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时期曹魏的屯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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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制自古有之 , 并非曹操首创 。 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 。 关于曹魏兴办屯田 , 史书皆有记载:


建安时期曹魏的屯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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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岁(建安元年) , 用枣祗、韩浩等议 , 始兴屯田 。 (《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 , 在于强兵足食 , 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 , 此先代之良式也 。 ”是岁 , 乃募民屯田许下 , 得谷百万斛 。 于是州郡例置田官 。 (《魏书》)

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 , 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 , 二怕军事编制的束缚 , 因此多有逃亡之举 。 于是曹操采纳了袁涣的建议 , 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 , 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 , 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


建安时期曹魏的屯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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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 , 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 , 为供应军粮而兴办 , 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 。 不同之处在于 , 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 , 而军士以攻防为主 。 从时间来看 , 民屯始于建安元年(196年) , 军屯始于建安之末 , 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

一 。 民屯组织

曹操时代 , 屯田事物主要由各郡国典农官主持 。 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 , 小郡设典农校尉 。 典农官独立于郡县之外 , 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 , 雍正年间的军机处与之颇为相似 。 若遇有重要事项 , 如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农民逃亡等 , 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 。 此外 , 曹操领导下的司空和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 。

二 。 征税办法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 , 是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 , 即官府提供土地 , 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 。 用官牛者 , 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 , 官私对分 。 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 , 百姓虽然吃亏 , 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 , 他们已经跟满足了 。


建安时期曹魏的屯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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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屯田的作用

首先 , 按照经济学的说法 , 建安屯田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 。 汉魏之际 , 广大人民饥寒交迫 , 所谓“白骨露于野 , 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 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 , 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 , 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 , 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 。 再者 , 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 。 军阀混战 , 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 。 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 , 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 , 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

建安时期之后 , 民屯多有演变 , 到了曹魏末年 , 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 , 于是司马炎于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 , 以均政役 , 诸典农皆为太守 , 都尉皆为令长” , 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