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 , 法律对每个人的一举一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从日常起居到婚丧嫁娶 , 从为官之道到对外交往 , 几乎是无所不包 。 而且 , 还有专门研究“法”的学派——法家 , 商鞅、韩非子、李斯等等 。 韩非子的一句“国无常强 , 无常弱 。 奉法者强 , 则国强;奉法者弱 , 则国弱”更是被后人推崇 。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 , 真不是法治// //

韩非子像

这样的传统社会 , 难道还不是“法治”社会么?怎么仍然被认为是“人治”?

法外之人——君主

传统社会虽然法律规定繁密 , 却对一人无效——君主!

电影《武状元苏乞儿》中有这么一幕:苏灿虽然考取武状元 , 但被检举犯欺君之罪 , 要进行惩处 , 于是围绕如何惩处其父子二人 , 皇帝与吏部尚书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 , 真不是法治// //

虽是影视作品 , 却向我们展示了历史的真实:君主是超脱于法律的存在!拥有随时、随意制定、修改、废除法律的决定!君主几乎是不受任何约束的存在 , 他对于天下是予取予求 。

对于此 , 黄宗羲有很深刻的认识:

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 , 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 , 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 , 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 , 不敢自利 , 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 。 始而惭焉 , 久而安焉 , 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 , 传之子孙 , 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 , 孰与仲多”者 , 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 。 此无他 , 古者以天下为主 , 君为客 , 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 , 为天下也 。

黄宗羲虽然能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 , 但他本人还是坚持“贤人政治”的观点:

不以一己之利为利 , 而使天下受其利 , 不以一己之害为害 , 而使天下释其害 。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 , 真不是法治// //

黄宗羲像

将天下能否治理得当归因于少数圣人、贤者 , 他们的“理性”和思想动机决定着历史的发展 。 应该说 , 这就是典型的“人治”思维 。

而且法家所提倡的“法”本身也是由法、术、势三者构成 , 说的再简单点 , 指的就是法律条文与治法 。 《商君书》与《韩非子》两本书中 , 用大量篇幅讲述的不是法律知识 , 而是君王的统治之法!

随意审判——官员

清朝山西保德州曾出过这样一个案子:

某天 , “民妇有呼冤者 , 云居黄河岸土窑 。 夫以钉磁为业 , 寄银八两 。 夜有三盗踏门入室 , 劫之去 , 恸哭不已 。 (知州王)秉韬令代书代具报劫词 , 代书曰:‘宜令报窃’ , 秉韬叱之 , 即以劫通报 , 悬赏购线 。 两月而三盗全获 , 檗其首于河 。 或问盗案处分重 , 何以不令报窃?秉韬曰:‘妇年少有姿 , 情辞痛绝 , 确有轮奸情事 , 不肯言耳 。 州民多居黄河岸 , 穴土为窑 , 不成村落 , 男子皆手艺外出 , 守望不能相助 。 此盗不诛 , 沿河居民无安枕之日矣 。 ’今八九十年 , 保德州再无劫案 。 ”

从审判过程看 , 报案人没有说被侮辱 , 但知州认定发生了这样的事 , 所以采用重典处理 , 这名官员的事迹也被写进方志宦绩中 , 得以流传后世 。

虽然作为正面典型被记录下来 , 事实上这是一件让人细思极恐的案件:从始至终 , 知州都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少妇被侮辱 , 全部依靠的自己的感觉 , 进而从重处理 。 这有没有可能是冤案?不得而知 。

可以想象的是 , 传统社会中有多少人蒙受不白之冤!《窦娥冤》正是对这种不公的指控!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 , 真不是法治// //

六月飞雪的窦娥冤

也正因如此 , 清官文化在传统社会极为流行!百姓信任的不是法律 , 而是官员!所以才会有包青天、海青天的故事流传下来!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 , 真不是法治// //

包公像

于个人而言 , 碰到青天是幸运的;于国家、社会而言 , 指望青天则是不幸的!

为了打造清正廉明的官场 , 古代皇帝没少想招:一边倡导儒家学说 , 要求官员修身养性;一边采取严刑酷法 , 严厉打击不法官员 。 但每每都是只能取得一时成效 , 无法持久发力?原因又何在?

视野受限——百姓

如果将传统社会中的社会管理方法运用于当下 , 肯定是行不通的 。 那为何在传统社会就可以呢?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真不是法治

传统社会的“依法治国” , 真不是法治// //

毛主席讲过:

由于生产规模的狭小 , 限制了人们的眼界 。

传统社会 , 生产力水平低下 , 百姓吃了上顿没下顿 , 光是填饱自己的肚子都很费劲 , 哪能要求更多?正是“仓廪实而知礼节” 。 在这种情况下 , 百姓需要的仅仅是生存权 , 只要能满足他们的生存需求 , 对于谁当皇帝、制定什么样的法律 , 他们是没有更多要求的 。

只有当社会生产得到极大发展 , 人们的生存得到充分保障 , 个人意识才会觉醒!对各种权利的诉求 , 使得统治者不断调整统治方式 。

法治社会只有在社会生产得到极大释放的时候 , 才会真正到来!

不知各位对于这个问题如何看待呢?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