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古代这么早就有婚姻法,还这么完善

离婚这个词不是外来的舶来词 , 最早的记载是出自唐代房玄龄编纂的《晋书刑法志》这本书里 。 也就说晋朝的时候 , 国家法律中已经明确出现了我们现在各国法律统一的用语离婚这个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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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 离婚最早是始于何时史书上是没有记载的 。

但是可以肯定自打人类开始通婚姻组家庭就有了走出围城这样的做法 。

那在我国古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 因为婚姻结构还不太严密 , 离婚是相当自由的 , 所谓夫妇之道 , 有益则和无益则去 。

具体来讲呢 , 也就是说 , 虽然从周朝开始 , 婚姻家庭制度就建立起来了 , 也就是老公为尊 , 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 , 但并不稳固 。

所以等到秦始皇一统天下 , 秦朝建立起来 。

秦始皇非常重视婚姻 , 觉得作为整个社会最基本单位的家庭 , 于是就命人颁布法令 , 并昭告天下 , 也是最早的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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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秦始皇颁布的这些婚姻法令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 也奠定了2000多年以来 , 专制王朝的基本婚姻制 。

其中就明文规定解除婚姻需经官府登记认可 , 否则将构成弃妻罪 。

总的来说 , 离婚这个词是近代才有的 , 但是走出围城的这种现象是早有其道 , 而且走出围城的这个制度 , 从秦朝开始 , 历朝历代就慢慢变得是严格规范起来 。

不管这个离婚这个字有没有出现 , 但是有其它词来表达这个意思 。

第一个词叫做一绝 。

就是指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范围内的亲属殴打虐待、伤害 , 甚至杀害等行为 。

是强制离婚 。

第二个词叫合理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 。

第三种叫修期或者叫初期 , 也就是说 , 丈夫强行与妻子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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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看起来好像古代人 , 他走出围城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 尤其是刚才讲到的合理 。

但古代是个男权社会女性 , 后来要讲什么三从四德 , 所以绝大部分都只能是男的提出离婚 , 而女的是不被允许提出的 。

但要说明的是 , 有些朝代也不尽然 , 比如说唐朝 。

那刚才都讲到了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肯定是远远没有今天的妇女高了 , 现在是各顶半边天 。

古代男方提出的一些个走出围城的各个理由 , 那也是五花八门 。

比如说在汉书里头 , 就记载了有一个大官儿 , 把叫王吉 。

仅仅就是因为老婆偷隔壁家一颗枣子就惨遭抛弃 。

那在后头旧唐书也记载了这么一个人 , 他叫崔浩 。

这崔浩可是一个著名的唐代诗人了 。

昔人已乘黄鹤去 , 此地空余黄鹤楼 。 黄鹤一去不复返 , 白云千载空悠悠 。

这个登科进士觉得妻子没别人的好看 , 就把妻子给休了 。

可见这个历史上 , 著名的崔浩这个人的德行并不是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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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各位千万不要以为男子在古代夫权至上就可以随意的终止婚姻关系了 。

夫妻的离异当时不光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 还要受到家族礼法的支配 。

白居易集里讲的故事 , 白居易大诗人 。

说是有一个妻子的 , 再给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 , 在这个路上遇到了饥饿的父亲 , 他就把这个饭菜给他老父亲吃了 。

这个丈夫在田里边等着焦急万分呢 , 饿得叫非常愤怒 , 就要执意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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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服而就告到了官府 , 当时主审官正是白居易 。

按照妇女的德行标准 , 妻子理应顺夫 , 而报答父亲恩情乃是出于天性 , 所以应当先给父亲吃 , 丈夫在其后 , 于是判妻子胜诉 。

也就是说 , 虽然说古代他不是法制社会 , 但也不是没有原则的 , 也不是你想离就能离 , 宗法礼法道德标准是远远大于法律 。

但也不是绝对的 , 比如说是在唐朝那是一个男女 , 还比较平等的朝代了 。

根据一件文物吧 , 就是唐朝人写的一份放妻书 , 也就是离婚证书的内容来看 。

他真是充满温情 , 是好聚好散的 , 那这个离婚证书内容大体是分成三段了第一段是数夫妻缘分 。

什么本应如鱼如水 , 同欢终日 。

接着第二段呢 , 就描写目前的状态是由于两个人个性不合 , 经常冲突 , 大小不安 , 六亲相怨 , 实在是无法继续了 。

第三段呢 , 是写离婚的祝福 , 注意是美好的祝福 。

在离婚数的末尾还要给女方的赡养费 , 而离婚证书都要汇聚两方父母亲戚共同作证 , 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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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为宋朝是女性社会地位开始大幅下降 , 宋明理学害死人 。

其实不然 , 那根据学者考证严谨的考证 。

宋代女性的地位不仅没有现在人们想的那么低 , 甚至可能在历代王朝中女性的地位还算是高档 。

比如说女性的财产权、离婚的权利以及财产继承权和财产处分权 , 在宋代的法律中都是很完备 , 执行起来还很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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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有这样一个风俗 , 就是两个家庭形成姻亲 , 定亲阶段女方要给男方送定贴确定 , 所谓的定贴就有点像婚前财产公证 。

因为根据宋律的离婚的时候 , 女方是有权利带走属于他的所有财产的 , 一旦发生这个联产纠纷 , 然后闹上法庭 , 那以前定亲的这个定贴妻子可以拿出来 , 作为主张财产权的一个证明 , 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

如果丈夫索要妻子的联产 , 那往往会被当时的风俗所鄙视 。

总之 , 说了这么多 , 其实古代的离婚率远不如现在这么高是千真万确的 , 每段婚姻都来之不易 , 大家要且行且珍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