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在日记里为何说“破家嫁女”?

俗话说 , 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 。 可是宋朝 , 情形竟然完全相反 , 那时候娶媳妇不需要多少彩礼 , 嫁姑娘倒需要很多嫁妆 。


苏辙在日记里为何说“破家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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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初年 , 苏轼的弟弟、“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女儿要出嫁 , 为了给女儿筹办嫁妆 , 苏辙特地卖掉了他在开封近郊购置的一块田地 , 卖了九千四百贯 , 全让女儿带进了婆家 。 此时已是北宋后期 , 通货膨胀 , 货币贬值 , 九千四百贯相当于现在两三百万 。 苏辙在日记里说 , 他这是“破家嫁女” 。 换言之 , 为了给女儿办嫁妆 , 他几乎倾家荡产 。

南宋人袁采说 , 一个平民家庭 , 如果不是特别有钱的话 , 必须在女儿还很小的时候就为其嫁妆做好打算 。 换句话说 , 你得早点儿攒钱 , 不能到女儿该出嫁了 , 才发现存款不足 , 置不到像样的嫁妆 , 而不得不卖地卖房 。 但是袁采没说要在儿子还很小的时候就为其彩礼做准备 , 这说明跟女孩出嫁比起来 , 男孩娶亲并不会给父母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


苏辙在日记里为何说“破家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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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有很多平民家庭置不起嫁妆 , 不得不让女儿一直在家待嫁 。 例如南宋初年 , 四川华成县令侯可调查发现 , 他的治下竟然有几百个未婚老姑娘 。 这帮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 , 不是因为长得丑 , 而是因为拿不出嫁妆 。

宋朝为什么刮起一股厚嫁风呢?因为宋朝时女性拥有了一定的财产权 。

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 , 妇女是有财产权的 , 但仅限于她的嫁妆 。 宋朝的司法部门明确支持 , 女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所买房屋在离婚后仍归女方所有 。 父母在嫁女儿前 , 会替女儿立好“婚前财产公证” , 约定如果以后离婚 , 女儿婚前的房子和地全都要一个不少地带回来 。 仅凭这一点 , 宋朝就无愧于历史上最具人文关怀的时代之一 。

“离知”是宋朝的法律术语 , 也叫“两离知”或“离” 。 大家都知道 , 休妻一般是男方主动 , 而“离知”则是男女双方平权 , 相当于现在的离婚 。 宋朝时期规定 , 男女双方如果闹离婚 , 女方当初陪嫁过来的嫁妆仍然全部属于女方 , 不管婚后男方给了女方多少钱 , 也不管夫妻双方婚后担负了多少债务 , 都不能用女方的嫁妆去还 。 同样 , 离婚时女方不得拿走男方的一点家产 , 只能拿走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嫁妆 。


苏辙在日记里为何说“破家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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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的嫁妆是一个相当特殊的财产种类 。 嫁妆并不是单独注册在妻子名下的产业 , 官府要求财产都要以户为单位登记在男户主名下 , 不管实际上他是否活着 。 然而 , 虽然女方的嫁妆全部要登记在男户主的名下 , 但是具体的产业则要求明确地标示出来 , 这个事实关系到对嫁妆的恰当使用 。

也就是说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 , 妻子不能与丈夫平分 , 她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 。 而她过门时陪嫁的衣服、首饰、家具、房契、田契乃至丫鬟和老妈子 , 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 ,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 。 如果她与丈夫合法离婚 , 可以将这些陪嫁全部带走 , 而这对于婆家来说自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 为了财产 , 有脑子的公婆决不会轻易虐待儿媳 。 可是如果陪嫁太少 , 或者像《窦娥冤》里的窦娥那样仅仅是一个童养媳 , 根本没有嫁妆 , 那她在婆家的地位就要一落千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