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双方签订的认购书 , 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 。新出台的《民法典》首次对认购书、认定书等协议的性质进行规定 , 也首次对预约合同进行明确规定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 ,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 , 构成预约合同 。
【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的性质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 , 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