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谭人凤督办粤汉铁路始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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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国初年 , 谭人凤抱着建设民国的强烈愿望 , 奉袁世凯之命 , 出任粤汉铁路督办 。 谭人凤到任后 , 雄心勃勃 , 将恢复粤汉铁路建设作为推进孙中山民生主义的重要举措 , 认真研究了粤汉铁路的历史和中国的国情 , 并根据世界铁路的发展趋势 , 积极筹划粤汉铁路发展事宜 , 提出了路归国有 , 借款修路的政策 , 并积极推动鄂路和湘路各项工程迅速步入正轨 。 但由于种种原因 , 谭人凤的修路计划最终难以付诸全面实施 , 于是很快去职 。 尽管谭人凤“一二年内告功成”粤汉铁路之梦无法实现 , 但他在民初为粤汉铁路的复工和对粤汉铁路建设方式的探索所作出的努力 , 仍是值得肯定的 。


揭秘:谭人凤督办粤汉铁路始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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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人凤(1860-1920)

民国初年 , 谭人凤抱着建设民国的强烈愿望 , 出任粤汉铁路督办 。 长期以来 , 由于史料的局限 , 加之谭人凤任此职时间不长 , 政绩不太显著 , 因而在谭人凤的研究中 , 学界对此往往是一笔带过 , 相关研究十分薄弱 。 有鉴于此 , 笔者不揣浅陋 , 根据新发现的有关史料 , 试就此问题作一专题探讨 , 以求教于方家 。

粤汉铁路是我国兴建较早铁路之一 , 跨越鄂、湘、粤三省 , 线路全长1096公里 。 筹划建造粤汉铁路当在1897年芦汉铁路比债草合同成立后不久 , 鄂、湘、粤三省绅商即上呈清政府《湘鄂粤三省绅商请开铁路禀》 , 建议建造粤汉铁路 。 同时 , 为杜绝列强觊觎利权 , 三省绅商表示愿集资招股 , 以期迅速开办 。 鄂、湘、粤三省绅商集资兴修粤汉铁路的建议 , 立即得到清政府有识之士的赞同 。 1898年1月28日 , 直隶总督王文韶、湖广总督张之洞、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联衔奏请速办粤汉铁路:“该三省绅商 , 立意既同 , 舆情已洽 , 自必众志成城 , 无所摇惑 。 如蒙谕允 , 应请饬下两广总督、广东、湖南、湖北抚臣 , 与臣等随时会商妥议 , 招集华股 , 酌借洋债 , 并选举各省绅商 , 设立分局 , 购地鸠工 , 认真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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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韶(1830-1908)

由于有绅商的造路热情 , 又有地方官员的支持 , 1898年2月6日 , 清政府发布“上谕” , 正式批准了自主兴修粤汉铁路的奏请:“着王文韶、张之洞、谭锺麟、谭继洵、陈宝箴、许振祎随时会商盛宣怀 , 妥议招股借款各节 , 并选举各省绅商 , 设立分局 , 购地鸠工 , 认真办理 。 各国如有以承办此路为请者 , 即由总署王大臣告以三省绅商 , 自行承办 , 已有成议 , 或可杜其要求 。 ”但由于三省招募商股 , 屡次不敷 , 而美国合兴公司又乘机运动为铁路借款 , 清政府便与之于1898年4月签订了《粤汉铁路借款合同》 , 继于1900年7月又订立《粤汉铁路借款续约》 , 其主要内容是借款四千万美元 , 九折实付 , 年息五厘 , 偿还期五十年 , 铁路由美方代修 , 以铁路财产担保 , 铁路由这家美国公司包筑;借款本利未还清以前 , 铁路由这家美国公司代为经理;美国人不能将此合同转与他国及他国之人;若无意外延阻之事 , 自开工之日起 , 三年之内 , 华美公司允将全路建成 , 等等 。 但合同签订后不久 , 美国对西班牙战争爆发 , 1900年 , 中国又爆发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 , 1901年合兴公司的第一任经理巴时不幸于逝世 , 受此影响 , 粤汉铁路主体工程直到1902年仍未动工 , 清政府先前“三年之内建成粤汉铁路”的愿望落空 。 更令人遗憾的是 , 巴时去世之后 , 合兴公司由于资金短缺而将三分之二股票转售给比利时 。 此举严重违反了《粤汉铁路借款续约》中关于“不能将此合同转与他国及他国之人”的规定 。 面对合兴公司背信弃义、无视中国主权的行径 , 中国朝野人士尤其是鄂湘粤绅商民众无法接受 , 于是发起了一场“拒美”运动 。 为了阻止中方废约 , 合兴公司开出了高达675万美元的赎路费 , 然而中国朝野仍决心废约 。 1905年8月29日 , 驻美公使梁诚与合兴公司在华盛顿订立《收回粤汉铁路美国合兴公司售让合同》 , 规定废除以前关于粤汉路的两个借款合同 , 中方支付合兴公司675万美元 , 用于支付已成线路的投资以及弥补合兴公司因合同作废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 废约合同虽已签订后 , 马上就要付款 , 而这时无论是清政府还是三省商民都无法筹得巨额现款 , 在这种情况之下 , 清政府只得于9月9日与英国订立《香港政府粤汉铁路借款合同》 , 借英款110万镑用于交付合兴公司的赎金 , 赎回了粤汉路权 , 所借英款则由粤、湘、鄂三省分10年摊还 。 同时 , 清政府允许三省绅商分别集资 , 设立铁路公司 , 分三段修造粤汉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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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1837-1909)

