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这个“市”到底起名于何时呀?

文/卢洁峰

如果问一句:广州市的名称起于何时?恐怕很多生于斯长于斯、工作于斯的广州人都是不大清楚的 。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 , 不妨从广州的英文名字说起 。

Canton是粤语“广东”的音译

西人称广州为Canton , 而Canton则是粤语“广东”的音译 , 原指广东省城 。 广东省城定型于明朝 , 是广东省省会所在地 , 也是广州府治所之所在 。

广州府的前身是元代的“广州路” , 明朝洪武十一年(1378)改“广州路”为“广州府” 。 清随明制 。 广州府的管辖范围 , 西北至今连州市 , 东北至龙门县 , 中括南海、番禺、顺德三县 , 南至香山县(当时的香山县地括香港、澳门) 。 用今天的话说 , 整个珠三角大湾区都在“广州府”的管辖范围之内 。


“广州市”这个“市”到底起名于何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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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D.Vrooman于1860年绘制的《广州城和整个郊区的地图》(MAP OF THE CITY AND ENTIRE SUBURB"S OF CANTON)

奇怪的是 , 广东省城地属两县——城西地属南海并由南海县衙管治 , 城东则地属番禺并由番禺县衙管治 。 鉴于南海、番禺两县均隶属于广州府 , 并且广州府就设立在其属地中 , 因此 , 人们就把广东省城称作“广州” 。 16世纪 , 葡萄牙人率先以“广东省城”中的“广东”的粤语发音Canton作为“广州”的译名 , 畅行国际 , 通用至今 。

1907年6月 , 粤人江宝珩首先建议“划出市区”

据黄素娟发掘 , “划出市区”的建议最早由粤人江宝珩提出 。 1907年6月 , 江在《商工旬报》的创刊号中提出三项振兴广东省城商务之前提 , 其中 , “一是划出城厢内外为市区” , 并特别说明:“此非市头之市 , 乃合城厢内外统为一市 。 ”

明清时期的广东省城 , 由一道下宽约13米、上宽约11米、高约6米的城墙所环绕 , 沿城墙构建了18座限时开闭的城门 。 所谓城厢 , 是指城墙以内的区域 。 城厢内外 , 即城墙内外的区域 。 “划出城厢内外为市区” , 就是要构建一个超越广东省城“城厢”的“市区” , 这既是振兴省城商务的第一前提条件 , 更揭示了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趋势 。 正是江宝珩这个“划出市区”的建议 , 奠定了“广州市”这个名称的初基 。


“广州市”这个“市”到底起名于何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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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的广州长堤一带

1911年12月 , 陈炯明擘划“别为区域”

几乎所有的文献都一致确认: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正式成立之日 , 就是广州市诞生之时 。 然而 , “广州市”这个称谓 , 其实早在1912年就已经生成 。

1911年11月10日 , 广东光复 , 由胡汉民就任都督 , 组设广东军政府 。 12月 , 时任副都督的陈炯明发表《治粤政纲》 , 宣布:“取用东西各国市区独立制度 , 宜划出省城及河南铺户别为区域 , 直隶于都督府 , 不分隶南番两县 。 ”虽然陈炯明还没有给这个“别为区域”取名“广州市” , 但在陈炯明的擘划中 , 这个“别为区域”却是一个不再“分隶南番两县”的独立的行政区域 。

1912年 , 警察厅率先冠称“广州市”

究竟是谁首先把“省城及河南铺户”的这个“别为区域”称作“广州市”的?据文献记载 , 1912年 , 广东军政府把负责“省城及河南铺户”警察政务的“全省警务公所” , 改称为“广州市警察厅” 。 1912年6月以后 , “广州市”的称谓就频繁出现在《民生日报》的“警厅布告”以及军政府的各类文件中了 。

“警察”是近代自日本引进的一个外来名词 。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 , 清政府迫于内外压力 , 着手筹建巡警制度 。 1902年12月 , 两广总督、广东巡抚会衔下令撤销原来负责治安的保甲总局 , 把经费用于巡警 , 在省城广州成立巡警总局 , 在总督、巡抚统辖下执行省城广州的警察政务 , 管理老城各警察分局 , 兼负市政管理职责 , 并监督所辖州县的警政 。 正是巡警总局的成立、警察政务的开展 , 促使省城广州向现代城市转型;正是负责省城广州警察政务者在1912年把“全省警务公所”改称为“广州市警察厅” , 率先为广州起名“广州市”的 。

1918年10月31日 , “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更名为“广州市市政公所”

警察厅率先以“广州市”冠称 , 其他政府机构亦仿效之 。 据《香港华字日报》记载 , 至少在1918年10月以前 , 广东省城便已有“广州市政局”等地方机构了 。 然而 , 广州在行政区划上仍归番禺、南海两县管辖;在全省的行政机构设置中 , 并没有单列一个“广州市” , 相应的政府机构是以“广州地方”、“广东省会”冠称的 。 比如:“广州地方审判厅”、“广州地方检察厅”、“广东省会警察厅”等 。 有鉴于此 , 1918年9月为拆城墙开马路而筹设的专门机构就取名为“广州城厢市政公所”了 。

1918年10月2日 , 广州城厢市政公所设办事机构于大佛寺西侧;22日 , 迁址育贤坊禺山关帝庙 。 未几 , 因其管辖范围实已超出了广州城厢 , 而于10月31日经批准更名为“广州市市政公所” 。 从市政公所更名后制定的《广州市政公所组织章程》可见 , 广州市市政公所是广东省政府的直属机构 , 与广东省财政厅、警察厅平级 , 首要职责和任务是解决城市交通、卫生问题;其所承担的拆城辟路、经界勘定、产权登记等事务 , 实际已在履行广州市政府的行政职能了 。

要之 , 除了“广州市警察厅”之外 , “广州市市政公所”同样早于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成立之前就已经使用“广州市”冠称了 。

1920年1月以前已有“广州市财政局”

一般认为 , 广州市财政局是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成立后才设立的 , 但档案史料显示 , 早在1920年1月以前 , 广州市财政局就已经存在了 。 证据之一是广州市文昌南路敬善里13号黄宝坚石屋的断卖契 。 该断卖契立于1920年1月2日 , 契纸抬头印有“广州市财政局刊发广州市内不动产断卖白契纸”字样 。 事实上 , 黄宝坚石屋断卖契并非个案 , 在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中 , 1920年以前“广州市财政局”刊发的“广州市内不动产断卖白契纸”还有很多 。


“广州市”这个“市”到底起名于何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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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仍在使用的广州市政府办公大楼 , 建成于民国时代

笔者无法确认“广州市财政局”成立于何时 , 但完全可以确认 , 早在1920年1月20日以前 , 省城就被称为“广州市”了 , 就存在地方机构“广州市财政局”了;广州市财政局”与前述的“广州市政局”同为广州的地方性机构 。

综上所述可见 , 无论是江宝珩的“划出市区”建议、陈炯明的“别为区域”擘划、警察厅率先冠名“广州市”之举 , 还是“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更名为“广州市市政公所”、“广州市财政局”刊发房屋断卖契纸……都在共同孕育着“广州市” , 共同为广州正式设立建制市作准备 。

1921年2月15日 , 广州市政厅成立 , 广州市遂成为中国的第一个建制市 。 之后以“广州市”冠称的机关单位、社团等便如雨后春笋 , 不计其数 , 广州市也就名正言顺地踏上了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路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