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何以不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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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何以不夜天

临安何以不夜天// //

南宋临安城夜市模型 。 资料图

那些灯火阑珊背后 , 是坊市制的终结、宵禁制的废弛 , 以及临安市政府的“治安消防保障” , 处处可见法制的演进与规矩的力量

马岚熙

今天的浙江省杭州市中山中路一带 , 在南宋时是临安的商业中心 。 虽然偏安一隅 , 但人们多已忘记了汴梁 , 反而沉迷于繁华烟火气 。 盛极一时的夜市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 不过 , 那些灯火阑珊背后 , 是坊市制的终结、宵禁制的废弛 , 以及临安市政府的“治安消防保障” , 处处可见法制的演进与规矩的力量 。

坊市分隔了市场与居民

辛弃疾在《青玉案·元夕》中曾对临安城的夜市做过这样的描绘:“东风夜放花千树 。 更吹落、星如雨 。 宝马雕车香满路 。 凤箫声动 , 玉壶光转 , 一夜鱼龙舞 。 蛾儿雪柳黄金缕 。 笑语盈盈暗香去 。 众里寻他千百度 。 蓦然回首 , 那人却在 , 灯火阑珊处 。 ”其实 , 这看似寻常可得的繁华夜市 , 在此前的隋唐和此后的元代 , 都并不那么容易见到 。

尽管在唐代已经有“夜市千灯照碧云 , 高楼红袖客纷纷”的夜市写照 , 但这只是对于少数商业繁盛区而言 , 且仅限于达官贵人 。 南宋夜市的盛况 , 首先受益于坊市制度的调整 。 “坊” , 指的是里巷、街巷 , 是人们居住的地方 , “市” , 指的是进行商品贸易的场所 。 所谓坊市制 , 其核心就是“坊市分开” 。 从积极的一面看 , 是规范了市场的交易时间、地点与机制;而消极的一面看 , 则是将市场与居民的生活隔绝开来 。

早在周时 , 《礼记·王制》中便有规定:“凡居民 , 量地以制邑 , 度地以居民 。 ”将功能区与居住区隔开 。 春秋战国时 , 坊(里)市制逐渐形成 。 《周礼·考工记》中说:“左祖右社 , 面朝后市 。 ”王宫的左边(东)是宗庙 , 右边(西)是社禝 。 宫殿前面是群臣朝拜的地方 , 后面是市场 。 “市”被明确地独立出来 。 到汉唐 , 坊市制进一步完善 , 坊市布局规则齐整 。 用白居易的话说:“百千家似围棋局 , 十二街如种菜畦 。 ”

当时 , 长安有108坊 。 每坊内的居民数量亦是固定的 。 坊市制与户籍制是密切相关的:“在邑居者为坊 , 在田野者为村 。 ”唐初 , 由于民生凋敝、饥荒四起 , 常有流民离开土地 。 或者 , 有农民离土去从工或从商 。 因此 , 坊市制在当时就起到了限制农民离土的功能 。 和欧洲“城市里的空气都是自由的”相比 , 由于“一夫不耕 , 或受其饥;一妇不织 , 或受其寒” , 即使流民进入城市 , 也难以找到居住之地 , 更不用说从业之所了 。

从区域功能来看 , “坊”是相对独立性的一种封闭小区 。 在坊内不能做生意 。 而“市”则是有着严格交易时间和管理制度的官办市场 。 内设米行、绢行、铁行等各细分市场 , 作为同类货物售卖专区 。 在市场上 , 度量器物是受到严格管理的 。 《唐律疏议》规定:“凡官私斗、秤、度尺 , 每年八月诣寺校印署 , 无或差谬 , 然后听用之 。 ”商品质量管理和禁止非法牟利也被严格规定——《唐律疏议》记载:“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 , 有行滥、短狭而卖者 , 各杖六十;得利计赃重者 , 计利准盗窃论 。 贩卖者 , 亦如之 。 ”

由上可见 , 坊市制的突出特点是将“市场官办” , 坊市区分 。 所有的商肆都被集中到市内 。 市的周围被高高的市墙圈起 , 市墙四面设门 , 以时启闭 。 如唐代的市 , 由司市掌管锁钥 。 “凡市 , 以日中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 。 日入前七刻 , 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 。 ”而且 , 市廛门禁甚严 , “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篱者 , 杖七十 , 侵坏者亦如之 。 ”不要说夜市了 , 就连白天都不能随意入市做生意——这个情况直到唐后期坊市制度逐渐废弛才有所改变 。

 宵禁制作古后的夜生活

除了坊市制 , 宵禁制也是夜经济的重大阻碍 。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严格的宵禁制度 , 普通老百姓在晚上是不能出门的 。 早在周朝就设立专职专门负责夜禁事宜 , 《周礼》中记载:“掌夜时 , 以星分夜 , 以诏夜士夜禁 , 御晨行者 , 禁宵行者、夜游者 。 ”到唐代 , 还规定了专职人员负责宵禁 。 《唐书·百官志》载:“日暮 , 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 , 街使以骑卒循行嘂謼 , 武官暗探;五更二点 , 鼓自内发 , 诸街鼓承振 , 坊市门皆启 , 鼓三千挝 , 辨色而止 。 ”

