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 妙夺家产案

据明代郭子章自撰的《闽草》讲 , 嘉靖末年 , 福建崇安县(今武夷山市)九都二图的财主叶毓家披红挂彩 , 锣鼓喧天 , 欢欢喜喜地迎亲 。 叶毓没有儿子 , 妻子张氏生有一女 , 名叫玉兰 。 叶毓家资巨万 , 却没有子嗣 , 当然不愿意让独生女儿出嫁 , 所以采取招赘女婿的办法 , 将同都男子游吉招为上门女婿 。 所谓的“都” , 乃是明代基层地方行政区划 , 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 招赘女婿 , 犹如娶妻 , 所以叶家大办喜事 , 用花轿将女婿游吉迎进家中 。

叶毓夫妇因为没有儿子 , 对待女婿游吉也犹如亲生之子 , 可以说彼此相安无事 。 后来玉兰生有二子 , 一子姓叶 , 以承叶家血脉;一子姓游 , 以继游家后嗣 。 应该说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 却不想中间发生了变故 。

叶毓六十岁那年 , 大办寿宴 , 光酒席就摆了50多桌 。 看到女婿孝顺 , 所生之子又姓了叶 , 也是非常高兴 , 因此多喝了几杯 。 等送走宾朋之后 , 叶毓来到后宅 , 此时酒劲涌了上来 , 不断呕吐 , 婢女便前来服侍 。 这个婢女名叫月梅 , 自幼契买到家 , 如今已经18岁了 。 叶毓呕吐之后 , 喝了些茶水 , 醉眼蒙地看着月梅 , 顿时来了兴趣 , 就将其推倒在床 , 扯下衣衫就奸 。 婢女是奴仆 , 不敢违忤主人的意志 , 只好听凭主人所为 , 却没想到因此却怀了孕 。 眼见月梅肚子大起来 , 叶毓也不好瞒着妻子张氏 , 只好把自己生日那天的所作所为讲出 。 张氏虽然痛恨丈夫老不正经 , 但月梅已经怀孕 , 若是张扬出去 , 对叶家也是不好 , 因此张氏主张 , 将月梅纳为小妾 , 五个月后 , 生有一子 , 取名自芳 。 叶毓老来得子 , 非常高兴 , 在满月时 , 又大开筵宴 , 当时是宾朋满座 , 贺礼盈门 。

叶毓老来得子非常高兴 , 女婿游吉则另有一番心思 。 本来自己招赘前来 , 眼见叶家巨万财产不久就将成为自己的名下 , 如今老岳父平白无故地生了一个儿子 , 自己能否得到财产便成为一个未知数 , 所以非常忌恨 , 总想谋害叶自芳 , 但岳父岳母看管甚严 , 无从下手 。

叶毓64岁那年 , 得了重病 , 卧床不起 , 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 看着不满4岁的儿子 , 又想到招赘的女婿 , 不由得为年幼的儿子担心起来 , 便把妻子张氏叫到床前商议说:“自芳母子年俱幼稚 , 我若过世 , 有你尚在 , 咱们家的事 , 谅女婿还不敢独占 。 如果你将来也死了 , 又有谁能够为自芳母子做主呢?这是我死不瞑目的事 。 ”

张氏说:“我如今也在为此事日夜忧虑 。 自古以来 , 女生外向 , 女婿再好 , 也比不上儿子 , 更何况自芳是叶家的血脉 , 祖宗的烟火还要靠他接续 , 你应该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 免得将来他们反目成仇 。 ”

叶毓说:“我早有打算 , 但没想到老天不给我时间 , 没有等自芳长大成人 , 如今只好使用计谋了 。 你明天把我们多年的邻居王正岳、秦韬二人请来 , 我写个契约 , 将家财尽数与女婿掌管 , 自芳虽然不能够得到一分一毫 , 但契约内暗藏字义 , 等自芳长大成人 , 必然会将姐夫告到官府 , 那时候如果有清官 , 肯定能够断出原委 , 公平裁断 , 也省去他们郎舅相戕 , 如果他们现在就反目成仇 , 自芳这孩子是否能够活下去 , 也就是未知数张氏认为丈夫说得有理 , 第二天就备了酒席 , 把王正岳、秦韬请到家中 , 把立契约之事讲明 , 要他二人为中人 。 二人是多年的老邻居 , 见叶毓言辞恳切 , 便信誓旦旦地说:“请您老放心 , 只要我们弟兄还在世上 , 绝不能让自芳这孩子受到委屈 。 ”

于是 , 叶毓强行起床 , 把女儿玉兰、女婿游吉、小妾月梅等人都召集在一起 , 宣告立遗嘱契约之事 。 游吉听罢 , 便说:“岳父大人何出此言!一家人过得好好的 , 为什么要分家呢?女婿哪里得罪您了呢?”

