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宗法制的历史演变

【简述宗法制的历史演变】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 。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 。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 。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 。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 。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