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降宁国府基层区划演变及其社会治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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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降宁国府基层区划演变及其社会治理(下)

李甜

第526期

三、寄庄的出现和社会治理之调适

山区与圩区普遍面临灾害威胁 , 但圩区生产力高于山区应是不争的事实 , 比对宁国府六县的额租量即可知晓 。 出身泾县山区的吴芳培如此描述:“圩乡筑堤傍川渎 , 曲水平田如画幅 。 天旱踏车夜救田 , 一亩尚可收数斛 。 吾乡田在山之麓 , 处处青苗被崖谷 。 夏秋之交雨泽稀 , 禾穗干枯头转缩 。 腰镰刈取持作饭 , 粒粒空虚中无谷 。 去年苦雨稻生芽 , 今年苦旱食无粥 。 ” 在他看来 , 自然灾害对山区的威胁大于圩区 , 且旱灾破坏性甚于水灾 。 有鉴于生产力的区域差异 , 平原圩区更易获得田产投资 , 并造就寄庄这一特殊形式 。 寄庄虽非基层区划单元 , 却是基层社会较为常见的组织方式 , 并直接影响到行政区划与基层治理 。

众所周知 , 寄庄是因民众跨政区购买土地导致户籍与地籍不一致的现象 , 随着明中叶以降商品经济的发展 , 民间土地交易日趋频繁 , 寄庄发展到“通天下皆有”的地步 , 明清政府为此专门设立钱粮代征制度 。 冯贤亮对江南争田事件的研究认为 , 这反映基层控制的弱化 , 是国家控制系统失控的产物 。 与此相对应 , 伴随着皖南沿江圩区开发浪潮的结束 , 民众对土地、赋税等权益的争夺日益强化 , 直接推动寄庄、插花地等问题的出现 , 南陵县即为典型 。 据万历《南陵县志》序言称:“夫地不百里 , 介于六县 , 犬牙相参 , 淆尺寸而起斗 , 讼甚则师 , 故疆域宜辨也 。 ” 地理条件的特殊性 , 导致该县行政管理的复杂性 , 万历知县沈尧中对此有专门的分析:

四邻之封 , 独宣城、芜湖以河为界 , 而壤地不与南陵混 。 他则犬牙参差 , 唇齿揉互 , 狡匿豪据 , 告讦纷拏 。 余尝奉例一一勘布之 , 立石界上 。 而田在繁昌、铜陵、泾县相规避者 , 悉会而还诸我 。 彼疆此界 , 井井不紊 。

南陵与宣城、芜湖划河而治 , 行政疆界相对明确 , 但与其他县域互有寄庄和插花地 。 上文的“奉例”即指“万历清丈”活动 , 经沈尧中一番整治 , 使南陵的疆界基本“井井不紊” 。 相似的还有繁昌人邢德赦 , 利用清丈之机划清繁昌与南陵交界的十余顷寄庄田 。 不过 , 沈尧中的整治未从根本上改变疆界不清的现状 , 亦未阻止寄庄、插花地的继续出现 , 譬如南陵小木鹅洲插花地“抱宣邑沈添圩” , 木鹅洲“抱宣邑穆家坝埂” , 南陵三都也有寄庄中村位于繁昌十五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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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寄庄是地缘因素的产物 , 清末以降的寄庄更多与田产投资相关 。 民国年间对南陵土地占用情况的调查显示:

在此人烟稠密、地价高昂的地方 , 原不易产生大地主 。 惟洪杨劫后 , 土著死亡殆尽 , 地广人稀 , 劳工缺乏 , 少数遗民 , 皆不欲多占地土 , 以负纳税义务 , 因致土地几等无价值 。 乃有他处豪富 , 多量收买 , 而造成四家大地主 , 此即称为某某堂者也 。 其有田最多者 , 约两万余亩 。 及后客民迁入 , 人口增加 , 当不能再有此种地主产出 。 此四堂之主人 , 皆他县或他省之豪族 , 并不居住县内 , 不过设有机关 , 以为处理田产 , 彼则遥领之耳 。

