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条件是什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行政单位包括哪些
-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
- 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闯红灯怎么处罚
- 违反计划生育怎么处罚
- 违约用电的处罚标准
- 减轻体重方法
- 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多少天
- 哪些机关具有行政拘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