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及保护图确定!近日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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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 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及保护图则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 近日将正式向社会公布 。   

进入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历史建筑共有38处 , 包括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曲水亭街31号院、原济南汽车制造总厂车桥厂、经四路445号近代建筑、原第一棉纺织厂托儿所(现一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钢职工俱乐部等建筑 。   

从年代看 , 第二批38处历史建筑中明清时期建筑7处 , 民国时期建筑20处 , 建国后50年代建筑11处 。 从建筑风格看 , 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15处 , 折衷主义风格的3处 , 中西结合建筑风格的近现代建筑17处、现代建筑2处 , 军事仓储建筑风格的1处 。 从功能看 , 传统民居类17处、工业遗产类1处、商业办公类15处、宗教文化教育类1处、其他类4处 。 从区域看 , 槐荫区最多 , 有11处;市中区10处 , 历下区8处 , 章丘区3处 , 天桥区、历城区各2处 , 长清区和平阴县各1处 。   

自2016年全面启动历史建筑普查工作以来 , 济南市先后公布了366处历史建筑普查名单和首批24处历史建筑名单 。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组织专家论证 , 征询相关部门、区县意见等程序 , 初步确定了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 对进入名单的38处历史建筑 , 按照“一幢一策”原则开展保护图则编制 , 为每处建筑“量身定做”保护规范 , 明确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禁止限定建设行为 , 并对核心价值要素提出具体保护要求 。 根据38处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 , 实行Ⅰ类、Ⅱ类分类保护:Ⅰ类保护主要针对具有历史时期典型特征和特殊历史纪念意义 , 结构保存较为完好 , 外部装饰与内部空间保存较为完整的历史建筑;Ⅱ类保护主要针对建筑结构尚可 , 外部装饰仍有一定遗存的历史建筑 。 对于曲水亭街31号院等10处实行Ⅰ类保护 , 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 , 基本不得改变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对于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等28处实行Ⅱ类保护 , 采用维修、改善的保护方式 , 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 , 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 , 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 。   

下一步 ,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要求 , 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保护立法等工作 , 依法保障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和利用 , 进一步传承泉城文脉、彰显泉城特色 , 推动名城保护 , 服务“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