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由、言论自由、有法可依,清末新政失败中的成功之处


经济自由、言论自由、有法可依,清末新政失败中的成功之处

经济自由、言论自由、有法可依 , 清末新政失败中的成功之处// //

清末新政(1901~1911)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非常可贵的开端 。

最值得重视的是它提供了一个东方传统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典型 。 无论其成就或失败 , 都蕴藏着足以启迪后人的东西 。

最大成就是经济自由

中国人获取自由是由经济领域开始的 。 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 , 中国人当然可以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 。 可是 , 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 。

《大清律》承袭传统 , 明确规定:

“凡祖父母、父母在 , 子孙别立户籍 , 分异财产者 , 杖一百 。 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 , 分异财产者杖八十 。 ”

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 。 更为严重的是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 。

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 , 一律实行批准制 , 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 , 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 。

例如 , 19世纪国际贸易的主导商品是纺织品 。

它和鸦片是19世纪中国外贸入超的主要因素 。 为与外商争利 , 70年代开始 , 朝野有关人士就着手筹办纺织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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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开车生产 , 这是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个棉纺织厂 。 从1876年李鸿章批准筹办起算 , 几经折腾 , 整整历时14年 。

1880年 , 为办这么一个厂 , 李鸿章特地上奏 , 并经皇帝批准 , 给予该局十年专利“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 , 不准另行设局” 。

制度问题:传统中国没有经济自由 。 因此 , 各行各业要办点当时的新经济 , 无不碰到官方批准这一难关 。

直到1895年7月19日 , 清政府发了一道上谕:

“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各矿、折南漕、减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约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 , 此应及时举办 。 ”

以这一圣旨为标志 , 清政府的经济政策从压制私人资本即剥夺国民的经济活动自由 , 转变为“恤工惠商”即力求保护和扶植私人资本 。

在1904年初政府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以及《公司律》 , 其中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 , 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 。 ”与国际惯例一样 , 办企业仅须登记注册即可 。

良好的制度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 人才迅速成长和资金积聚的强大推动器 。

1895——1913年间 , 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速度年均15% , 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无暇东顾期间的发展速度还略高一点 。

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建立 。

清帝国原来实行的是三权合一的专制体制 。 市场经济的发展 , 要求司法独立 , 并且法律必须与国际接轨 。

现代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国际性的;不按照国际标准逐步建立符合要求的法律和司法体系 , 经济无法正常运作 。

再加上洋人动辄以大清帝国的法律和司法不人道、忽视人权为治外法权存在的理由 , 成了朝野人士一大心病 。 要维护司法主权 , 废除治外法权 , 也不能不改革法律体系 , 建立现代的独立的司法制度 。

1901年1月 , 清廷下诏变法 , 中国法律现代化由此起步 。

1903年起 , 《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等先后出台 。

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三个总结性的大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 , 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

虽因辛亥革命爆发 , 《民律》已来不及审议颁布施行 , 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政府无不继承这三个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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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爆发 , 民国取代了清帝国 , 出乎人们预料 , 《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没有随清帝国的灭亡而被束之高阁 。

孙文、袁世凯政府各自的司法部长——伍廷芳和王宠惠都是受过严格的西方法学教育的法学专家 , 他们却一致肯定清末制定的法律 , 而且他们的认识是被当时的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 。

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 , 特别是1927年成为全国政权后 , 中国法治进程因国民党在包括立法、司法在内的各领域全面推行“党化”而逆转 。

但其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文本仍大体承袭了清末新政的成果 。

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 。

清末新政又一影响极其深远的改革是废除科举 , 建立新的教育体系 。

1901年 , 清政府已着手改革科举 , 除立即废除武科外 , 下令从明年开始 , 文科乡试、会试均试策论 , 不准用八股程式 。

与此同时 , 命选派人员出国游学 , 重开京师大学堂 , 将原有的书院分别改设为大、中学堂 , 并多设蒙养学堂 , 以期逐步取代旧教育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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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制定了新的学制 , 翌年又加以修订 , 尽管有种种不足 , 仍不失为建立新教育体系的蓝图 。 这些措施促进了新式学堂发展 , 实际已将年轻一代的教育逐步转移到新的轨道上 。

1905年9月 , 袁世凯、张之洞联名上奏:“科举一日不停 , 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 , 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 , 民间更相率观望“ 。

要求立即废除科举 , 清政府批准了这个建议 。

科举是选拔官员的制度 , 在前现代社会 , 知识阶层出路很窄 , 科举成了士子上升的主要通道 。

进入现代社会 , 这个制度的优长 , 已为公务员考试制度所继承;即使由于后来政权频繁易手 , 这一考试很不正常 , 中国向工商社会转型带给知识阶层的机会 , 也远非20世纪以前所可比拟 。

