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水好摸鱼

提示您,本文原题为 -- 浑水好摸鱼


浑水好摸鱼

浑水好摸鱼// //

【缘木求鱼】

内地的“公摊面积”也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虽然比香港晚了些日子 , 但终归还是要退了 。

木木

早为内地购房人习以为常的“公摊面积” , 大约跟“楼花”、“按揭”等概念一样 , 也源自香港 。 平心而论 , 对所有的地产商而言 , 这绝对算得上一个伟大的发明 。

卖房按建筑面积计价 , 按说就是一种计价方式 , 与按地毯面积计价的方式相比 , 没有本质性区别 , 无非对单价有所影响罢了 , 原本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之处 。 不过 , 由于建筑面积里“藏”了个公摊面积——整座楼内部一切公共区域面积外加物业用房的面积 , 而相关的规定对这部分面积又比较“和稀泥” , 这就给了开发商操弄的空间 。

由于涉及大量的公共区域 , 这些地方往往又“拐弯抹角” , 普通购房者一般没能力、也没精力或者没心情准确了解这部分面积到底有多少、摊到每户又是多少 , 而只能接受开发商的计算 。 即使有人格外怀疑、恰巧此人又特别“处女座” , 豁出去自掏腰包 , 成功请了测绘部门重测 , 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 , 最终的结果 , 大多也不可能有本质性的差别 。

正是因为不好测量 , 哪儿是哪儿也大多稀里糊涂 , 正所谓“浑水好摸鱼” , 开发商上下其手的成功率 , 当然就格外大;又由于对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没有明明白白的规定 , 有些格外贪婪的开发商居然能搞出个“四六开”(公摊面积占四成 , 套内建筑面积占六成) 。 早年间 , 香港的一个楼盘甚至搞出个“倒四六开” , 闹得全港哗然 。 可见 , 在能捞则捞、而且要一步捞到位的狠劲儿上 , 香港和内地的开发商倒真是如假包换的同门师兄弟 。

老赵在地产行业“混”过多年 , 对这个行业的许多秘密都门儿清 , 加之又比较爱较真儿 , 所以2004年收自家房的时候 , 就很认真地就公摊面积问题 , 问过开发商 。 开发商先是按惯例敷衍一番 , 无效 , 于是就“那儿、那儿、还有那儿”地一通乱指 。 老赵一番暗自估摸 , 还是觉得数儿差得实在不小 , 于是托了人 , 拐了八道弯儿 , 才把开发商的公摊方案问出来 。 拿到实际的数字 , 老赵就忍不住生了气 。

原来 , 除了门厅、走廊、楼道、电梯以及地下室、设备间这些寻常的公摊面积之外 , 一栋楼十个单元门 , 开发商把最后一个单元半数的房子都“扣”下来 , 当物业的办公用房 。 “凭什么把整个小区的物业办公用房面积 , 都摊在我们一个楼的业主头上?”老赵生气还是很有些道理的 。 不过 , 生气也没用 , 跟开发商算账 , 终归算不出什么结果 , 谁都有自己的生活 , 耗不起 。 最后 , 老赵也只能“认了” 。

去年底 , 有“神通广大”的邻居告诉老赵 , 这些当年被“扣”下来、已经摊到业主各家面积里的物业用房 , 被开发商、物业公司偷偷“卖”给了自己的职工 , “人都住进去好久啦” 。 听到这个大新闻 , 老赵也不过随口骂了两句而已 , 心情波澜不惊 。 也是 , 即使波澜大惊 , 又能怎么样呢?这个后账要认认真真地往前捯 , 那动静可就有点儿大 , “我跟他们着不起那个急!”工作之后 , 二三十年的历练 , 老赵的脾气改得可不少;古人云“五十知天命” , 这话真是一点儿也不假 。

2012年底 , 香港正式告别了“公摊面积” 。 前几天 , 内地相关管理部门发了个《住宅项目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 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 ”看来 , 内地的“公摊面积”也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虽然比香港晚了些日子 , 但终归还是要退了 。 这对购房者而言终归算是件好事吧 。 不过 , 有些开发商估计会不高兴 , 毕竟浑水摸鱼算糊涂账的机会少了 。

(作者系证券时报采访人员)

作者: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