实际上 , 坊市制与宵禁制之间是紧密衔接的 。 每坊由坊正负责开关坊门 , 坊角设置侯铺 。 夜晚关闭坊门 , 严禁出入 。 即使是达官显贵也不能轻易破例 。 《新唐书》中曾记录官员“郭旻醉触夜禁” , 便“杖杀之” 。 即使城外夜行 , 也要被执行宵禁的守吏严加盘问 。 《太平广记》中曾记录 , 一名姓崔的书生酒后犯夜禁 , 被缚至五更 。 直到其友、长安令刘行敏上朝遇到时 , 才令解缚 。 刘行敏还作《嘲崔生》:“崔生犯夜行 , 武候正严更 。 幞头拳下落 , 高髻掌中擎 。 ”言其犯夜遭处置之狼狈 。

然而 ,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繁荣 , 至唐僖宗以后 , 宵禁逐渐松弛 。 虽无直接的诏告 , 却能从一些执法记录中明其踪迹 。 《唐语林》记录:“长安坊中有夜拦街铺设祠乐者迟明未已 , 式过之驻马寓目 , 巫者喜 , 奉主人杯跪献于马前……式取而饮之 。 ”夜晚当街聚众铺设祠乐 , 身为京兆尹的王式视而不见 , 反而将祠乐巫者献上的酒一饮而尽 。 后来还有人为此责备王式 , 王式却十分不以为然 。

学界认为 , 开宵禁不但是晚唐时期城市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 , 也是市民社会对行政决策的一场游说胜利 。 开宵禁的契机 , 是元宵节的盛典 。 中宗、睿宗时 , 元宵节热闹非凡 。 上自天子 , 下自庶民 , 皆燃灯以作娱游 , 载歌载舞 , 喧闹三日 。 《正月十五夜》诗序说:“京城正月望日 , 盛饰灯火之会 , 金吾驰禁;贵戚及下里工贾 , 无不夜游 , 车马骈阗 , 人不得顾 。 王主之家 , 马上作乐 , 以相夸竞 , 文人皆赋诗以纪其事 。 ”以解禁宵夜为一时盛况 。 这三天里人们尝到了夜间活动的甜头 , 商家们也赚到了更多的钱 , 希望在平日也能享受“夜经济”的福利 。 《唐会要》中有载 , 经过大历、贞元、太和、大中等多年间诏令奏议 , 夜禁终于逐步动摇 。

如前所说 , 坊市制与宵禁密切相关 。 随着坊市制的废弛 , 宵禁制也缺乏了抓手 。 坊门、市门实际上的功能都被架空 。 至北宋 , 经过改建的汴京打破了传统的坊市布局 , 允许市民在沿街开店设铺 。 当高墙市门、鼓钲锁钥变成瓦砾废铁 , 一排排临街而建的民居、店肆树立起来 。 因而 , 在两宋时期便出现了商业荟萃的繁华大街 。 如《都城纪胜》记载的南宋杭州城 , “自大内和宁门外 , 新路南北 , 早间珠玉珍异及花果时新海鲜野味奇器天下所无者 , 悉集于此;以至朝天门、清河坊、中瓦前、灞头、官巷口、棚心、众安桥 , 食物店铺 , 人烟浩穰” 。

谁人醉生梦死

同时 , 宵禁制度亦告终结 。 北宋前期 , 为了方便市民夜间贸易 , 汴京城门很晚才关 , 而城内却无时间限制 。 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马行街的“夜市直至三更尽 , 才五更又复开张 。 如要闹去处 , 通晓不绝 。 ”在潘楼街 , “每五更点灯博易 , 买卖衣物、图画、花环、领抹之类 , 至晓即散 , 谓之鬼市子 。 ”如果说 , 在唐代“鬼市”仍是违法犯禁之举 , 在宋代已经是一个寻常称呼 。 《都城纪胜》描述:“其夜市除大内前外 , 诸处亦然 , 唯中瓦前最胜 , 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 , 与日间无异 。 其余坊巷市井 , 买卖关扑 , 酒楼歌馆 , 直至四鼓后方静 , 而五鼓朝马将动 , 其有趁买早市者 , 复起开门 。 无论四时皆然 。 ”夜市一直开到早晨 , 有人甚至能买早餐回去——不夜城才真正跃然于纸上 。

在临安城内 , 买卖昼夜不绝 。 每当夜幕降临 , 临安城便腾起比白天更加喧嚣的声浪 。 从清河坊到众安桥大街以及两侧坊巷 , 所有商店都再次活跃起来 , 十里长街 , 灯烛辉煌 , 人流如潮 , 摩肩接踵 。 当时城内耸立着十四五座大酒楼 。 楼前彩棚高耸 , 称为欢门 。 门两旁放着红绿相间的木权子 , 相同色调的帘幕垂挂在门窗上 。 楼厅分为十几座“小餐厅” , 称为“厅院”和“隐便阁儿” 。 阁中 , 夏有降冰盆 , 冬有生火暖箱 , 所有餐具一色银制 。 酒楼自备乐队 , 终日笙歌悠扬 。

