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唐朝男子纳妾仍算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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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之别有如云泥 , 还体现在:男人即便纳了小妾并且生儿育女 , 在律法上的婚配状态仍然是未婚 。 毕竟纳妾一贯是中国封建社会里男性贵族的专利 , 《礼记》有云:“公侯有夫人 , 有世妇 , 有妻 , 有妾 。 ”只不过小妾地位卑微 , 男人有再多的小妾只要尚未娶妻 , 就是未婚 。

这种情况在唐朝也屡见不鲜:家中明明有小妾 , 甚至这些小妾都已经生育了众多儿女 , 但男子依旧自称未婚、未娶 。 如云麾将军王恒泛明明和小妾或身边伺候的婢女生育两个庶子 , 却还是号称终身未婚 , 以至于他死后竟然“临棺无令室主丧” , 面临着没有妻子帮他操办丧事的尴尬境地 。


为何唐朝男子纳妾仍算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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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元襄虽然有个“侍栉”的婢女为他生育了一女 , 不过元襄的表兄在为其撰写墓志时仍以“不婚”作为盖棺定论 。 无独有偶 , 和元襄同病相怜的还有宋州单父县尉李会昌 , 家中只有侍巾栉者所生养的两个女儿以及小妾贾氏所育的一子一女 , 所以李会昌死于战乱时依旧是“以官薄未娶”;郑王李亮的六世孙李寘尽管“婚娶未就 , 家道未立” , 可依旧不妨碍他的膝下有两儿两女 。

曾任峰州刺史的路全交也是“未婚媾” , 虽有三个儿子 , 但他们的生母身份均不详 , 在路全交的墓志上仅以“皆口人所出”一笔带过 , 可见路氏族人对这些小妾的轻蔑之意 , 全然不顾这些女子怀胎十月辛辛苦苦为家族香火传承所做出的贡献 。

官至邕管招讨判官试左清道率府兵曹参军的崔洧也是“不幸不娶” , 但这并不妨碍崔洧有小妾张氏 , 膝下还有三个女儿 。 只不过崔洧的情况略有特殊之处 , 即崔洧其实和张氏是举行过纳采这些成婚礼节的 , 但是为什么崔洧的侄子在撰写墓志时依然称其不娶呢?


为何唐朝男子纳妾仍算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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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唐律》将“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规定为是成立婚姻的必要条件 , 并且律法中还有这样一条:“诸卑幼在外 , 尊长后为定婚 , 而卑幼自娶巳成者 , 婚如法 。 未成者 , 从尊长 , 违者杖一百 。 ”意思就是如果长辈不在身边 , 无人主婚 , 那么男子自行娶妻法律是予以承认的;如果有长辈主婚 , 男子却自行娶妻 , 将被杖责一百 。


为何唐朝男子纳妾仍算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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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算崔洧和张氏有过纳采礼 , 但是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 , 这段婚姻依旧不为崔氏家族所承认 , 对张氏避而不谈 , 甚至还将此事视为“不幸” 。

而《井底引银瓶》里的女主人公显然也是违反了父母之命 , 更无媒妁之言 , 这才导致被夫家背弃 , “不堪主祀奉蘋蘩” , 以至于连主持家事和祭祀的权利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