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元勋蔡锷传奇之二十二:改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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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元勋蔡锷传奇之二十二:改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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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锷(1882-1916) , 字松坡 , 号击椎生

早年 , 蔡锷在维新派“兴民权、开民智、办学堂”思想的影响下 , 就开始重视教育 , 把办学堂、开民智视为政治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 他认为 , “吾国之沦亡 , 沦亡于国民之智不开” , 中国要争回被列强攫取的利权 , 改变一受列强压制 , 一受满人钳御的“两层奴隶之辱” , “必在充足吾国民智力也” 。 留日期间 , 他考察了日本近代教育 , 深刻认识到 , “教育不仅为教育之发达 , 又于社会进步大有关系 。 ”因而在学习军事的同时 , 蔡锷还钻研东西方教育理论 , 与友人翻译出版了《东西洋教育史》一书 , 足见其在教育方面的抱负 。 在《军国民篇》中 , 他指出:“教育者 , 国家之基础 , 社会之精神也 。 人种之强弱 , 世界风潮之变迁流动 , 皆于是生焉 。 东西各强国 , 莫不以教育为斡旋全国国民之枢纽” , 足见他对教育重要地位的深刻认识 。

云南军政府成立后 , 作为一省之军政首脑 , 蔡锷关注军事、政治和经济建设时 , 并没有忘记教育 。 他认为 , “今日世界有强国有弱国有亡国 , 其所以强所以弱所以亡者 , 大抵决于其国国民学问之程度 。 学问盛则国强 , 学问衰则国弱 , 无学问则国亡 , 此不易之理也 。 ”因而 , 他把教育放在突出位置 , 并就教育改革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指示 。 他要求学校重视体育 , “武勇原于体育 , 而体育不止一端 , 若竞船、打球、骑马、打靶等及各种有益之文明游戏 , 尤当设置之、练习之 , 以作其气 。 ”他强调 , 学校要重视学生品德教育 , 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远大志向 。 他指出:“共和国家 , 人人有拥护撑拄之责 , 国民个人之身为国家之一分子 , 国家之强弱 , 视乎各分子之健全与否” 。 “人非立志 , 则无所成就也” 。 “所谓志者 , 相期远大 , 始终不渝之谓 。 ……志有大小 , 小之对于一身 , 应如何励品行 , 濬知识 , 以期为一完善国民 。 对于一家 , 应如何敦孝友 , 裕生计 , 以期卓立于社会 。 大之则以天下为己任 , 以国利民福为前提 , 人人各出其所学 , 行其所志 , 合大群以巩固此共和之国 , 乃能称为学者为志士也” 。 他外出巡视 , 每到一地必看学校、谈教育 。 在临安府 , 他指出 , “建水一属 , 不过三十余校 , 生徒不过千余人 , 是教育尚未宏也” , “须以普及为宜” 。 在个旧 , 他认为锡矿开采不得法 , 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人才 。 因此 , “改良之法 , 若从根本著手 , 非从事教育不可 。 若建设一矿业学校 , 研究开采冶金等术 , 一便实地练习 , 二免借才异域 , 数年之后 , 当改旧观” 。 在蔡锷的重视和支持下 , 民初云南教育改革积极推进 ,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一是改革教育管理机构 。 云南都督府建立了三级教育管理机构 。 在省一级 , 都督府内设学政司 , 是为管理全省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 , 任命李华为学政司的首任司长 , 陈文翰为副司长 。 同年8月 , 学政司改称教育司 , 蔡锷改命周钟岳任司长 , 不设副司职 。 1913年4月 , 据民国政府之《划一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之要求 , 将“都督府”改为“行政公署” , 教育司受民政长的直接领导 。 教育司设有4科 , 处理全省教育之事务 。 第一科:掌理文书、会计、统计、教育会议、学校卫生及不属于各科的事项 。 第二科:掌管师范、中小学校、幼稚园等相关事务 。 第三科:掌理各类实业学校、外国留学教育等事务 。 第四科:掌理博物馆、图书馆、图书审查及凡属于社会教育之—切事务 。 同时 , 在省城设省教育总会 , 为学政司辅助机关 。 在道一级 , 按《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之规定 , 在民政长下设观察使署 , 所属各县教育事务以观察使为直接行政长官 。 在县一级 , 设有劝学所 , 由劝学员长负责 。 学政司在其颁布的《劝学所暂行章程》中规定:劝学所直接受学政司的领导 , 并受地方官的监督 , 管理辖区县内的各类教育事务 。 地方官除对劝学所有监督权外 , 还有提倡学务 , 保护学款之责任 。 同时 , 又建立教育督导制度 。 辛亥革命前 , 云南全省有4名视学往复视察学务 , 但由于滇省幅员辽阔、交通不便 , 所以4名视学一年内难以顾及所有学校 , 加之有的视学并不真正了解教育 , 视学效果不好 。 辛亥革命后 , 学政司订立《省视学细则》 , 规定视学必须由师范毕业生担任 , 视学人数由原来的4名增加到10名 。 同时 , 把全省划分10个学区 , 每区不超过10个州县 , 每个视学负责1个学区 , 每个月至少视察1个州县 。 这样他们一年之内就能将所负责的学区内的学校视察一遍 , 及时上报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 1913年11月 , 教育司又对视学区域进行调整 , 由原来的10个视学区减为8个 , 而在土民学塾较多、情况较复杂的普洱、思茅沿边地区特设2名省视学 , 以便加强对这一地区教育的考查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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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都督府教育司司长周钟岳(1876-1955)

