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什么

盈余公积是各种积累的资金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
是指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留在企业中,具有特定用途的利润积累 。盈余公积根据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买和建造职工宿舍、托儿所和理发店的支出 。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2006年新公司法只规定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都被废除了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的10%的比例从净利润(减去以前年度的亏损)中提取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前年度(5年内)的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只能用第六年起的税后利润弥补 。
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提取 。计算法定盈余公积基数时,不应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增资(或参股)或增发新股等 。
弥补损失:
【盈余公积是什么】企业发生亏损时,应当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有三个主要渠道:
第一,用以后几年的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企业亏损时,可以用未来五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限为五年 。
第二,用以后几年的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在五年内未全部弥补的,未弥补的亏损以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
第三,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 。
转移资本:
企业转让盈余公积增加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盈余公积实际转增资本时,应按原股东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转换后留存的盈余公积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分配红利: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无利润不得分配股利 。例如,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以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储备基金仍有结余 。
(2)盈余公积分红时,股票利率不宜过高,不宜超过股票面值的6% 。
(三)分红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