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鸿章家产的数量,相关学者多方搜集史料给出比较客观数据

关于李鸿章家产的数量 , 有多种说法 。

在洋务运动中和李鸿章共事过的容闳说李鸿章“有私产四千万以遗子孙” 。 这是对他的遗产数额最高的估计:四千万两白银 。 第二种估计是一千万两左右 。 比如清末的费行简在他所著的《近代名人传》说:“(李鸿章)殁 , 家资逾千万 , 其弟兄子银私财又千余万 。 ”第三种估计是“数百万” 。 比如梁启超就认为李鸿章的遗产没有数千万那么多:

世人竟传李鸿章富甲天下 , 此其事殆不足信 , 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 , 意中事也 , 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 , 其股份皆不少 。 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 , 多属其管业云 。

那么 , 李鸿章的家产到底有多少呢?


关于李鸿章家产的数量,相关学者多方搜集史料给出比较客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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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1901年去世 。 三年后 , 他的直系子孙进行了分家 , 写了一份比较详细的遗产分配“合同” 。 具体内容如下:

一、庄田12块 , 坟田1块 , 堰堤一道 。 桐城内产业4处 , 省城安庆房产4处 。 留作李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 。 由经芳经营 。

二、合肥县撮城庄田1处 , 留做葬于该地的李鸿章两妾及经芳发妻开销之用 。 由经芳经营 。

三、合肥县庄田2处 , 为经述之祭田(经述已死 , 葬于其中一处) 。 由经述子国杰经营 。

四、合肥县田产2处 , 庄田3处 , 坟地1处 , 留与经迈作为其死后祭田墓地 。 经迈经营 。

五、李鸿章在合肥、巢县、六安、霍山之其余田产及在庐州府、巢县、拓皋村、六安及霍山之房产为李鸿章祭田及恒产 , 子孙不得抵押分割出售 。 国杰经营 , 用于祭祀维修房屋祠堂 , 如有赢余可用于扩置房产 。

六、自合同签订起10年后 , 若李鸿章祭祀田及恒产岁入逾2万石 , 除上述开销有赢余 , 则三子平分 。

七、合肥肥东乡李文安(李鸿章之父)墓地几祭祀田继续保留 , 不得分割抵押出售 。

八、上海一栋价值4万5千银的中西合璧房产出售 , 2万用于上海李氏祠堂开销 。 其余2万5银用于上海租界内建屋 。 该房为3位继承人公有居处 , 共同管理 。

九、扬州一当铺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开销 。

十、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两处房产出售 , 卖房所得用于扩建上海共有居处 。

十一、江宁学馆分与国杰做宅邸 , 扬州一处房产分与经迈做宅邸 。


关于李鸿章家产的数量,相关学者多方搜集史料给出比较客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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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所能找到的关于李鸿章遗产最直接的资料 。 这份分家“合同”内容虽然比较详细 , 但是它只涉及一部分不动产 , 并未提及金银票据等动产 。 所以依靠它 , 还无法准确估计李鸿章遗产的总值 。 但这份“合同”仍然提供了大量有效信息 。

我们先来看田产 。 据曾在李府管过事的唐凌辉说 , “鸿章所置田产 , 每年可收租五万石 。 ”从李鸿章分家合同第五、第六两条的情况看 , 李鸿章在合肥、巢县、六安、霍山等地的田产每年的收入大约有二万石左右 。 如此推算 , 加上他的元配夫人、两个小妾、儿子李经述等人的祭田收入 , 与“岁入五万石”之数大体应能相符 。 由此倒推 , 李鸿章一支在安徽的田产大约6万亩 。 当时安徽东乡地价为每亩七十四银元 , 按照这个价格 , 则这6万亩土地价值为444万元银元 , 以白银衡量则值324.12万两 。

再来看房产 , 这也是李鸿章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

李鸿章“发迹”之后 , 他们家六兄弟在家乡均建有“大者数百亩 , 小者亦百十亩”的庄园宅邸 。 三十年代 , 金陵大学地政学院曾对李翰章、李鸿章兄弟的田园邸第进行过一次调查 , 他们描述说:

