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新房为何交了笔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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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来 , 为了约6万块钱 , 郑州市民郑先生心里一直闹得慌 。 原来 , 2011年时 , 他在金水区的宏达国际车业广场购买了一套商铺 , 可到了2012年要办房产证时 , 他才知道 , 这套房子已经办过房产证 , 在开发商名下 。

为了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 他垫付了近6万元的交易费用 , 可开发商以没钱为由 , 一直没还这笔钱 。

开发商隐瞒真实情况将二手房当成新房卖

上文所说的项目 , 由郑州鑫达实业有限公司开发 。 据了解 , 该市场主要经营汽车用品 。

2011年 , 郑先生与该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 所购房屋单价为15100元/平方米 。 但是 , 在这份合同上 , 并没有合同编号 。 郑先生表示 , 他后来才知道 , 这不是正式合同 。

到了2012年 , 问题出现了 , 郑先生称 , 自己要办房产证时得知 , 这套房子已经办过房产证 , 并且就在开发商的名下 。 “办证的人跟我说 , 房子在银行抵押着呢 。 ”

这样一来 , 郑先生要想办证 , 就得把房子从开发商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 。 “等于说就变成二手房交易了 , 中间就产生一个交易费用 。 ”郑先生说 , 房产证在开发商名下这件事 , 买房之前 , 开发商并没有告知 。

为办房产证业主称被迫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开发商隐瞒实际情况 , 将二手房当成新房出售 , 郑先生认为 , 过户的这笔费用 , 应该由开发商出 。 可他说 , 开发商告诉他 , 公司没钱 , 如果想要房产证 , 需要郑先生自己先垫钱 。

“当时 , 正赶上沙门村要拆 , 这个市场有可能也要拆 。 ”开发商迟迟不肯出这笔钱 , 郑先生担心 , 万一市场拆了 , 房产证又在开发商名下 , 自己花100多万元买的房子就打水漂了 。

于是 , 他先垫了这笔钱 , 想把房产证办下来 。 他称 , 开发商要求他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 , 按照协议约定 , 由郑先生承担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 共计8万元 。 “他们跟我明说 , 这个钱不该我交 , 但我不交这个钱 , 就拿不到证 。 ”郑先生说 , “开发商的经办人说 , 公司没钱 , 这个钱我先掏 , 房产证办下来后 , 再想办法把钱给我 。 ”

郑先生称 , 这8万元 , 除去本该他自己交的费用 , 他给开发商垫付了近6万元的税费 , 单据上的纳税人均为郑州鑫达实业有限公司 , 钱却是郑先生出的 。

双方就这笔钱达成冲抵物业费、电费的方案

如今 , 快7年过去了 , 郑先生称 , 他已经去找过开发商多次 , 可这笔近6万元的税费 , 开发商一直没还 。

6月28日 , 我们来到宏达国际车业广场 , 见到该公司的一位郭姓负责人 , 但一见面 , 该负责人就称 , 自己不管这个事 , 不要再找他 , 让找一位蔡(音)主任 。

那么 , 本该开发商出的这笔钱 , 为什么让郑先生出了呢?蔡主任表示 , 因为郑先生着急办证 , 但当时公司没钱 。 当初郑先生跟郁(音)总签了一份协议 , 自愿承担这笔费用 。 蔡主任称 , 这个事情不是他经手办的 , 并非他造成的遗留问题 , 但他一直在想办法解决 。 “目前公司并非不管 , 但实在是没钱 , 只能用别的途径解决 。 ”

他说 , 关于这笔钱 , 此前已拟定了一些方案 , 可以冲抵物业费、电费 , 也可以提供房子由郑先生出租(规定时间内) , 收取租金 。 最终 , 郑先生表示 , 同意冲抵物业费和电费的方案 。

来源于: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