而后签署对德和约的可能 。 “最初主张注入约内 , 不允;改附约后 , 又不允;改在约外 , 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 , 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 , 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之提请重议 。 ” 争取保留的过程 , 几乎就是顾维钧一个人与列强代表交涉 , 其坚毅不屈任劳任怨的表现 , 令人动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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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的通告 。

直到对德和约签署前 , 顾维钧与美国代表团深入研究后 , 发现虽不签德约 , 只要签署对奥和约一样可以加入国际联盟 , 于是必须签署德约的最大理由消失 , 加以争取种种保留都遭拒绝 , 最后中国代表团决定拒签对德和约 。

此外 , 五四运动对中国代表团拒签和约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 顾维钧在回忆录中写道:“由于五四运动爆发 , 在巴黎的中国政治领袖、中国学生各组织、华侨代表等 , 每日必往中国代表团总部 , 不断要求代表团明确保证 , 不允保留即予拒签 。 他们还威胁道 , 如果代表团签字 , 他们将不择手段 , 加以制止 。 ”一直到签约日前夕 , 数百名学生华侨到陆徵祥居住的休养院力阻签约 , 顾维钧对他们保证 , 不允保留中国当然不会签字 , 群众才散去 。

6月28日下午三点对德和约签约典礼 , 中国代表缺席 , 发表宣言表明中国不能接受和约中之山东条款 , 称:“媾和会议对于解决山东问题 , 已不予中国以公道 , 中国非牺牲其正义公道爱国之义务 , 不能签字 , 中国全权愿竭诚布陈 , 静待世界公论之裁判 。

不料拒签之后两小时 , 代表团收到北洋政府27日发出的电令:“万急 , 总长亲译 , 国民对于山东问题异常愤激 , 政府仍决定保留 , 俟与日商定办法再行取销 , 望即照办 , 速复 。 ”今日观之 , 中国在和会拒签和约实可谓千钧一发 , 若代表团最后决定签字 , 待收到拒签电令 , 真不知要如何自处 。

和会善后事宜

9月10日陆徵祥、王正廷代表中国签署对奥和约后 , 中国代表团即行归国 , 和会善后事宜交由顾维钧处理 。 到1920年6月为止 , 顾氏在巴黎处理山东问题后续交涉 , 不断要求美国调停中日争端 , 也请英法协助 。 同时代表中国于10月13日签署《国际航空专约》 , 11月27日签署对保加利亚和约 , 12月8日签署对奥和约中有关赔偿损失之两附件 。 1920年1月10日对德《凡尔赛和约》换约生效 , 国际联盟正式成立 , 顾维钧积极处理加入国际联盟诸问题 。 5月31日签署《国际航空专约》附件 。 6月4日签署对匈牙利和约 。

最后对土耳其和约 , 顾维钧详细研究约本后 , 认为:“约内重要精神不外割裂领土 , 监督军政、财政 , 执行核定税则 , 扩张治外法权 , 凡此数端 , 为我国所欲设法解除而未能者 , 如竟行签字 , 仿佛赞成此项原则 , 似与我国外交政策不合 , 且增日后要求解除辩护之困难” , 建议政府不要签字 , 北京同意后 , 中国遂未签土约 。

1920年6月中旬顾维钧返美 , 和会事务由魏宸组接手 。 7月16日 , 对奥和约换约生效 , 魏宸组电告外交部:结束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之工作 。

顾维钧虽然没有亲身参与五四运动 , 但他在当时外交战场与日本激烈交锋 , 在在牵动国人的心弦 , 成为国人景仰的抗日英雄 。 他学养深厚、口才便给 , 英语流畅优雅 , 多次在辩论时压倒日本外交官 , 暴露日本对华之威逼胁迫 , 为中国争取到国际同情 , 赢得个人之国际及国内声誉 , 也激发了国人的自信心 。 他在巴黎和会的奋战 , 是引发五四运动十分重要的外交背景 , 五四运动也对巴黎和会中国拒签和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 对五四运动前后的国人而言 , 优秀外交官的表现及年轻学生的爱国情操 , 都是振奋人心的未来之新希望 。

本文内容系独家原创 。 作者:唐启华;编辑:徐学勤;走走;校对:翟永军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 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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