二是改革办学体制和修业年限 。 都督府首先厘正学校名称 , 改清末“学堂”为“学校” , 并将清末初等、高等小学的修业年限分别由5年、4年改为3年和4年 。 接着 , 对中等及以上学校进行调整 , 归并方言学堂、高等学堂 , 设立英法文专修科 , 为留学英美之预备 。 合并昆明模范第一中学、蒙自模范第三中学、两级师范附属中学、实科中学等为一校 , 称为之省会中学校;大理模范第二中学改称第二中学校 。 经以上整顿和调整 , 建立了新的办学秩序 , 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规模 , 也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 同时 , 在办学体制上 , 云南都督府根据经费来源将学校分为省立、县立、私立3种 , 并鼓励创办私立学校 。 因此 , 民国初年云南出现了私人办学热潮 。 昆明教育界人士发起成立昆明私立第一中学 , 嵩明县张其渊倡设了私立国民小学 , 鹤庆县设立了私立第二国民小学 , 黎县(今华宁县)张学忠创办了黎县中区私立小学 , 云龙县丁润身等倡设云龙正西乡第二私立小学 , 鹤庆县的蒋仁孝等在大理县设立了私立鹤庆客籍国民小学 , 永北县设立西区私立小学等 , 为发展云南教育作出了贡献 。

三是改革教育教学 。 首先 , 改革教学内容 。 修改中小学教科书 , 停办简易识字学塾 , 废止学生读经 , 规定小学开设算术、格致、图画、手工、农业、商业、修身、国文、体操等新式教育课程 , 并编订了学校系统图及学科学年一览表 , 以利各校遵守 。 其次 , 加习军事教育 。 蔡锷认为 , “中国积弱己数千年 , 此时欲发奋自强 , 非于小学教育养成军国民之资格不可 。 而欲小学施养成军国民之资格 , 非于师范学生授以军事教育不可 。 ”于是 , 下令省会初级师范毕业生加习军事教育 , 以三月为期 , 毕业后仍分派各地充任教员 , 并通令全省小学加授兵式体操 , 以使学生从小养成具有强健体魄的军国民 。 第三 , 推广女学 。 云南辛亥革命后 , 都督府强调民权和男女平等 , 推广女子教育 , 因而全省各地举办了一批女子初级小学和女子高级小学 , 省会还开办了女子师范学校 , 增加了女子接受新式教育的机会 。 1913年 , 全省有女子高等小学1所 , 女子高、初等小学合校10所 , 女子初等小学185所 。