粤汉干线路权赎回后 , 三省筹款建路的热潮很高 , 湘、粤两省还选出代表到湖北开会 , 订立了14条公共条款和铁路建成后的4条行车条款 。 1906年2月 , 鄂省成立湖北商办粤汉 , 川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3月 , 粤省成立广东全省粤汉铁路总公司 , 6月 , 湘省成立湖南全省铁路有限公司 。 虽然三省筹款建路的热潮很高 , 但由于当时民族资本并无雄厚实力 , 而地方封建势力都要插手进来 , 导致相互争权夺利 , 加之三省分建 , 到1908年筑路成效甚微 。 鉴此 , 清政府认为商办不如官办 , 即于1908年7月下谕旨 , 决定政府统筹铁路干线建设 , 并派军机大臣、大学士张之洞兼充督办粤汉铁路大臣 , 12月 , 又以商办川汉铁路的筹款尚无头绪 , 令张之洞再兼督办川汉铁路大臣 。

张之洞兼任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后 , 考虑到粤省侨资多、风气开 , 招股较易 , 而鄂、湘、川三省风气闭塞、商资有限、财力不足、招股困难 , 因而奏请两湖境内粤汉、川汉铁路款项由政府借款兴修 。 但张之洞先前向英国借款交付合兴公司赎金时 , 曾与之有过“如须向外洋借款 , 当先向英国询商开价”的约定 , 因此这次粤汉再议借款 , 就得与英国磋商 , 而德、法、美等国闻讯后 , 互相勾搭 , 在所谓“利益均沾”的口号下要求参与借款 。 1909年9月张之洞去世 。 张之洞去世之后 , 借款谈判一度搁浅 。 1911年春 , 清政府将“干线国有”、“借款筑路”定为国策 , 重启两湖境内粤汉、川汉铁路借款谈判之门 , 并于5月20日在北京与四国银行团商订《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 基本内容为:借款英镑六百万、利息五厘、九五扣(按虚数九五折交付清政府)期限为40年 , 为赎回美国合兴公司、大清政府所发售而未赎回之金圆债票及建造国有“湖北湖南省境内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之用 , 以两湖百货厘金、盐斤加价、赈粜捐、江防经费作为头次之抵押;粤汉路用一名英人为总工程师 , 川汉路用德人、美人各一名为总工程师;建造期内 , 中英公司及德华银行分别作为购买外洋各材料机器杂物之经理人 , 并按材料实价5%作为给经理人的佣金 。 同时还规定 , 该借款不用于粤路 。 此借款合同的签订 , 促使川、鄂、湘、粤四省绅商民众掀起更加剧烈的保路风潮 , 从而促使武昌起义爆发 , 最终导致清政府垮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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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怀(1844-1916)

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 , 为了改善交通 , 各铁路陆续开办 。 1912年3月22日 , 时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特任朱启钤接充督办津浦铁路事宜 , 委任冯元鼎接充帮办津浦铁路事宜 。 不久 , 袁世凯又特任谭人凤督办粤汉铁路事宜 。

袁世凯究竟何时任命谭人凤为粤汉铁路督办的呢?长期以来 , 学界均沿用石芳勤“(1912年)5月 , 袁世凯任命谭人凤为粤汉铁路督办”的说法 。 但这一说法与史实不符 。 据笔者查考 , 1912年4月6日的上海《民立报》就曾在“北京专电”中说:“(国务总理)唐绍仪荐任谭人凤充粤汉铁路督办 , 已由袁总统电唐劝谭任事” 。 而且对于这一任命 , 谭人凤起先“以其为虚位而又乏经验 , 不愿承” , 曾于4月8日曾致电袁世凯说:“承命任粤汉铁路督办 , 事出意外 , 惶悚无似 。 自共和宣布 , 西北人心不尽融洽 , 凤备位招讨 , 正拟为公后援 , 乃时艰未定 , 而宠命忽来 , 十余年奔走国事 , 岂专为一身计耶?已向唐总理切辞方命 。 ”这足以说明 , 袁世凯经由唐绍仪推荐任命谭人凤为粤汉铁路督办并非在5月 , 而是在3月底或4月初!后来 , 宋教仁闻讯后则力劝谭人凤担任此职并说:“此路于南方军事上关系紧要 , 极宜注意 。 即以目前论 , 亦可收容多数解散军队佣工 , 免流落为地方患 。 况大局难料 , 一旦有事 , 有款有人 , 尤可以应事变 。 ”谭人凤觉得宋教仁看得深远 , 言之有理 , 才欣然接受了这项任命 。 4月20日 , 谭人凤致电袁世凯和国务总理唐绍仪 , 报告了自己督办粤汉铁路的计划 , 拟先“调查研究入手办法 , 所有筹备处经费暂行借筹 , 俟自信有能担任 , 然后再请国帑 , 且须物色有堪充总办之人 , 电请委任” 。 随后 , 谭人凤就全身心投入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 并雄心勃勃 , “准备一二年内告功成”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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