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在上篇文章中 , 小编着重为大家介绍了清王朝入主中原之后所建立的中央行政机构 , 清王朝的中央行政机构相较于明王朝有了不少的改进 , 其中六部的重新建立也表彰了清王朝统治对于积极学习汉文化以及继承明王朝体制的决心 。 当然考虑到清王朝皇室族群的特殊性 , 清朝所建立的中央行政机构较之明朝自然也会有不少不同之处 , 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清王朝建立了不少与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 , 本篇文章小编便会带大家进一步深入了解清王朝不少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 。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

除了六部之外 , 清王朝比较重要的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 这些部门各自与各自之间都有着不同的分工 , 但他们无一例外都受到皇帝的统一管辖 。 而类似于大理寺、都察院、国子监这样的部门便统称为佐理部(六部、内阁、军机处为中枢部) 。

大理寺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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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朋友们在各种影视剧内已经早已对于大理寺有了一定的了解 , 通俗意义上来讲 , 大理寺就是我们现代社会中的法院 。 许多朋友都认为六部中的刑部才是古代审理犯人并且最终作出判决的地方 , 其实这种认识离真实的历史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 往往一个重大案件的审理是需要大理寺以及刑部进行合作 。

历史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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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在我国的历史非常之悠久 , 据史书记载 , 早在秦汉时期 , 我国最早的大理寺就已经正式成立 , 不过那个时候“大理寺”三字还并没有出现在历史舞台之上 , 代替这三个字成为当时封建王朝的“法院”的机构名为“廷尉” , 廷尉负责审理全国各地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并且做出裁决 。 那么大理寺真正意义上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之上是要追溯到什么时候?答案就在我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齐王朝 。

北齐年间 , 国家统治者正式将沿用多年的机构“廷尉”更名为“大理寺” , 尽管北齐王朝在南北朝中早早落幕 , 但他们进行更名并且改革的大理寺却一直沿用了下去 。 到了隋唐年间 , 大理寺彻底成为了国家法律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因素 , 在某些时刻其对于国家政治体系的重要性甚至还要超过刑部 , 大理寺因此也成功位九卿之列 。

工作任务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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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面所说 , 大理寺主要的任务便是负责全国各地的刑狱案件审理 。 值得一提的是 , 明朝和清朝时期的大理寺较之以往有非常之大的不同 , 唐朝时期一旦遇到重大案件便会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以及侍郎三方进行会审 , 史称“三司使” 。 这种惯例到了明清时期则彻底发生了改变 , 一般遇到重大案件都会由大理寺、刑部以及都察院进行会审 , 史称“三法司” 。 一般而言 , 明清时期的大理寺往往负责接受刑部审理案件的结果然后开启复审模式 。

职位

大理寺的最高长官名为大理寺卿 , 在大理寺卿下面的二把手官职名为大理少卿 , 也就是大理寺卿的副手 。 清王朝时期的满族大理少卿官职为三品 , 而汉族的大理少卿官职则为四品 , 到了清王朝中后期满族与汉族官职逐渐趋于协调 , 全部被定为正四品 。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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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比大理少卿稍低的名为大理寺丞 , 主要任务是分管大理寺的各项事务 , 我们可以理解为大理寺丞要负责全国各地各州各种案件的复审 , 并且每一位大理寺丞得出的结论并不能作为最终的依据 , 而应该和其他五位大理寺丞一同商量并且达成一致才可以生效(需要其他五位大理寺丞一同署名或者画押) 。 当然不可能每一次案件的复审都可以被一致通过 , 如果某一位大理寺丞持有不同意见就要在画押是特别说明 , 或者干脆直接向上级呈报请求重新审理 。 清早期的满族大理寺丞官职为正四品 , 汉族的大理寺丞官职仅仅只有正六品 , 到了顺治16年清王朝统治者为了进一步拉拢汉族官员以及表彰朝廷对于汉文化的尊敬 , 将大理寺丞官职统一定为正六品 。

接下来的官职名为大理寺正 , 有时也会被人们称为大理正 , 主要任务便是负责直接审理案件 , 明清时期的大理寺正官职为正六品 , 与前面的大理寺丞官职相当 , 但大理寺正是当时整个清王朝直接审理案件系统中官职最高的官员 。

都察院

简介

相较于以前的六部、大理寺等机构 , 督察院在中国历史上正式出现的时间要晚了不少 , 据史料记载 , 明太祖洪武15年(公元1382年) , 朱元璋改之前王朝的御史台为都察院 , 最高长官名为左右都御史 , 并且在下属官职中还有副都御史、佥都御史 。 后面又依照国家十三道设立了监察御史、巡按州县 , 都察院在明朝主要负责的任务便是各级官吏的考察 。 可以说都察院在明朝的权力非常之大 , 都察院院的官员不仅可以直接对于全国各级的审判机关进行直接的监督和评判 , 甚至还可以获得“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神圣权力 , 这也是都察院在当时被公认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的重要原因 。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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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朝 , 清王朝统治者们将明朝都察院的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主要原因是更加方便做事) 。 清朝都察院依旧是国家最高级别的法纪监察机关之一 , 他们既有权利直接审核各种类型的死刑事件 , 也可以直接对于朝廷百官进行监督并且得出判断 。 综上来看 , 无论是明朝还是清朝 , 都察院的存在可以有效监督各级官员在自己岗位上的办事力度以及忠诚度 , 为当时统治者维护国家正常秩序以及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