由此可见 , 太平天国战乱造成人口骤减 , 是形成大型寄庄的主要因素 。 南陵、宣城等县圩区土壤肥沃 , 投资回报率高 , 故而得到邻县大族乃至外省豪强的青睐 , 山水相邻的泾县商人乃是主要的购买群体 。 据光绪年间统计 , 南陵二十四都一图的芦塘冲、二十五都的汪潭岐和东山泊等地 , 皆有数处泾县寄庄 。 部分寄庄的规模很大 , 如泾县朱氏为祭祀经费之需 , 在泾县、南陵两地购置800亩祭田 , 请泾、南两县知县出示勒石禁争 。 清末民国南陵的五大财团中 , 泾县大族创置的朱继范堂、吴维政堂 , 皆是拥有大量土地田地的义庄 。 零散个案比比皆是 , 如泾县王尚铚将位于南陵的15亩田捐给宗祠 ;泾县王应玢的后裔在宣城湾沚镇罗田圩购田150亩 , 用于士子乡试之费 ;陈弼安在宣城金宝圩置买庄田 , 产粮以济家乡 。 类似的投资方式在宁国府南部山区显然具有普遍性 , 太平县商人“多贩木于外方 , 或寄庄于别郡” 。 需要指出的是 , 平原圩区生产力固然较高 , 但皖南的年降雨量极不均衡 , 日常维护的投入量大 , 成为平民投资的一道门槛 , 只有来自宁国府南部山区的经商世家方有充裕的实力 。 泾县翟洗心在宣城购圩田300亩为祠田 , 当地圩田以土埂为防 , 由翟洗心负责出资助修 , 待他去世后 , “族以埂坏互殴击” , 圩坝维护就难以为继 。

四、团制的形成与变迁

除常见的基层区划设置 , 还有一些特殊的制度设计 , 团制即为宁国府圩区的基层设置 。 学界对团制的理解 , 大体有两种思路 。 一是与盐业有关 , 团的编制系统与明代沿海的盐田有很大关系 , 与图的级次相当 , 但没有成为一种固定的系统 。 苏北滨海盐业市镇的类型 , 依其形成方式分为团、场、坝、市、镇等多种不同的层次 。 这种现象并不稀见 , 崇明、靖江等长江下游县份 , 乃至广西横州的圩区也有团 。 二是与军事有关 , 两湖地区的晚清团练组织按地域形成规模不等的团 , 战乱平息后团勇解散 , 但不少作为区划或地望的“团”保留下来 。 光绪年间广东顺德县分设十团 , 虽非设立行政机构 , 但实际上起到“行政”上进行“区划”的效果 。 福建的“团”分布在泉州府德化县、延平府沙县和大田县 , 这些地方的“团”具有灶户组织单位和防倭乡兵团练名目之含义 。 以下结合乡土文献考察宁国府的团制 , 并关注皖南团制与其他区域的比较 。

团制在明代出现于南陵 , 强氏谱牒有记载:“明制居乡兼治民责者四 。 团有保治守也 , 里有长治税课也 , 乡有约教民亲长也 。 至图设耆老 , 率其不轨不物者 , 与邑宰分廷而治 , 其任犹重 , 非齿德均邵者 , 则众不推 , 庶几古乡举法也 。 ” 这里指出乡、里图、团等组织体系在基层社会中的作用 , 其中里图最重要 , 既负责税收 , 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 , 此处的团只担负安保职能 。 至清代 , 南陵团制似已衰微 。

宣城团制的出现可能晚于南陵 , 一则崇祯九年(1636)的宣城西乡团山嘴坟山地契交易文书表明:“每年钱粮米豆 , 一并付于宣城县一牌一都五图五甲胡兴户内完官 。 ” 可见明末宣城基层行政机构以“牌—都—图—甲—户”为组织体系 , 此处的牌可能为区 , 团尚未出现 。 宣城的团可能出现于清代前期 , 最初作为地方安保的组织或圩区水利设施建设的机构 。 清代宣城的基层组织变动频繁 , 团成为正式行政组织的记录出现于嘉庆县志中 , 当时宣城下辖13乡 , 51都 , 217里 , 222团 。 此处将里与团并列 , 两者数量接近 , 推测二者具有关联性 。 光绪县志沿袭此说 , 可见这一体系长期存在 。 222个团的空间分布如下 , 东乡72个 , 南乡31个 , 西乡32个 , 北乡87个 , 遍布宣城全境 , 但地域分布不均衡 , 以东乡、北乡为多 , 印证了平原圩区是宣城经济和社会重心之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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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的团与沿海、沿江不同 , 其概念已经泛化 。 同治八年(1869) , 湖北应山罗氏移民迁至宣城南乡花田团定居开荒 。 同治十年(1871) , 欧洲探险家李希霍芬调查皖南煤矿资源 , 在分析煤矿的地理空间和运输条件时 , 提及宁国府西南25英里处的“Kiulitwan(九里团)” 。 光绪十七年(1891) , 宣城高桥团的居民陈玉金与刘廷岩等为互控毁坝之事发生诉讼 。 清末宣城有初等小学堂27所 , 其中一所位于南乡漕塘团一木殿 。 宣统《宛陵梅氏宗谱》收录一则判案资料 , 系光绪年间梅氏宗族两房争夺青弋江淤涨荒滩的诉讼文书 , 两造分属宣城西乡歌戏团东梅村和西梅村 , 该团粮书奉宣城知县之命清丈荒滩 。 宣城西北乡九十殿的《南正会碑记》(1919年)载 , “余田坐落金宝圩丁湾团储龙垾” , 这表明至民国初年团制尚在使用 。

