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能躲进苏联大使馆,为何仍难逃一死?

来源:清風明月逍遥客

随着北伐战争的顺利推进 , 吴佩孚、孙传芳集团先后被消灭 , 北洋军阀中只有张作霖为首的奉系依然控制着北方地区 。 为了振作残局 , 1926年12月 , 张作霖在天津就任安国军总司令 。 1927年春 , 北京政府形式上以顾维钧任国务总理兼摄大总统职务 , 实权则为安国军总司令张作霖所掌握 。 与此同时 , 奉系军阀高举"反赤"旗号 , 不断制造白色恐怖 。


李大钊能躲进苏联大使馆,为何仍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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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系军阀在其控制区域制造的白色恐怖 , 迫使国民党、共产党的革命工作转入地下 。 1926年夏 , 李大钊和国共两党的北方领导机关一起 , 迁入北京东交民巷苏联使馆所属的一个废弃的兵营里 。 这一秘密行动被法国、日本使馆相继发现 , 他们把情况通报给了张作霖的安国军总司令部 , 并一起鼓动奉系军警采取行动 。 奉系军警立即进行侦查 , 获得确证 , 于是 , 军警便与列强公使商议 , 打算搜查苏联使馆 。

各国公使们对于搜查苏联使馆一事并无异议 , 但认为中国军警进入东交民巷使馆区违反了《辛丑条约》的规定 , 应该由外交部出面商请 。 于是 , 安国军总司令部将此意思通报给负责外交事务的顾维钧 , 顾维钧不愿负此责任 , 便推诿延宕 。 奉系见此 , 派安国军总司令部外交处处长吴晋直接与列强公使接洽商谈 。 1927年4月4日 , 领袖公使欧登科(时任荷兰公使)与各国公使秘密会议 , 欧登科称:"张作霖元帅的随员一再向我提出 , 俄国人正在滥用使馆区的庇护 , 组织叛乱 。 据说 , 有4000支手枪被偷运入旧俄卫队的兵营 , 从那里分散给北京的不法分子 。 "会议一致同意准许中国军警进入使馆区搜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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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以后 , 即4月6日上午10时许 , 京师警察厅总监陈兴亚率领警察、宪兵、便衣侦探300余人 , 来到东交民巷 。 陈兴亚向欧登科递交的公文称:"大批共产党人躲避在使馆区内远东银行、中东铁路办事处、庚子赔款委员会" , "煽动学生、工人 , 预谋在首都暴动" , 必须"采取果断措施" 。 欧登科立即代表公使团在该公文上签字 。 很快 , 大批军警进入苏联使馆西侧进行搜查 。

其实 , 这次搜查的重点并不是警察厅公文中所指出的三处 , 而是搜查苏联使馆的旧兵营 。 当日 , 共逮捕50多人 , 计苏联使馆工作人员甘布克等15人 , 中国共产党北方区执行委员会书记李大钊等20多人 , 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路友于等10余人 。

下午2时许 , 奉系军警在搜查时 , 设于旧兵营第一门内的苏联使馆武官室起火 。 据警察方面的报告称:"发现俄人数名盘踞屋内 , 在彼肆行焚毁文件" , 所以即行逮捕 , 并查获证据多件 。 搜查一直持续到当晚7时 。 在远东银行、中东路驻京办事处 , 军警一无所获 , 在使馆所属的旧兵营里 , 查获枪支弹药、旗帜、印章以及大批的文件材料 。


李大钊能躲进苏联大使馆,为何仍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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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傍晚 , 领袖公使欧登科向中国外交部递交照会 , 抗议军警"逾越所准许之权力范围" , 搜查苏联使馆所属的旧兵营 。 同时 , 因为军警搜查到的"叛乱"武器 , 不足其向公使团指控的百分之一、二 , 公使团又同意将原先搜查日期延展两天 。

4月7日 , 天津警察厅会同法国巡捕搜查了法租界内苏联驻华商业贸易机构;同日 , 上海公共租界发生外国巡捕包围苏联领事馆事件 。 这一系列事件 , 引起中苏关系的急剧恶化 。

李大钊等人被捕的消息 , 引起全国震动 。 各界人士纷纷奔走营救 。 北京25所高校校长 , 杨度、梁士诒、司法总长罗文干等要求将该案件移交法庭办理 。 京津各地报纸相继呼吁 , "党狱"万不可兴 。

但是 , 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未能遏制奉系军阀的"反赤"行动 。 警察厅根据搜查使馆所获的名册 , 开始大肆搜捕 , 4月16日 , 中共党员、国民党北京市农民部长莫同荣等被捕入狱 。 李大钊等人的被捕 , 也令其他军阀备受鼓舞 , 山东军阀张宗昌就发来电报 , 说李大钊是"赤党祸根" , 认为"巨魁不除 , 北京终久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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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在狱中受尽折磨 , 倍受严刑拷打 , 但他始终坚贞不屈 , 自称为马克思学说的崇信者 , 其他一切 , 概不知晓 。 他在《狱中自述》中写道:"钊自束受书 , 即矢志于民族解放之事业 , 实践其所信 , 励行其所知" 。 4月27日 , 京师警察厅公布 , 由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警察厅组织军事特别法庭审理此案 。 次日 , 即28日 , 就组织特别法庭 , 于上午在警察厅正式开审 , 审判仍取秘密方式 , 不准旁听 , 亦无辩护人 。 法庭除军警外 , 闲散人等一概禁止入内 。 下午1时许 , 审理完毕 , 经法庭合议结果 , 判定李大钊、路友于、莫同荣、范鸿劼、谭祖尧、邓文辉等20人处以绞刑 。

判决确定后 , 立即通知警察厅执行 。 执行地点 , 亦经商定在司法部后街之地方审判厅看守所执行 , 由警察雇汽车四辆 , 将李大钊等押送至行刑地点 , 自一时五十分起 , 至四时十分止 , 执行完毕 。 面对酷刑 , 李大钊始终神色不变 , 视死如归 , 他第一个走上绞刑台 。 中国马克思主义先驱李大钊同志就这样壮烈捐躯 , 年仅38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