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本质论

【如何理解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本质论】黑格尔认为,在第一阶段中,即在“存在论”中所谈的范畴都是直接的,而“本质论”中的范畴是间接的 。因为本质是在现象背后的东西,黑格尔称其为“过去了的存在” 。由于本质是深入到了直接的东西内部的间接的东西,因此,“本质论”中的范畴都是“双层的”,是彼此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甲范畴的本质要在和它对立的乙范畴中才能反映出来,反之亦然 。黑格尔称范畴间的这种关系为“反思”,把两个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映现的概念或规定性叫作“反思的概念”或“反思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