叶毓说:“你不要乱想 , 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更何况为父自有公平 。 ”说罢 , 便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遗嘱 , 交给王正岳、秦韬 , 让他们朗读 , 但见遗嘱写道:

崇安县九都二图叶毓 , 止因六十以前无子 , 正妻张氏 , 止有一女玉兰 , 招赘同都游吉为婿 , 生则事奉 , 死则殡葬 。 迨至六十岁 , 娶妾月梅在身 , 特产一子自芳为传代之血 。 此仅可语继续 , 而不得与我出嫁之女、招赘之婿并论 。 今有传代之田四百顷、瓦房五十七间、金子三百两、银子一千三百两 , 什物、家财等项 , 悉付女婿前去管业 , 外人不得争占所有 。 幼子叶自芳 , 出世既迟 , 生年又晏 , 合族邻佑 , 不得以子道婿道并论已拨家财 , 婿自收执 , 全与幼子无干 , 女婿之事悉遵前约为照 。


明清奇案之 妙夺家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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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宣读完毕 , 游吉又拿过遗嘱 , 反复读了几遍 , 觉得老岳父对自己格外青睐 , 心中不胜欢喜 , 遂让王、秦二人在中人之处画押 , 然后将遗嘱放入怀中 , 频频向王、秦二人敬酒 , 直到微醺 , 才将二人送走 。

次日 , 叶毓把女儿玉兰、女婿游吉叫到床前吩咐道:“我的病只有我得知 , 如今也活不了几天了 。 我死了以后 , 你二人要勤俭持家 , 好好孝顺你母亲 , 莫要冷落了她 。 至于你们月梅小母 , 如今还年轻 , 我死之后 , 她愿意守着 , 你们就好好看顾她 , 如果不愿意守 , 就让她另嫁他人 , 随她自去就是了 。 至于你们的弟弟自芳 , 如今年幼 , 将来让他好好读书 , 长大以后让他另立门户 , 不用管他 。 ”

游吉听罢 , 急忙说“岳父何出此言?小婿是上门女婿 , 叶家之事理应担当 , 绝不会让弟弟自芳受苦 , 等他长大成人 , 我定将家财一半予他 , 帮他娶妻生子 , 以延续叶家香火 。 ”

叶毓说:“家财之事不用说了 , 那本来就是你们夫妇分内之事 , 绝不能给予自芳 。 只是我现在手里有现银50两 , 贤婿可收下30两 , 这20两给月梅母子如何?”

游吉说:“既然是岳父大人自己的私房钱 , 就全部给月梅小母他们吧!”月梅谨遵丈夫嘱托 , 仅收下20两 , 而张氏做主 , 将30两给予游吉 。 叶毓之所以拿出私房钱进行分配 , 就是想试试女婿有无贪心 , 更想知道女婿将来如何对待月梅母子 , 如今见女婿与月梅彼此相让 , 也就放心了 , 迟延几日 , 一口气没上来 , 也就一命呜呼了 。

游吉有感于老丈人对自己的厚恩 , 所以哭之极哀 , 为之大办丧事 , 举幡重孝 , 犹如丧亲父一般 。 玉兰也感谢父亲之恩 , 特别善待月梅母子 。 他们夫妇以前嫉妒自芳 , 是怕自芳夺去财产 , 如今父亲将财产全部给予他们 , 也就没有什么好嫉妒的了 , 所以一家非常和睦 。

张氏见女儿、女婿改变心意 , 也觉得高兴 。 所以常常与月梅同坐 , 讲述自己与丈夫当年的恩爱 , 虽然丈夫60岁了 , 还有此风流之事 , 但毕竟给叶家留下血脉 , 所以原谅丈夫所为 。 月梅原本是婢女 , 如今得到主母的原谅 , 也是感德不浅 。

一家人和和睦睦 , 再也没有出现什么纷争 , 而自芳却渐渐地成长 , 入学读书 。 家庭和睦虽然说取决于家庭成员自身 , 但人言可畏 , 如果是外人有挑拨离间的议论 , 家庭成员听信了 , 也会破坏家庭的和睦 。 自芳在学校读书 , 难免要与同学交往 。 而同学们都笑自芳靠姐夫讨饭吃 , 白白一个大家 , 不能够管理 。 受到同学抢白的自芳 , 当然要向母亲问个明白 。 生母月梅与大妈张氏说有父亲遗嘱在 , 迟早会有公论 , 并且千叮咛万嘱咐地要他权且隐忍 , 不要将此事说破 。 自芳心性聪明 , 已经领会其意 , 所以在学校被人取笑之时 , 也权且当作耳边风 。 可

