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对外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其投资人可能是多个法人或个人,投资人是子公司的母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法人是总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不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总公司是唯*的投资人 。在税收方面,子公司和分公司是没有区别的,税收的确定是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性质有关,与其组织形式无关 。当然,企业无力承担缴纳税收义务时,税务机关在强制执行时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可能在追缴权方面会一些不同 。
接下来我们分开讲:
一、法律地位
1.虽然子公司实际上由母公司控制,但它有一个独立的法人人格,从工商部门收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
2.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一家分公司,有“公司”二字,但它不是真正的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章程 。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二字 。注: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根据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
二、责任承担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没有关联 。除出资人(即子公司各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公司人格被否认外,债权人不得向出资人追偿未支付部分 。
2.以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分公司业务发展期间为例,在提起诉讼时,该公司可以直接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责任 。特别说明:这并不是说他们是连带的,而是应该是同一个人,由总行承担全部责任 。
三、设立方式
1.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出资设立 。
2.分公司在住所地以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隶属于公司设立地分支机构,在公司授*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
四、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1.如子公司投资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担保金额有限制,则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注释: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分配给子公司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总行资本总额的60% 。
2、总行投资原则上不受限制.分行
五、税收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对税务系统是独立的,分公司对税务系统是附加在母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