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为烈士的待遇有: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 。
2、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
3、家庭困难者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 。
4、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六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 。
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 。
【评为烈士有什么待遇】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
- 安卓微信夜间模式怎样设置
- 安徽池州特产有哪些
- 发财树叶片有黑斑怎样解决 发财树怎样养护
- 盐焗鸡蛋有营养吗
- 心理学术语
- 烫什么头发好看 有哪些烫发呢
- 哪个成语中有近远两个字
- 花呗分期会影响征信吗 花呗逾期有何影响
- 瘦小腿肚好方法 瘦小腿肚有什么好方法
- 朋友的意义 朋友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