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离婚程序有哪些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
5、开庭 。
6、等待法院裁判 。
7、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 。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暂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六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法院办理离婚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