夜市中最诱人的是各具特色的玩物商品 , 除了普通的商品买卖 , 南宋的临安商贩们还喜欢用娱乐性更强的“扑卖”来招揽生意 。 “扑卖”又称“关扑” , 类似于今天的博彩抽奖 。 人们可以按标价买下自己想要的商品 , 也可以和店家商量“关扑”:只花一文钱就能参与摇奖 。 “关扑”方式五花八门 , 有掷铜钱、摇签和转盘扔飞镖等 。 赢了的话 , 看中的商品可以拿走 。 如果输了 , 这一文钱还是归店家 。 渐渐地 , 商品不过是一个由头 , 人们图的是乐子和刺激 。

此外 , 还有走街串巷的流动小贩 , 或称行贩 。 “行贩”即行商 , 是相对坐商而言的 , 大多从作坊购进加工好的货物再出卖 。 由于这样的历史原因 , 杭州话中至今仍把个人经商叫做行贩 。 这些行贩 , 有的推着小车 , 有的挑着担子 , 有的顶着盘子 , 多以叫卖小吃为主 , 其中也杂有卖剪纸花样、互色花线、木梳、头油的小贩们各自施展本领 , 大声吆喝 , 招揽顾客 。

为临安城夜景添色的 , 还有那成串的红纱灯笼 , 这是酒楼的标志 , 吸引着各色人等进进出出 , 笙歌丝竹响彻夜空 。 陆游有诗描述说:“随计当时入帝城 , 笙歌灯火夜连明 。 ”夜市时间很长 , 往往要到三四更天 , 游人顾客才逐渐稀少 , 而此时“五鼓朝马将动 , 其有趁卖早市者 , 复晨起开张” , 临安城又要喧闹起来——这又是一天繁华 。 然而 , 离“王师北定中原”的梦想 , 似乎又遥远了一些 。

 治安消防不可少

从现实运营的角度看 , 宵禁松弛后 , 夜间治安管理的难度增加了 。 对于临安的夜间管理 , 宋政府在汴京基础上设置了治安管理机构和夜间安全防御措施 , 积极维护临安夜间的社会稳定 。 这些措施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 为夜市繁荣保驾护航 , 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

临安城郭广阔 , 人口众多 。 居民住宅林立 , 接栋连檐 , 几乎没有空隙 。 巷陌壅塞 , 街道陕小 , 容易引发火灾 。 为此 , 宋政府设立军巡铺 , 负责夜间防火和防盗;在一些重要地方 , 如官衙、名门望族的府邸等派遣士兵夜间潜伏暗道 , 防止盗贼对其盗窃 , 造成重大损失;设置瞭望楼 , 夜间发生火灾时 , 瞭望楼以灯为信号 , 指示火灾发生方向 , 派官员率领几队士兵合力灭火 。

在临安北面靠水的地方 , 富商和官宦之家建造了很多间房屋 , 称为“塌房” , 是专门租给店铺和客商储存货物用的 。 为了保证这些房舍的安全 , 政府特别派遣人员夜间巡查警戒 , 不至发生失误 。 宋政府对城门、城墙、街巷道路安全方面的防御 , 较好地保证了都城的门户安全和百姓夜间出行的安全 。 在处理日常夜间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 , 宋政府制定了很多专门制度 , 对夜间犯罪人员进行惩罚 , 维护都城夜间秩序的稳定 。

在节日“放夜”期间 , 南宋政府在北宋的基础上增添了服务措施 , 以此为百姓玩赏提供便利 。 节日“放夜”期间游人众多 , 政府还会趁着热闹纷乱的机会 , 对犯人公开审理 , 达到警示百姓的效果 。 为维持节日夜间社会治安 , 在人口集聚地方公开审案 , 写明“抢夺妇女珠宝首饰”“调戏妇女”等罪状 , 警告那些想要违法的人 。

到了南宋后期的临安城 , 经济和技术高度发展 , 已经成为人口百万以上的大城市 , 马可·波罗称之为“世界上最美丽华贵之天城” 。 那是当时首屈一指的世界大都会 , 更是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盛世 。 道路与街区不再封闭 , 夜晚的街灯亮如白昼 。 实际上 , 正是在南宋 , 能源应用技术进步 , 照明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宋人已经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易燃的植物、动植物油以及石油等能源来作为照明的燃料 , 还综合使用钻木取火、阳燧、灰烬取火、击石取火、发烛取火等多种取火方法 。 出现了各式各样蕴含着科技因素和人文理念的灯具 。 市民们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在夜市上散步、玩闹、打情骂俏——也正是由于这些条件的俱备 , 才使夜市得以成为寻常百姓俯仰可拾的便利与繁华 。

责编:高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