合肥东乡之李相府 , 西乡周、刘、唐、张之“圩子”至今犹在 , 吾人旅行其间 , 所有封建规模历历在目 。 盖当日显宦地主 , 显赫一时 , 仗势恃财 , 广置田亩 , 所筑邸第极其宏伟堂皇 。 查李相府及周、刘、唐、张之圩子 , 每个邸第所占面积大者数百亩 , 小者亦百数十亩 。 邸第外园先凿壕沟 , 内筑高墙如围寨 , 佃户环居于内 , 四周并辟花圃菜圃 , 广阔整齐 , 园圃内层又凿内壕沟 , 而紧接于主人居住之宅第 。 宅第大抵分两大部分 , 每部分设三大门 , 内进各自三大堂 。 闻西乡最小之张圩子 , 曾住五百余人 , 其他可想见矣 。 圩子内有碉堡、炮台、内花园、外花园、藏书楼、秘密走廊等设备 。 所住佃户 , 或兼卫士 , 或兼炮手 , 或兼轿夫 , 或兼其他徭役 , 完全为佃奴性质 。

除了合肥之外 , 李鸿章在外地也拥有多处房产 。 比如上节所引分家合同当中 , 提到他在上海有“一栋价值4万5千银的中西合璧房” , 在南京和扬州各有两处房产 , 在桐城和安庆各有四处产业 , 在扬州还有当铺一座 。

安徽芜湖也是李氏家族房产的集中地 。 芜湖水运便利 , 地理条件优越 , 1877年秋 , 在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鸿章建议下 , 清政府将镇江七浩口米市迁至芜湖 。 在芜湖米市的建设过程中 , 李鸿章发挥了重大作用 。 李鸿章家族在李鸿章长子李经方的带领下 , 抓住这个机会 , 在芜湖大量投资置业 , 在芜湖拥有了大量房产 。

“李府兴建房屋 , 大体分为两种 , 一种是李府自用的 , 有公馆、钦差府等深宅大院 , 走马楼房;有大花园、景春花园、长春花园、柳春园等楼台亭阁 , 规模宏大 , 气象不凡 。 一种是出租的市面房屋和住宅楼房 , 收取房租、地租 。 ”“可以概括地说 , 芜湖的老市区 , 包括沿河南路、长街、二街、三街、渡春路、新芜路、中山路、吉和街、华盛街等地区的地皮房屋 , 全部或绝大部分都是属李府所有 。 ”当然 , 这些房产有些是李鸿章身后所置 , 但是在他生前 , 规模也已不会太小 。

除了以上这些 , 李鸿章家书中也提到了一些其他住房的情况 。 比如光绪二十四年 , 李鸿章曾考虑出售干鱼胡同的房子 , 要价二万 , 没能成交:

有人议购干鱼胡同世宅 , 索二万余金 , 未成 。

另一封信中 , 李鸿章提到李家在上海兴建的一所住宅 , 并且对房屋设计方案做出指示 , 要求建筑费用控制在二万多两:

沪地房图嫌过昂 , 汝往沪时斟酌另绘 。 除正房楼底外 , 零碎房间要稍多 , 大约二万数千金可矣 。

综合以上资料 , 我们可以确认 , 李鸿章一支的房产广布于合肥、安庆、扬州、桐城、芜湖、北京、上海等地 。 这些房产当然是一笔相当巨大的财富 , 唯其具体数额无法估计 。

除了不动产 , 李鸿章家族的动产也为数不菲 。 李鸿章家书中的有一条记载 , 涉及“股息”:

昨闻有北归之志 , 自因七家湾小口不利(指孙殇) , 前属并归试馆又不愿 。 北方穷乡 , 焉得有合式房屋可购 , 且股息在南 , 取携不便 , 家用何出 。

这封家书显示 , 住在老家的李鸿章家人 , 主要收入之一是“股息” 。


关于李鸿章家产的数量,相关学者多方搜集史料给出比较客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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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资料 , 我们发现对李鸿章遗产的估计 , 弹性空间很大 , 从一千万乃至数千万皆有可能 。 不过 , 李鸿章家产富厚逾常 , 至少有一千万之数 , 在晚清名臣曾胡左李当中名列第一 , 这一点应该毫无疑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