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税金额计算公式( 三 )


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代职工缴纳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注:根据新税法,“费用扣除标准”应改为“依法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
【案例-4】用人单位为员工承担固定税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甲公司是一家为员工刘每月支付200元定额的个人
所得税 。2019年1月,刘的工资为1.8万元 。
假设本月刘的特别扣款、特别附加扣款及其他依法可以扣除的扣款合计5000元 。
问:2 019年1月,甲公司为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18000.00 200.00-(5000.00 5000.00)=8200.00
预提税额=8200.003%=246.00元
刘还应承担个人所得税=246-200=46.00元
因此,甲公司应为刘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46.00元,工资薪金所得18,200.00元 。
同理,如果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固定税额超过一个月,则需要先计算累计金额 。
如果是“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付款人也承担一部分固定金额的税款,也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计算 。
【不含税金额计算公式】三、雇主为雇员按比例负担部分税款
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承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税额或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额的,应当将国税发(1994)89号文第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的“不含税所得额”替换为“不含税所得额”,并将快速扣除额和税率分别乘以上述“负担比例”,据此
即: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用人单位收入-依法税前扣除-速算扣除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案例-4】雇主为雇员按比例承担部分税款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乙方与员工王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为其承担30%的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王工资收入18,000.00元,专项扣除额和专项附加扣除额合计为4,000.00元 。
问:b公司为王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解析】根据王的收入和可抵扣金额,可以判断适用税率为3%,适用税率为0 。
应纳税所得额=﹝18000.00-(5000.00-4000.00)-030%﹞247;(1-3%30%)=9081.74元
预提税额=9081.743%-0=272.45元
其中,单位缴纳30%的税款为81.74元,个人缴纳70%的税款为190.71元 。
同样,负担比例的计税也可以通过解方程或使用excel中的函数式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