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
【在农村搞养殖要办证吗】(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
- 西昌海拔
- 菊花开在什么季节
- 民族英雄岳飞陵墓在哪里
- 剥好的石榴在真空袋里能放多久◎剥开的石榴怎么保存
- 冲刺高考的祝福语
- 阿箬被谁救了
- 社保卡异地使用方法 社保卡怎样在异地使用和报销
- 搜索微信号怎样是该用户不存在
- 华山天下第一奇山在哪里
- 拍一拍可以拍自己吗 在什么情况下会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