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反腐第一案:处决姜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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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俊

监狱史学者

其实 , “接收大员”中类似姜公美式的人物 , 数不胜数 , 蒙混过关者有之 , 案发后判二三年的也有 , 姜公美成为典型 , 做了反腐活动中被处决的第一人 。 因此有媒体称 , 此案系收复区澄清吏治第一声

1946年10月15日 , 上海提篮桥监狱门口挤满看热闹的群众 。 随着吉普车和囚车的驶出 , 一名死刑犯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 该案审判过程一波三折 , 从无罪到有期徒刑5年6个月再到死刑 , 判决结果如此反复 , 令人诧异 。

该人系姜公美 , 曾任上海宪兵队队长 , 抗战胜利后接管上海的第一人 。 他虽然没有读过几年书 , 但刻得一手好字 。 20世纪30年代 , 他凭此手艺 , 来到十里洋场的上海滩 , 摆摊刻字为生 。

1937年抗战爆发 , 上海、苏州、南京相继沦陷 , 国民党党政军不少单位撤离申城 , 国民党宪兵司令部特务处驻沪负责人方骥领导的特务处奉命潜伏 , 因情报工作需要经常使用各类假公章 , 方骥与姜公美因此熟识 , 方骥把姜吸收为助手 。 姜公美很快学会了从事特务工作的基本技能 , 建立了广泛的人脉 , 开始在上海打开局面 。 随后 , 方骥把姜公美推荐给重庆宪兵司令部特务处副处长魏持平 , 委任姜为中尉情报员 。

后来方骥被汪伪特工杀害 , 姜公美接替方骥成为重庆驻上海情报组组长 。 由于姜公美的尽力服务 , 并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情报 , 受到重庆上级的青睐 , 1944年7月被召到重庆受训 。 一年多的时间里 , 他与重庆宪兵司令部总司令张镇及原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主任吴绍澍建立了很好的关系 。

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 , 宪兵司令部委派姜公美随同吴绍澍等人回上海进行地下工作 , 7月中旬 , 他们一行尚未到达上海 , 就接到日本投降的消息 。 于是 , 张镇任命姜公美为宪兵司令部特派上海宪兵队队长 , 命他尽快赶到上海 , 组织接收事宜 。 姜公美一到上海 , 就带着贵重礼品拜访了原上海淞沪警备司令杨虎的夫人田淑君 , 利用杨虎、田淑君等人的帮会力量 , 将一些伪警察、国民党地下工作者组织起来 , 接收了300多支手枪 , 拉起一支宪兵队伍 。 姜公美是抗战胜利后最早进入上海的接收大员 , 大权在握 , 大肆查封各类机关、团体、企业 , 并假公济私 , 渔肉百姓 。 不仅上海市民对其恨之入骨 , 还遭到后来上海接收者的妒忌 , 与此同时也得罪了不少权贵 , 为自己埋下祸根 。

祸根源起于一辆豪车 。 该豪车据说是当时上海滩最高档的汽车 , 被姜公美接收自用 。 淞沪警备司令部副司令李及兰看中了这辆豪车 , 要姜低价转让给他 , 但是姜不肯脱手 。 李及兰系黄埔一期的毕业生 , 蒋介石的嫡系 , 上海宪兵队又是他的下属单位 , 李及兰认为姜公美不识时务 。 但是在姜公美看来 , 他是上海滩接收的第一人 , 又有张镇和吴绍澍撑腰 , 所以没把李及兰放在眼里 。 当年10月12日 , 上海市长兼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钱大钧以反贪肃贪的名义 , 下令将姜下属的宪兵大队缴械 , 将姜公美缉拿归案 。

张镇闻讯后 , 亲自打电话给钱大钧 , 提出宪兵队的问题应由宪兵总司令部审理 , 并派人从重庆来沪提人 。 两人是旧识 , 于公于私 ,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 因此姜公美被押到重庆 , 后被偷偷释放 。 李及兰闻悉十分恼火 , 将此事报告蒋介石 。 蒋立即下令逮捕姜公美 , 押回上海交送淞沪警备司令部重新审理 。 随着审讯工作的深入 , 上海的媒体上也披露了姜公美贪污、隐匿财产、中饱私囊等不法行径 , 涉及到棉布、生丝、火柴、西药、肥皂等大量物资 。

1946年2月7日 , 由警备司令部、陆军总部、军风纪巡察团和宪兵司令部联合组成特别法庭 , 对姜公美以贪污、渎职、侵占三项罪名进行“四堂会审” 。 审判长李申之少将曾两度宣布 , 因证据不足 , 姜公美被判处无罪 。 一时公众哗然 , 民怨沸腾 。 当月16日 , 蒋介石看过钱大钧交送的案卷 , 认为审判过于草率 , 下令重审 。 审判长被调整为参谋长谭煜麟 , 军法处长曾昭贻、军法处课长杨鉴等人为审判官 。 经过调查 , 改判姜公美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押解提篮桥监狱执行 。

1946年4月1日 , 突然有媒体发布一条独家新闻“姜公美今日枪决” 。 经查 , 这是采访人员利用“愚人节”之际发布的一条假消息 。 但是该消息一见报 , 读者奔走相告 , 拍手称快 。

抗战胜利后 , 接收过程中贪污腐败成风 。 国民政府最高当局最初不闻不问 , 甚至加以包庇 , 宣称这是共产党的“污蔑破坏” 。 然而“接收”已经成为“接收大员”的致富经 , 丑闻不断 。 沦陷区内日伪巨产的归属没有明确规定 , 谁先贴上封条、抢到手里就是谁的 , 乱象遍地 , 早已引起国人的愤慨 , 要求查办的呼声越来越高 。 国民政府的高层也认为接收工作的混乱已成为“最大之耻辱” 。 迫于舆论的压力和接收工作的严重腐败问题 , 国民政府成立了“接收处理敌伪物资清查团” 。 上海、南京乃是重点 。

其实 , “接收大员”中类似姜公美式的人物 , 数不胜数 , 蒙混过关者有之 , 案发后判二三年的也有 , 姜公美成为典型 , 做了反腐活动中被处决的第一人 。 因此 , 有媒体称 , 此案系收复区澄清吏治第一声 , 大概因为劫收贪污成风 , 才不得不拍死个苍蝇以应付公众舆论 。

1946年10月14日 , 上海警备司令部接到国防部法核字第01994号代电令:被告姜公美应改判死刑 , 褫夺公权终身 , 仰即遵照执行 , 并将执行日期连同照片具报备查 。 第二天 , 向在押提篮桥监狱的姜公美宣布了死刑执行令 。 临刑前 , 姜公美先后向父母兄弟朋友写了6份遗书 , 一直到下午二时三刻 , 姜还向在场人员表白:“我是爱国者 , 死后希望新闻界多多搜集我的资料 。 ”

姜公美的后背插着“奉令枪决贪污犯姜公美一名”的法条 , 就这样 , 已收监5个多月的姜公美懵懵懂懂地被押出提篮桥 , 绑赴宋公园刑场执行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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