时至19世纪 , 文科举每科近20万考生 , 争夺1439名左右的举人名额 , 而中举后亦仅有1/3能得到一官半职 。 进士虽一般都能当官 , 但每科名额只有区区300名左右 。

仅与当时为了推广新式教育而办的速成师范 , 为改革官制兴办速成政法相比 , 数量已有天渊之别 。 问题在改革不够彻底 , 而不是忽视了传统 。

大学独立 , 思想自由 , 这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灵魂;却根本没有进入改革者的视野 , 这一改革瓦解了原有的凝聚力 , 也为日后纷争埋下了祸根 。

民主政制的开端 。

1905年 , 清政府派员出国考察政治 , 设立考察政治馆 , 并于11月谕政务处筹定宪法大纲 , 启动了政治体制改革向宪政前进的进程 。

1906年9月正式宣布预备立宪 。 1907年9月下令设资政院;10月命各省速设咨议局;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会议开幕;1910年10月举行资政院会议;这些都是中国民主政治不可忘记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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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30年代 , 议院、三权分立、公民自由这些观念随着传教士闯入中国 。

历经被国人视为海外奇谈、异端邪说等阶段 , 整整费时70年 , 终于为主流文化所认同 。

这是一个非同小可的文化变革 。 背后是一批睁眼看世界的先驱含辛茹苦默默耕耘 , 特别是戊戌前后第一次启蒙运动的成果 。

推行新政、预备立宪和改革官制又反过来推动新文化广泛传播 。

而办法政学堂 , 由官方翻译、出版各种宪政和法律书籍 , 宣传选举的必要和办法 , 如此等等实际上成为批判专制、提倡民主的教育 。

清政府设立资政院、咨议局 , 要的是驯服的咨询机构 。 可是 , 孽种诞生 , 就自行滋长 。

1909年10月14日各省咨议局开第一次会议 , 11月18日便分别派出代表在上海开会 , 商议请愿开国会 。

后来更组成联合会 , 一直领导着国会请愿运动 , 成为监督和推动政府前进的不可忽视的力量 。 议员们还公开提出组织政党 , 实行政党政治问题 。

到了“1911年上半年 , 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相继成立 , 中国的第一批合法政党出现 。 ”

这些变化当然不是单纯的观念更新的成果 。 关键在社会变了 , 力量对比变了 , 满汉权贵不得不变 。

1902年2月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后按章改名为商务总会) , 可说是中国第一个新式商会 。

它的建立 , 就是因为中英等国在上海谈判修订商约 , 英国政府根据在华英商商会的意见咄咄逼人;中方代表吕海寰、盛宣怀因对商情缺乏深切了解而十分被动;盛氏催促商界立即成立自己的组织 , 以便汇集意见和要求 , 扭转被动局面 。

1904年1月 , 清政府批准下达商部制定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 , 推动各地组织商会 。

商部提出的理由是:

“纵览东西诸国 , 交通互市 , 殆莫不以商战角胜驯至富强 。 而揆厥由来 , 实皆得力于商会 。 商会者 , 所以通商情保商利……” 。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 , 郑观应等人就反复呼号要商战 , 应组织商会及其他措施 , 30年后 , 终于为清政府认同 。

此后 , 商会不但以每年一百个左右的速度增长 , 且成长为无法忽视的社会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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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商会从诞生之日起 , 就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 , 逐步过渡 。 传统的行会成了新组织的重要基础 。

以上海来说 , 四明公所(宁波会馆)、广肇公所(粤商)等地区商人的传统组织及传统行会(茶业会馆、丝业会馆……)均有代表参加 , 有的还成为主要领袖 。

沈阳商人早在1874年已自发组织了自己的“公议会” , 处理商人和各行业的公共事务;直至1902年才奉命改名为奉天商务总会 。

二是承担了好些工商管理功能 。

根据奏定章程 , 企业的信用公证、专利考核和申报、调解商业纠纷、帐本发行以及推动和支持创办公司 , 都属它的功能 , 商会成了工商企业家颇具权力的自治组织 。

三是组建消防队 , 组建自卫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武装——体育会(实际是准军事组织)和商团 。

北至东北 , 南至广东 , 几乎所有商会都先后组建了消防队和商团 。 最突出的是上海 , 1905年 , 以上海商务总会为背景 , 组成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 , 承办所有马路、电灯以及城厢内外警察一切事宜 , 已经有点市政府的味道了

集会、结社、言论自由日益扩大 , 从而使新政时期至1927年间成为中国大陆自由度最大的时期 , 公民社会的雏形已经形成 。

这次新政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各方面 , 较大程度改革旧的封建体制 , 推行新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一次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 。

单纯的封建专制制度已不存在 , 民主政治及有关法律有些在试行 , 有些在准备和确立之中 , 整个政治制度正在向资本主义近代化演变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