毗邻宣城的泾县境内也有团制 。 顺治六年(1649)泾县丁姓族人所立的《新丰坝碑记》中 , 就提到“丁世高族、邻团老”调解纠纷方面发挥的作用 , 碑记后面署名的人士 , 除监造生员、坝耆、族耆等利益相关者 , 还包括团长、督立邻团耆等中人 。

团的消亡发生在民国年间 , 消亡时间晚于乡、都 。 清末宣城县尚有218个团 , 在基层管理方面承载重要的职能 , “今乡都之名久废 , 团制于行政往往犹有所资” 。 民国初年办理地方自治 , “就团划分为二十四公所” , 民国十九年成立自治区 , 遂就二十四公所划为十二区 。 此后部分团以地名的方式保存下来 , 民国水灾报告书中收录宣城龙兴团的受灾照片 。 前揭“团山嘴”后来演化为“团山团” , 地名至今尚存 。 与之相似 , 湖南新化县的“大同团”在民国以降由团改镇 , 又改为区 。 由团演化为区 , 可能是一般规律 。

由此可知 , 团制发轫于宁国府平原圩区 , 主要分布于宣城、南陵 , 泾县也有少量分布 。 它最早可能出现于南陵 , 却在宣城境内占据主导地位 , 发展为一种固定系统 , 且自圩区逐渐覆盖到宣城的山区 , 直至民国年间才退出历史舞台 。

五、结论

对上文作简要总结:南部山区太平县特殊的“虚图” , 这与当地作为商业社会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流行于宣城、南陵等地的团制 , 则是发轫于平原圩区的基层设置;至于寄庄 , 属于山区与圩区的经济交流之侧面 , 随着宁国商人的崛起 , 南部山区的商业资本大量流向北部圩区 , 用于投资田产等事业 , 进一步加剧寄庄、插花地的形成 , 造就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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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 , 所谓“平原山区”与“丘陵山地”的二分法 , 主要为分析之便 。 各县辖域的内部情况相对复杂 , 宣城、南陵等圩区县份占有不少山地 , 位于丘陵山地的泾县和宁国等县也有一些河流冲积平原或盆地 。 宋代的官方调查引用江东转运判官岳珂的省札:“宁国山、圩田相半 , 高下既殊 , 或旱或涝 , 难得全熟 。 ” 早在宋代 , 宁国府就被视作山田与圩田参半的类型 , 可见二分法也符合古人的一般认识 。 明代贡汝成在《上太仆刘公论马政书》中提到:“若宣城则有大不然者 , 地有山乡、圩乡之差 。 山乡则石硬而善旱 , 故岁丰而不足 。 圩乡则纤雨而沮洳 , 故十年而九空 。 ” 描述宣城县内圩区与山区的差异 。 据出身金宝圩的明代进士唐汝迪观察 , 宣城一县的圩田水灾和山田旱灾往往交错发生 , 可见该县包含形态各异的地貌 。 董传策《新建惠济桥碑记》说:“府附郭为宣城 , 分四乡 , 其东土沃 , 居民繁诸 , 往来贸贩者 , 交错联络 , 视三乡数倍 。 ”也就是说 , 就宣城内部而言 , 位于平原圩区的东乡最为富裕 。 南陵号称“水乡居十之六 , 山乡十四” , 也是圩区占优势 。 总之 , 山区与圩区是一组相对的地理概念 , 认知地貌的内在差异性 , 分析基层区划的演变及其分化 , 探讨山区与圩区的人文分化与经济互补 , 才能抓住宁国府社会变迁的本质 。

结合上文可知 , 宁国府地域开发的空间历程、发展模式 ,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 首先 , 宋明时期宁国府有一个自北向南的开发过程 , 在北部平原圩区开发的基础上 , 逐渐向南部山区推进 。 北部平原圩区在宋元时期获得充分开发 , 圩田建设及管理体系已建立起来;至明清时期 , 圩区的水利设施继续得到维护和修缮 , 水利组织和运作方式日趋成熟;清后期芜湖开埠通商之后 , 宣城、南陵的农业商品化趋势进一步加强 。 与此对应 , 南部丘陵山地的开发相对滞后 , 明代至清初的山区经济开发 , 呈现商品化和自给自足两种生产方式并存的局面;清中叶以后 , 伴随山区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 , 棚民垦殖与虎患问题凸显 , 才表明山区开发的成熟 。 其次 , 随着明代中后期以降宁国商人群体在南部山区的崛起 , 田土投资的流向发生变化 , 山区水利设施建设得以持续提升 , 但同时也有大量资金流向圩区 , 形成了大片寄庄 。 总之 , 宁国府的地域开发是一个自北向南的渐进方式 , 但又有一个由南向北的“反哺”过程 。 这种开发历程的差异 , 或可为皖南区域的社会比较提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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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