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7日内退回检察院,是合法的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法院7日内退回检察院是否合法】(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
- 法院解冻账户需要多久
- 法院公告送达多长时间
- 微信转账怎么把钱退回
- 法院办理离婚程序有哪些
- 快递不签收会退回去吗
- 建筑企业合同诉讼法院如何确定
- 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办离婚证吗
- 收到法院起诉书该怎么处理
-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法院怎么判
- 离婚开庭原告说话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