万历四年(1576) , 自芳已经15岁了 , 大妈张氏去世了 。 按照当时的礼节 , 自芳应该为孝子 , 亲自打幡送葬 , 而游吉却不让他料理丧事 。 已经读过书的自芳 , 当然不能够容忍姐夫这种行为 , 便与姐姐争吵 。 姐姐玉兰说:“自芳 , 你还是个小孩子 , 好好地读书 , 这里没有你什么事!”

自芳说:“妻分大小 , 子无嫡庶 。 大妈虽然不是我的生母 , 却是我的嫡母 , 理应由我来治丧 , 如何说没有我什么事!”

玉兰说:“那是我的妈 , 与你何干?不用你多管闲事 , 如果让你打幡 , 你羞也不羞!”

自芳反唇相讥地说:“你乃是游家的人 , 怎管得了我叶家事!”

玉兰说:“听你的口气 , 这个家好像是你的了?”

自芳说:“我姓叶 , 叶家当然是我的了!

玉芳说:“你这丫头小种养的 , 骨头才硬起来 , 就来作怪!小心我把你逐出家门!”

自芳说:“你敢!我是父亲生养的 , 这是叶家 , 与你无关 , 我不把你逐出家门就算是顾念姐弟之情了!”

游吉见姐弟两个大闹起来 , 便上前相劝 。 得知姐弟争吵缘由 , 游吉说:“自芳 , 你不得无理 , 你父亲死后哪见你来了 。 今日你胡说八道 , 若不是当日看在先人分儿上 , 定将你母子一顿乱打 , 赶你们出去 , 且看你们在哪里去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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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代的观点来看 , 张氏和玉兰是亲母女 , 亲生女儿为亲生母办丧事是天经地义的事 。 自芳虽然是儿子 , 毕竟不是张氏亲生的 , 不让其料理丧事也是正常的 。 然而 , 在以男性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 , 出嫁女与在室男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 在当时看来 , 如果是出嫁女主持丧事 , 等于这个家庭绝了后 , 会被称为绝户 。 张氏虽然不是自芳的亲生母 , 却也是嫡母 , 按照当时的习俗 , 自芳称呼张氏为母亲 , 称呼亲生母为姨娘 。 自芳之所以要主持张氏的丧事 , 一是张氏平素对他犹如亲生 , 彼此之间感情甚笃;二是自芳要争回自己继承的权利 , 不想再寄人篱下 。 更重要的是 , 自芳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 , 觉得能够支撑门户了 , 所以并没有与游吉争吵 , 当即来到县衙 , 呈上诉状称:嫡母张氏于前日离世 , 姐夫游吉不许其承办丧事 , 并且霸占叶家的财产 , 将自己驱逐出门乃是鸠占鹊巢 , 如今田产均被姐夫霸占 , 而自己则是孤寡遭冤 。 身为叶毓亲子 , 不能够到祠堂祭祀 , 使叶家祖先不能够得到血食 , 等于是使叶姓绝嗣 , 恳请县太爷做主 , 严惩游吉 , 以杜枭风 。 按照当时的继承制度 , 女性出嫁时带走陪嫁 , 已经得到了自己应该继承的财产 , 如果家中有男性继承人 , 出嫁女就不能再染指娘家的财产 。 如今告状人称自己是叶家的儿子 , 姐夫却霸占财产 , 将他驱逐出家门 , 岂不是没有道理?所以本县魏知县当即受理 , 发下牌票 , 派两名捕役前往提拿游吉以及邻佑前来听审 。 游吉见差人来提 , 急忙准备饭食 , 热情款待之后 , 问明被提讯的缘由 , 便急忙找代书写了状纸 , 对叶自芳实行反控 。 状称自己是招赘女婿 , 本来是来顶叶家门户的 , 如今已经是23年了 。 生有二子 , 一子姓叶 , 以承叶家血脉;一子姓游 , 以继游家后嗣 。 不料岳父于花甲之年纳有一妾 , 未及五月便生一子 , 取名自芳 。 岳父因为怀疑自芳不是自己亲生 , 所以将财产全部划归女婿的名下 , 仅给自芳500两银子 , 让其自立门户 。 想不到自芳将银两花费之后 , 便前来争产 , 捏写虚词 , 到县控告 , 恳请县太爷明察秋毫 , 辨别伪情 , 严惩刁奸 。

