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情形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 结合审判实践 , 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
(二)以筹集发展资金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借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情形】(三)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 , 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五)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六)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 , 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
【法律依据】
《刑法》第176条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扰乱金融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