四是重点发展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 。 都督府根据云南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 , 在教育事业发展上重点放在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 。 在小学教育发展方面 , 积极推行小学义务教育的普及 。 都督府规定 , 凡适龄儿童(指7岁-11岁)的父母均需送子女入学 。 “凡在学龄期间其监护人有送之入学之义务 , 劝导至两次以上仍未入学者得科以两元以上之罚金作该学区学款 。 如实有不能入学之原因须得城镇乡董及区学务员呈报地方官核准 , 始可免除其就学义务或展缓其就学之期 。 其免除者必其带有残疾不能入学者也 , 其展缓者必因其有疾病或发育不完全或监护人确系赤贫者也 。 ”同时 , 都督府把适龄儿童是否入学纳入对地方行政长官考核的内容 。 在教育经费方面 , 都督府通令各地给予重点保证 , 不得挪用 。 为满足小学发展对师资的需求 , 蔡锷批准省教育司拟订的《省立师范学校七所规程》 , 把清末创办的昆明两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单级小学教员讲习所(由初级师范讲习所改设)、临时小学校教员养成所并为一校 , 取名为“省会师范学校” , 并在昭通、曲靖、蒙自、普洱、永昌、丽江6县各增办1所师范学校 。 这些学校的预科修业期为1年 , 本科为4年 。 同时 , 又批准恢复清末关闭的师范传习所、讲习所 , 改称为“小学教员讲习科” , 学制为一年 , 具体由各县自行办理 。 到1915年时 , 云南有7所师范 , 在校生1516人;15所师范讲习所 , 在校生652人;1所女子师范学校 , 在校生127人 。 由于措施得力 , 师资、经费也有保障 , 各地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 加之新学渐深入人心 , 凡有条件的家长都愿将子女送入学校 , 从而促使民初云南小学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 1910年时 , 云南省仅有749所初级小学;高、初两等小学47所;高等小学79所;到1912年时 , 云南省的初等小学增至3715所 , 在校生148357人;高等小学增至154所 , 在校生13812人 。 到1914年时 , 全省的初等小学增到4866所 , 在校生184924人;高等小学增到304所 , 在校生23472人 。 除省会昆明之外 , 全省各县都有了小学 , 高级小学及女子小学也逐渐增多 , 而且在一些商业及交通发达的乡镇办起了一批高级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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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都督府请求教育部批准设立采矿冶金科

在职业教育方面 , 云南辛亥革命后 , 都督府改清末所设的法政学堂为法政专门学校 , 开设特科三班、别科二班、银行班二班;改省会农业学堂为省会农业学校 , 停办染织科;改工矿学堂为省会工业学校 , 停办高等部;改初等工业学堂为昆明市职业学校 , 设园艺 , 印刷、文事三科 。 1913年 , 云南都督府对职业学校分甲乙两种 , 甲种实业学校施以完全之普通实业教育 , 乙种实业学校施以简易之普通实业教育 。 之后 , 省会农业学校又改称为省立甲种农业学校 , 先开办采矿冶金;各初等农业学校改为乙种农业学校;省会工业学校改为省立甲种工业学校 , 并积极创办乙种工业学校 。 到1914年 , 云南有l所省立甲种农业学校(11个班) , 1所甲种工业学校(8个班);45所乙种农业学校 , 5所乙种工业学校 , 在校生2000余人 , 为后来各种实业的兴起培养了一批人才 。 因此 , 有专家评说:“从整个民国时期来看 , 此期当是云南职业教育办得稍好的时期 。 ”在积极筹办初、中等职业学校的同时 , 蔡锷还设想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 他认为 , “云南个旧之锡、汤丹之铜 , 不惟出产丰隆 , 为各省矿山之冠 , 抑且销售畅旺 , 全国各处矿山均罕与比伦” , 因而向教育部建议 , “就个旧、汤丹两矿山设立工业专门学校之采矿冶金科 , 或大学校工科之采矿冶金学一门较为适当” 。 此议迅速得到教育部的赞同 , 即批复:“查云南富于矿产 , 足供工业上之研究 , 本部早已见及 , 一俟经费稍裕 , 即当酌量情形 , 在该【地】筹设工业专门学校 , 以造就应用人材 。 ”这无疑为云南高等教育的发展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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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数学先驱熊庆来(1893~1969)

与此同时 , 蔡锷还重视出国留学教育 , 认为“此事固属今日要务” , 多次主持都督府政务会议研究落实 , 派送保椿森等40名预备科学生赴日本留学 , 又在英法文专修科学校严格考选 , 选送缪云台等6人赴美国留学 , 选送李汝哲等5人赴法国学习军事工业;选送熊庆来、杨维俊赴比利时学习矿冶 , 考选何昌等8人赴香港留学 。 后来 , 这些人学成后纷纷回国效力 , 为云南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

(摘自:邓江祁著《护国元勋蔡锷传》第五章“经略南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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