魏知县接到游吉的诉状 , 知道是女婿与儿子争夺遗产 , 便叫他们各自出具证据 。 游吉出具叶毓的遗嘱说:“小的是叶毓招赘上门养老女婿 , 祸因岳父临死之前 , 将家财分拨 。 岳父因为娶妾不足五月便生下儿子自芳 , 恐怕不是亲生之子 , 所以把田产、屋舍、家私 , 凭中王正岳、秦韬 , 全部给予小的 , 算计价钱只值300两 。 当付银500两与自芳母亲 , 折作家业 。 谁想他母子荡废殆尽 , 今日故捏赶逐 , 虚情哄骗县太爷 。 ”

游吉虽然认为岳父的遗嘱对自己有利 , 但他不想把岳父留下的财产公之于众 , 也想因此杜绝自芳争产之心 , 因此更改了遗嘱的内容 , 把财产说得很少 , 还显示出自己宽宏大度 。

魏知县见有遗嘱在 , 便当即斥责叶自芳说:“你这小小年纪敢来告此假状!是何人教你所为 , 如不从实讲来 , 定将你问罪!”自芳见游吉说父亲仅留下300两的遗产 , 就知道他在说谎 , 因为嫡母张氏与母亲月梅 , 明明白白地讲过家里有多少财产 , 所以说:“并无人教小的告状 , 是小的气不过 , 自写状纸前来 。 当日父亲临死时 , 怕游吉害死小的 , 绝了宗嗣 , 所以把田产悉拨与他 , 以塞恶兽贪心 。 父亲死时 , 只遗银50两 , 小的只得20两余30两是游吉当父亲的面亲手拿去 , 哪有500两银与小的呢?望县太爷传讯邻佑及中人 , 讯问明白 。

魏知县觉得有理 , 便派衙役提讯中人王正岳、秦韬到堂 , 谁知二人已经去世 , 二人的儿子则不知道遗嘱的来历 。 魏知县让二人的儿子辨别父亲的画押 , 确认是父亲的画押无误 。 于是魏知县便斥责叶自芳说:“你父亲让游吉代你顶户当差 , 送他夫妇过世 , 故凭中人将家产尽拨与他 , 所以与你毫无关联 , 为什么还敢前来争执 。 从遗嘱上看 , 你父亲写得明白 , 你如果再来缠扰 , 定然要将你重责!”


明清奇案之 妙夺家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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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芳哭喊道:“这个遗嘱是游吉假写的 , 请大老爷明鉴 。 ”魏知县说:“中人之子认得他们父亲画押 , 明明是真 , 你却说是假 , 分明无赖!”说罢喝令皂隶将自芳责打十板 , 赶出县衙 , 所有人证释放回家 。

自芳告状未成 , 反挨了板子 , 鸣冤叫屈也无人搭理 , 等回到家中 , 却出现更大的变故 。 原来姐姐玉兰见自芳告状未赢 , 便把月梅逐出家门 。 见到母亲孤身一人 , 自芳哭泣起来 。 月梅安慰儿子说:“是你血气方刚 , 没有想好如何告状 , 所以被游吉那厮抢了先手 。 如今我母子无家可归 , 但也不能够让那厮得意 。 你父亲在世时 , 给我写了一些字纸 , 说是将来一定会有大用 , 所以我一直保管 。 游吉改写你父亲的遗嘱 , 其笔体必然会与你父亲不同 。 如今你拿着这些字纸 , 前往府城去告状 , 听说本府推官郭子章郭大人断案神明 , 你不妨到他那里告状 , 或许可雪冤屈 。 我这里有金簪一对 , 约有五钱重 , 你可拿去做盘缠 , 我权且在你秦韬妈妈家借住几日 。 ”自芳便带了父亲所写字纸 , 前往建宁府郭推官之处告状 。

郭推官接到叶自芳的诉状 , 当即审问前因后果 , 便发出行文 , 要崇安县把游吉等一干人证送到建宁府听审 。 郭推官讯问人证 , 所供与在崇安县并无二致 , 便让游吉将遗嘱拿出来 , 让自芳辨认父亲的笔迹 。 自芳说:“父亲写遗嘱之时 , 我尚在孩提 , 如何知道父亲的笔体?不过 , 父亲给母亲写过字纸 , 如今已经带来请老大人比对 , 真假可辨 。