官职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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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皇太极

清王朝成立之后对于明朝的各级体系进行了照搬使用 , 清朝统治者于公元1636年(清崇德元年)也正式建立了都察院 , 清太宗皇太极为此特地下诏:“凡有政事背谬 , 及贝勒大臣有骄肆侵上 , 贪酷不法 , 无礼妄行者 , 许都察院直言无隐 。 即所奏涉虚 , 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 , 以误国论 。 ”意思大概就是说各级别官员如果在政事上出现了错误如肆入侵上 , 贪婪残酷没法 , 都察院可以直接表明不用任何的遮掩 , 就算所奏之事出现错误也不会因此而获罪 , 但如若都察院官员明明知道他人错误但却不上报 , 一旦被发现就以“误国罪”论处 。 由此可见清王朝初期的统治者们对于吏治的清明还是非常看重的 。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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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期的都察院设立承政一人、左右参政各二人(共四人) 。 公元1644年(顺治元年) , 清朝统治者将之前的承政更名为左都御史 , 参政则改为左都副御史 , 到了顺治三年时正式规定左都副御史一共四人 , 其中汉族两人满族两人;顺治五年时清朝统治者再次将都察院官职进行更改 , 之前的左都副御史人数则由四人变成了两人 , 其中依旧是汉人一半满人一半 。 除了左都御史之外自然还会有右都御史 , 不过右都御史更多都是由总督来兼任 , 右都副御史大多由巡抚、河道总督以及漕运总督来进行兼任(出自《清史稿·职官志二》:“左都御史掌察核官常 , 参维纲纪 。 ”) 。

下级部门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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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朝时期设立的都察院与明王朝的都察院几乎完全相同 , 但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 与明朝一样 , 清王朝都察院的下级部门包括经历厅、都事厅、值月处、督催所 , 但相比于明朝又增加了京畿道、江南道(明朝仅有十三道 , 清朝增设为十五道) 。 其中经历厅主要负责董察吏胥(经历厅初名司务厅) , 经历厅下级还有印房、稿房、火房、承发科、知印科、封简科、注销科等部门;都事厅也是都察院的下属机构 , 主要负责奏折文献的记录以及审查;督催处则主要负责监督以及催促各大办事部门完成工作或者上交应奏之物 。

太常院

起源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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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掌管礼乐的最高级别行政机构 , 秦朝时期类似于这样掌管礼乐的中央行政机构名为“奉常” , 到了汉景帝刘启统治期间 , 汉朝统治者将“奉常”改为“太常”(记录于《汉书·百官公卿表》) , 到了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年间 , 北齐统治者正式将太常更名为太常寺 , 这个掌管礼仪的中央机构正式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之上 , 并且持续到了几千年后的清朝末期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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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的工作任务非常单一 , 就是掌管陵庙祭祀以及礼乐仪制(《隋书·百官志》:“太常 , 掌陵庙群祀 , 礼乐仪制 , 天文术数衣冠之属 。 ”) , 这种基本的工作任务在历史中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

职位部门


清朝中央行政机构精析(大理寺、都察院、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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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中最高级别的长官名为太常寺卿 , 太常寺卿下有两位正四品的太常少卿 , 主要负责礼乐、郊庙、社稷之事 。 在太常寺之下设有太乐署、鼓吹署、太医署、太卜署、禀牺署、汾祠署 , 其中太乐署掌调钟律 , 以供祭飨;鼓吹署主要负责掌管鼓吹之事;太医署则主要负责掌握医疗之术 , 下属设有有府、主药、药童、药园师、药园生、掌固、医师、医生、医工、典药、针工、针生、按摩工、按摩生、咒禁师、咒禁工、咒禁生、医博士、针博士、按摩博士、咒禁博士 。

太卜署主要负责掌控卜筮之法;禀牺署主要负责掌握牺牲粢盛之事;汾祠署则主要负责享祭洒扫之制 。

在本期文章中 , 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清朝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太常寺、都察院以及大理寺 , 当然这三大部门绝对无法概括整个清朝的中央体系 , 除了六部之外 , 清王朝还有不少的中央行政机构都在国家的运行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 在下期文章中小编将会继续由清王朝的中央行政机构入手 , 为大家介绍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等重要行政机构的来源以及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