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 很开心很高兴的朋友圈说说
- 对闺蜜失望看透的句子
- 求做油饼的和面方法
- 卡宾达树皮的功效◎怎么吃可以壮阳
- 你读过哪些很淡然洒脱的句子
- 孟氏家谱辈分排字
- 日本有哪些好玩的景点
- 关于分手后非常难过的句子
- 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区别
- 将门风云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