郭推官将字纸与遗嘱笔体比对 , 发现二者的不同 , 便问游吉 , 这是何缘故 。 游吉辩称:“岳父当时病重 , 写字时手已经颤抖 , 所以字体与生前不一样 。 ”郭推官听罢 , 便指斥自芳说:“你父亲写遗嘱之时 , 你正在孩提 , 焉能够知道你父亲当时所为?如今只有你母亲可以知道遗嘱的内容了 , 你且把这遗嘱抄写一份 , 与你母亲讲说明白之后 , 再来告状 。 ”

自芳说:“小的虽然读书 , 但认字不多 , 书写生疏 , 恐怕难以抄写 , 还请大老爷见谅 。 ”

郭推官说:“既然叶自芳不能够抄写 , 就有劳游吉抄写一份 , 交与叶自芳带回与母亲讲说明白!”游吉不知是计 , 便拿笔来 , 连真带草地抄了一份 , 递与自芳 。 没想到郭推官令衙役将抄写的文书呈上堂来 , 与游吉送交遗嘱进行比对 , 发现游吉虽然故意用不同的字体来抄写 , 但笔势却是一样 。 于是郭推官勃然大怒说:“大胆狗才 , 分明是你假写遗嘱 , 欺死瞒生 , 糊弄官府 , 还不从实招来!”

游吉哪里肯承认假写遗嘱 , 郭推官便令大刑伺候 。 事到如今 , 游吉只好将真的遗嘱交出 , 在他看来 , 真的遗嘱对他也是有利的 。

郭推官将遗嘱反复看了几遍 , 笑着说:“你那老岳父可真是个神人 , 遗嘱内明明讲将财产全部给儿子自芳嘛!你且听来 , 本官为你朗读 。 ”说罢 , 就朗读起来 。 前面没有什么异议 , 只是后面的阅读 , 与游吉所理解的完全不同 。 即:

幼子叶自芳 , 出世既迟 , 生年又晏 , 合族邻佑 , 不得以子道、婿道并论 。 已拨家财 , 婿自收执 , 全与幼子 , 无干女婿之事 , 悉遵前约为照 。

郭推官说:“你岳父明明白白地讲明 , 财产‘全与幼子 , 无干女婿之事’ 。 你岳父是怕你害了他的亲生儿子 , 才以这样的遗嘱来稳住你 , 你还以为是‘全与幼子无干’ , 却没有想到你岳父讲‘无干女婿之事’也 。 你是被人招赘之人 , 怎么能够霸占他人的产业及金银财宝呢?”

这一番话语 , 说得游吉是面红耳赤 , 无法辩白 。 郭推官见状 , 话锋一转说:“叶自芳你应该念姐夫多年照顾之恩 , 看在你父亲、嫡母的面上 , 如今本官裁断将你父亲的财产分为十分 , 将三分给你姐姐、姐夫 , 七分归还与你 , 这样既可以全你们姐弟骨肉之情 , 又可以使你父亲在天之灵得到安息 , 你看如何?

叶自芳被姐姐逐出家门 , 已经是一文不名 , 如今能够归还七分财产 , 又没有伤害姐姐的利益 , 焉能够不同意?于是 , 郭推官按照遗嘱所讲财产 , 进行分配 , 写好归属用印钤记 , 付与双方收执 , 仍立案存照 。 这正是:

为全子嗣舍钱财 , 隐语留言待后来

一个本来和睦的家庭 , 为了财产的事情反目 , 这是自古以来常有的事情 。 留子黄金满籝 , 不如一经 。 身为父母 , 总希望给子女留下一些财产 , 使子女能够过上安稳的日子 , 却不想教给子女谋生的本事 。 要知道钱财是祸胎 , 子女为了财产 , 往往会反目成仇 。 以这个案件来讲 , 叶毓已经预料到将来女婿肯定会与儿子争夺财产 , 所以故弄玄虚 , 这是充分利用中国古代文字没有标点符号的特点 , 因此在断句上留有余地 。 其实在明代 , 人们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 , 所以出现圈点断句 。 按照现代的公证制度 , 如果游吉当时要岳父在遗嘱上明确写明财产“全与幼子无干” , 有标点在 , 应该是不会有争议的 。 问题是在没有断句的情况下 , 就可以理解为“全与幼子 , 无干女婿之事” , 这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 , 也是很自然的事 , 民众也能够接受 。 郭推官不想破坏家庭和睦 , 将财产采取三七分 , 既保护了儿子的继承权 , 也给女儿、女婿以一定的利益 , 所以自芳与姐姐玉兰、姐夫游吉 , 自此以后 , 和好如初 , 彼此再也没有发生过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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